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修改后标题)高信集团订立发行股份的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及恢复买卖

2009-10-29 12:31:00

订立发行股份的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

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i)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以按认购价每股0.83港元发行26,882,000股认购股份,总认购价为22,312,060港元,及(ii)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以促使承配人按认购价每股0.83港元认购16,400,000股配售股份,总配售价为13,612,000港元。董事确认,于本公告日期,16,400,000股配售股份已悉数配售。

26,882,000 股认购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593,561,612 股股份约4.53%,并占本公司经认购扩大的已发行股本620,443,612 股股份约4.33%。

16,400,000 股配售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593,561,612 股股份约2.76%,并占本公司经配售扩大的已发行股本609,961,612 股股份约2.69%。

26,882,000 股认购股份及16,400,000 股配售股份即合共43,282,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593,561,612 股股份约7.29%,并占本公司经认购及配售扩大的已发行股本636,843,612股股份约6.8%。

0.83港元的认购价较(i)股份于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0.89港元折让约6.74%;(ii)股份于最後五个交易日直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约0.90港元折让约7.78%;及(iii)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的每股股份未经审核资产净值0.8895港元折让约6.69%。

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十时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及本公告。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恢复买卖。

----------------------------------------------------------------------------------------

认购协议

本公司欣然宣布,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以按认购价每股0.83港元认购26,882,000股认购股份,总认购价为22,312,060港元。

认购人

认购人均爲独立于(i)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及(ii)彼等各自及其各自联系人的第三方。

特定条款

认购人须于签署本认购协议後向本公司悉数支付总股份认购价作为按金及作为确保认购人履行根据本认购协议须履行责任的担保。

认购股份

26,882,000 股认购股份占(i)本公司于本公告刊发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593,561,612 股股份约4.53%;及(ii)本公司经认购扩大的已发行股本620,443,612 股股份约4.33%。

认购股份于发行时在所有方面将与于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日期的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配售协议

本公司亦欣然宣布,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以促使承配人按认购价每股0.83港元认购合共16,400,000股配售股份。

配售代理

配售代理将促使或透过分代理促使独立投资者收购配售项下合共16,400,000股现有股份。董事确认,于本公告刊发日期,已悉数配售16,400,000股配售股份。

承配人

承配人均爲独立于(i)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及(ii)彼等各自及其各自联系人的第三方。

特定条款

配售代理将促使或透过分代理促使独立投资者于配售完成後向本公司或按本公司的指令支付总配售价。

配售股份

16,400,000股配售股份占(i)本公司于本公告刊发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593,561,612股股份约2.76%;及(ii)本公司经配售扩大的已发行股本609,961,612股股份约2.69%。

配售股份于发行时在所有方面将与于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日期的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上市申请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及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认购价

0.83港元的认购价较(i)股份于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0.89港元折让约6.74%;(ii)股份于最後五个交易日直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约0.90港元折让约7.78%;及(iii)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的每股股份未经审核资产净值0.8895港元折让约6.69%。

认购价由本公司、认购人及配售代理经公平磋商达成。因此,董事认爲,认购价对本公司及股东整体而言属公平合理。

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的先决条件

认购及配售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认购股份及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实。

倘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前未获达成,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将予以终止,而认购人先前于签署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後向本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将由本公司悉数退还予认购人,但不计及任何利息成本及补偿。终止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後,无一方须将就成本、损害、补偿或其他对另一方作出索偿。倘认购协议及/或配售协议任何一者遭终止,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完成认购及配售

预期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将于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的先决条件获达成後第三个营业日或之前或订约方可能以书面协定的该等其他时间或日期完成。

一般授权

认购股份及配售股份将由本公司根据股东在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的最近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的一般授权予以发行。

进行认购及配售的理由及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认购及配售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约为35,924,060 港元及35,600,000 港元(扣除费用後),全部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为本公司石油及天然气业务分部提供一般营运资金。本公司现时于埃及阿拉伯共和国有两个勘探块区,即WEEM 二区油田及WKO 三区油田。

董事会认爲,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的条款(包括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厘定的认购价)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认爲,本公司可透过认购及配售拓宽资本及股东基础,且无须负担任何利息。

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本公司紧接认购及配售前及认购及配售後的股权架构如下:

本公司于认购及配售完成前的现有股 本公司于紧随认购及配售完成後的

权架构 股权架构

持有的股份数目 占持有已发行股 持有的股份数目 占持有已发行

份的概约百分比 股份的概约百分比

承配人 无 无 43,282,000 6.80

J&A-Investment

Limited 311,718,000 52.52 311,718,000 48.95

Power-Jade

Investment-Limited 30,000,000 5.05 30,000,000 4.71

其他公衆股东 251,843,612 42.43 251,843,612 39.54

总计 593,561,612 100% 636,843,612 100%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并无任何可认购或购买本公司任何权益证券的未行使购股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

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刊发日期前12 个月的集资活动

董事确认,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刊发日期前12 个月并无进行任何集资活动。

由于认购及配售须待多项先决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故未必一定进行,股东及公衆人士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一般事项

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十时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及本公告。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恢复买卖。

释义

「WEEM二区油田」 指位于埃及阿拉伯共和国,称为West Esh El Mallaha 二区油田的勘探油田

「WKO三区油田」 指位于埃及阿拉伯共和国,称为West Kom Ombo 三区油田的勘探油田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开门营业的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 指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配售」 指 根据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的配售协议配售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 指 承配人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认购的股份

「配售代理」 指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高信证券有限公司

「配售协议」 指 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就配售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订立的配售协议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

「认购协议」 指 本公司与认购人就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的认购订立的认购协议

「认购价」 指 每股股份0.83 港元

「认购股份」 指 认购人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认购股份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总配售价」 指 合共13,612,000 港元

「总认购价」 指 合共22,312,060 港元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董事会命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个别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