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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 - 持续关连交易及釐订新年度上限

2024-04-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公布,载述(其中包括)恒地相关集团于一般日常业务上与阳光房地产基金集团不时进行多项交易之资料,包括物业管理交易、资产管理交易及服务交易,连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相关交易之年度上限总额。

鉴于物业管理协议及现有总服务协议各自之现有期限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届满,相关立约方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订立第六份补充协议及续订总服务协议。

本公布提供有关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之新年度上限之详情(包括经调低之二零二四年年度上限)以及有关(i)第六份补充协议将物业管理协议续期至延长年期及(ii)续订总服务协议载列规管于延长年期内的服务交易框架条款之详情,并且复述于二零二一年公布提及有关该等交易之各项相关条款及条件资料,并提供其他相关最新资料。

于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及 SKFE 集团合共所持有基金单位百分比总数约 43.06 %,即占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30%以上。所以根据《上市规则》,阳光房地产基金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与阳光房地产基金集团之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按以往联交所要求将该等交易合并计算,有关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之该等交?之最高年度上限按《上市规则》计算之一个或以上适用百分比?(就此而言,盈利比率并不适用及不包括在内)超过0.1%,但全部均少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76(2)条,该等交易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股东批准之规定,并只需符合《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之申报、公布及年度审核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49 条,该等交易之详情将载列于本公司之相关年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