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陈脉林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总经理,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陈先生,现年五十一岁,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部顾问,南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曾任中国南京巿人大代表和南京浦口区人大代表,荣获「南京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光彩事业之星」、「南京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南京鼎业投资置业集团主席,其于住房及城乡建设、地产行业、投资及资本运作方面拥有逾二十多年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经验。
陈先生曾采取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并举的发展方式与内地政府合作,以 BT、 PPP等经营模式完成数十项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和民众社区的重点科技工程及民生工程的建设经营,其项目合作开发经营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
陈先生所创立的江苏金陵国际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医疗投资管理及咨询、医院投资管理及咨询和技术转让等业务,其为医疗环保设备的生产经营作出担当和贡献而受到业界的肯定。
陈先生亦曾投资创办国家级民营GLP创新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中心,并于中国「新三板」成功上巿,该公司高新技术已将业务合作拓展至美加及欧盟等国。陈先生在香港及加拿大亦拥有物业和酒店的投资开发经营业务。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陈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ii)于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及(iii)截至本公佈日期止过去三年并无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陈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为期三年。据此,陈先生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其后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陈先生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200,000港元,由陈先生与本公司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职责后公平磋商而釐定。酬金金额经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批准。
陈先生持有本公司两亿股普通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5%。除本公佈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委任陈先生之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香港金融集团董事会对陈先生投资入股成为集团股东及加盟董事会表示欢迎,深信凭着陈脉林先生的雄厚实力和成功经验,定能为香港金融集团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