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香港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之公佈,内容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财年」)之未经完全审核全年业绩(「未经完全审核全年业绩公佈」)。
审核程序进一步延迟
诚如未经完全审核全年业绩公佈第41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审阅未经完全审核全年业绩」一节所述,由于中国部分地区因对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实施限制,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全年业绩的审核程序已延迟,但除实地视察、审查正本文件及源文件外,大部分审核工作已完成。
由于部分限制持续影响,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全年业绩的审核程序仍在进行。根据本公司对其核数师之审核进度之最新了解,本公司现预期相关审核程序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之前完成。
董事会会议延期
诚如上文所述,由于审核程序已延迟,因此,为(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经审核全年业绩以及考虑派付末期股息(如有)而于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19楼1910-12室举行之董事会会议将延期至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延迟刊发经审核全年业绩
诚如上文所述,由于审核程序已进一步延迟,与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经审核全年业绩有关之公佈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刊发。
延迟刊发年报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6条,本公司须于年度账目相关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不迟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向各股东寄发其有关二零一九财年之年报(包括其年度账目)副本。
鑑于(i)上述审核程序延迟;(ii)于审核程序完成后落实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其相关附注)所需时间;及(iii)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报付印所需时间,本公司将无法严格遵守上述上市规则第13.46条之规定。
经考虑上述因素,以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发出之有关在COVID-19大流行下刊发业绩公告的联合声明的进一步指引,本公司现预期将于自相关联合声明日期起计60天当日(即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刊发其二零一九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