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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富能源延长截止日期及延迟寄发有关主要及关连交易之通函

2016-08-04 19:10:00

兹提述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有关(其中包括)收购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以及其与目标集团物业有关之权益的公布(「该等公布」)。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延长截止日期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达成协议内先决条件,协议之订约各方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达成先决条件 之截止日期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或协议之订约各方可能书面同意之有关较後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及於所有方面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之公布所披露,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或之前寄发通函。然而,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若干资料以供载入通函,包括但不限於目标集团的会计师报告、本集团及目标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目标集团物业的估值报告,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