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SKYFAME REALTY (HOLDINGS)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9) 延迟寄发有关 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及关连交易 建议收购LONG WORLD TRADING LIMITED 之100%股权 之通函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财务资料(包括Long World集团之会计师 报告及备考财务资料),故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 及14A.49条,以及将寄发通函之时间延长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 谨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就(其中包括)建议收购Long World之 100%股权发出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 根据上市规则第14.38及14A.49条,本公司须於刊登该公布后21日内(即於二零零 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收购Long World之 100%股权之通函(「通函」)。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财务资料(包括Long World集团之会计师 报告及备考财务资料)(预期将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左右完成),故本公司 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及14A.49条,以及将寄发通函之时 间延长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 一般事项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余斌先生、刘日东先生、黄乐先生及文小兵先生四 名执行董事,以及蔡澍钧先生、郑永强先生及钟丽芳女士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代表董事会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余斌 香港,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