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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誉置业盈利警告

2015-03-06 18:53:00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会录得除税後亏损,相比之下,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除税後溢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敬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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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Skyfame Realty (Holdings) Limited(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会录得除税後亏损,相比之下,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除税後溢利。

本公司录得未经审核综合除税後亏损乃主要由於:

(1) 收益减少,原因为於本年度内落成及交付的物业量较少;

(2) 员工成本增加,原因为物业发展团队及新收购物业管理业务的物业管理团队扩充後人数增加;

(3)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减少及在建中发展物业的撇减;及

(4) 出售项目公司股本权益的亏损。

本公司仍然在订定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於本公布内所载的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其尚未经由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讨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可能与本公布内所披露者有别。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之进一步详情,将会在适当时候宣布。

尽管预期二零一四年之经营业绩将会倒退,然而,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依然强劲,预期当本集团位於广州市洲头咀及天河之项目以及南宁市之项目於二零一五年进入预售阶段及於稍後年度落成,本集团於未来年度之营业额及溢利将会显着转亏为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敬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