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声明乃因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知悉最近本公司股份之股价及成交量上升,并谨此声明,董事会并不
知悉导致该等上升的任何其他原因。
董事会谨此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讨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
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份价格之事宜为根据上
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本公布乃承本公司董事会命而发出;董事对本公布之准确性个别及共同承担责任。
於本公布发布日期,本公司全体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蓝国庆先生(主席) 伍志坚先生
蓝国伦先生(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陈伟明先生
关宏伟先生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雷彩姚
香港,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