兹提述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设立该计划。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之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更新由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2,300,000,000港元中期债券计划。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延长该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後十二个月期间内根据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发行(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预期该计划之上市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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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刊发。
更新该计划
兹提述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设立该计划。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之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更新该计划并进一步延长十二个月。
该计划及根据该计划将发行债券之概述如下:
发行人: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安排人: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该计划规模:在任何时间尚未赎回债券的总面值最多为2,300,000,000港元。
债券利息及赎回债券之详情将於债券之相关定价补充文件内规定。
建议延长该计划之上市期限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延长该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後十二个月期间内根据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以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发行(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预期该计划之上市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开始生效。
更新该计划之理由
本公司仅拟根据该计划发行债券以兑换私募债券,故本公司於发行债券时将不会产生任何所得款项。有关的兑换将由私募债券持有人选择。私募债券兑换债券将减少私募债券的收益率。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本金总额分别为26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四年到期)及450,000,000港元(於二零三一年到期)之债券;本公司拟继续进行该计划并据此由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计十二个月期间内进一步发行债券并以2,300,000,000港元为上限(亦即加上在过去十二个月期间内已发行债券合共所得之的总和)。因此,董事认为,更新该计划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因为此举能使本公司以较低之实际收益率就该等债务证券进行再融资。
由於本公司不一定会根据该计划提取有关款项,因此,提取(如有)的时间并不确定。此外,由於每次提取之条款可於该计划规定之范围内有所不同,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敬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