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7, 5379, 5567, 5580, 5602, 5626, 5821 及5855) 自愿性公告 资产接管人出售资产 本公告由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的公告,有关在宽限期后未偿还结欠本金3.4亿港元的有抵押贷款及其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其后构成贷款违约并触发集团全部境外债务交叉违约。 因此,上述贷款以及本地一间金融机构提供的另一笔有抵押贷款和循环贷款的贷款人已根据相关融资文件的条款就已抵押的资产委任资产接管人。 本公司已收到有抵押贷款和循环贷款的资产接管人的通知,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已签订正式买卖协议,出售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51号资本中心 14楼的办公室以及位于3楼的307及308号停车位(「该物业」),代价为145,880,000港元。 此次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本公司间接拥有的附属公司应付本地一间金融机构的未偿还有抵押贷款和循环贷款。 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所披露,该物业已重新分类为「其他应收款」,金额约为人民币 144,790,000元(相等于约 157,039,000港元)。 本公司预期出售该物业将录得毛亏损约11,159,000港元(未扣除于本公告日期尚未确定的相关交易成本),实际亏损有待审计,并将于该物业出售完成后评估实际亏损后入账。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可向彼等本身之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