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之决议案如下﹕
决议案
一、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数师报告。
二、(甲) 重选关宏伟先生为董事。
(乙)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三、续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四、(甲)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配发及发行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
(乙)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之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丙)普通决议案:透过加入本公司依据上述第四(乙)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总数扩大根据上述第四(甲)项决议案授予之授权。
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登记及过户处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26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