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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标题)高信集团(修订)联合公布

2012-12-05 20:14:00

J & A Investment Limited 佳帆投资有限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联合公布

有关高信证券有限公司代表J&A INVESTMENT LIMITED

就所有佳帆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已发行股份

(J&A INVESTMENT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

提出无条件自愿性现金要约截止及接纳水平

私人公司要约截止及接纳水平

高信证券代表J&A Investment提出的私人公司要约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截止。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即接纳私人公司要约的最後时间),J&A Investment已根据私人公司要约接获涉及合共[235,626,622]股私人公司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於私人公司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7.00%。私人公司要约并无修订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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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提述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的联合公布及J&A Investment Limited(「J&AInvestment」)与佳帆投资有限公司(「私人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私人公司要约综合文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J&A Investment就私人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J&A Investment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提出的无条件自愿性现金要约。除文义另有规定外,本联合公布所用专有词汇与私人公司要约综合文件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私人公司要约截止及接纳水平

高信证券代表J&A Investment提出的私人公司要约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截止。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即接纳要约的最後时间),J&A Investment已根据私人公司要约接获涉及合共235,626,622股私人公司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於私人公司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7%。私人公司要约并无修订或延长。

根据私人公司要约应付的现金代价(扣除卖方的从价印花税後)的款项将尽快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相关独立私人公司股东,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惟无论如何须於过户登记处收到正式填妥的要约接纳表格後7个营业日内寄发。

私人公司的股权架构

紧接要约期(定义见收购守则)开始之前,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J&A Investment子公司,并持有10,000股私人公司股份权益,J&A Investment概无直接持有私人公司的股本。除上文披露者外,J&A Investment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於私人公司的股本或投票权中拥有权益。於紧随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实物完成分派後,J&A Investment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於318,718,000股私人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占私人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05%。

计及从私人公司要约的有效接纳接获的235,626,622股私人公司股份(相当於私人公司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7%)後,J&A Investment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於554,344,622股私人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私人公司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87.05%。

於私人公司要约截止时及於本联合公布日期,独立私人公司股东持有私人公司82,498,990股股份,相当於私人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95%。

除实物分派股份外,J&A Investment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於要约期内概无收购或同意收购私人公司任何证券或有关股份的权利。J&A Investment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於要约期内亦概无借入或借出私人公司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