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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富能源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2017-06-30 17:06:00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

(1) 独立非执行董事严继鹏先生将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2)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伟明先生将不再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3) 於严先生获委任後,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项下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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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严继鹏先生(「严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严先生之个人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严先生,52岁,自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至今为龙杰智能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86)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先生於提供审核、税务意见及资本顾问以及首次公开发售计划安排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彼为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彼於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出任格菱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18)独立非执行董事;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间出任实德环球有限公司(前称澳门实德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87)独立非执行董事;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间出任恒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前称老虎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46)执行董事;及於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六年期间出任通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称利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26)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先生毕业於香港城市理工学院,获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本公司已与严先生订立委任函,初步任期为三年。委任函可由其中一方透过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严先生须根据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董事轮席退任。严先生有权收取每年50,000港元之薪金,该金额由董事会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职责、现行市况及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严先生(i)於本公布日期前过往三年并无於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iii)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v)并无於本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v)概无与彼有关之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严先生加入本公司。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伟明先生将不再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条

於严先生获委任後,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项下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