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第13.19条、第37.47A条、第37.47B条及第37.47E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发出。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的内幕消息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发行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到期的13%计息优先票据(国际证券号码:XS2022224047)及本公司子公司发行并在新交所上市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到期的13%计息优先票据(国际证券号码:XS2272702338);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的内幕消息公告(「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笔借款的未偿还本金及其应计但未付的利息的未偿还事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背景
二零二二年前五个月,即使在境外新增融资为零及房屋销售行情低迷的情况下,本集团已累计偿付银行及其他债权人本息约人民币28.9亿元。但二零二二年度内仍面临若干本集团之债务本息到期,其中包括公告所提述之,由于一家香港贷款人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宽限期之后最终没能批准3.4亿港元有抵押借款(已抵押物业,且抵押率不超过22%)的展期,本公司未能偿还该笔借款的全部未偿还本金连同应计及未付利息,已构成本公司「未偿还事件」,及触发本集团所有境外债务交叉违约。若集团其他境外融资安排的相关债权人选择根据该等融资安排的条款要求加速清偿,则该等融资安排可能立即到期及应付。本集团管理层已在上述债务展期上付出巨大努力,但仍无法展期成功,令本集团在境外债务遭受重创,亦使得本集团现阶段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巨大流动性压力。
申请低度干预临时清盘
截至本公告日期,为保障公司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合理利益,本公司正在探索若干选项于百慕达进行公司债务重组,并已在百慕达法院申请委任「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及提出清盘呈请。本公司获得百慕达法律顾问告知:一旦百慕达法院批准上述申请后,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将被委任并被赋予命令中概述的权力。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被委任后,本公司将受委任命令的约束,并将有义务积极配合及协助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作为法庭官员)履行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可行的重组计划)。本公司已决定在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和百慕达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去有序推动本公司的债务重组计划。于委任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后,本公司董事仍可继续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业务仍可以正常运作,此外,任命低度干预临时清盘人的申请旨在保护公司免受某些债权人发起的激进法律诉讼,以便董事可以专注于债务重组工作,同时考虑公司所有债权人的整体利益。
本集团对于无法如期履行境外债务义务向债权人致以诚挚的歉意,真诚的希望债权人给予本集团一定的缓衝时间去解决目前问题。本集团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本集团的资产质量及业务前景亦抱有确定信念。本集团将与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有序的推动本集团债务重组工作,并尽最大努力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合理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密切监察本公司所述事件的发展,并持续评估该等事件对本集团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并就任何重大发展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可向彼等本身之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