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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 THOMSON HOLDINGS LIMITED
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7)
公 布
须予披露交易
签署初步承接协议、
补充协议及
收购华兴泰有限公司50%权益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刊发的通函,内容有关於华兴泰股本的
投资及授出股东贷款。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加拿大时间)(等於香港时间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
,Aminex Petroleum与Cascadia订立初步承接协议,据此,Cascadia有条件同
意承接First Energy於油田的20%实际权益,代价为:(i)Cascadia承担40%的
油田最高达上限为9,000,000美元的资本开支;及(ii)Cascadia承担油田任何
金额逾9,000,000美元的资本开支20%。於签署初步承接协议後,First Energy
於Aminex Petroleum的股权将维持於60%,惟其於油田的实际权益将由60%减持
至40%。根据初步承接协议的条款,Aminex Petroleum及Cascadia已协定由初
步承接协议日期起计45日内签立正式承接协议。假如有关各方未能於上述时限
内签署正式承接协议,则初步承接协议将告终止,而Aminex Petroleum将不计
息向Cascadia退还Cascadia对油田所注入的资本开支(即2,800,000美元,相
等於约21,840,000港元)。正式承接协议将订明一项条款规定,倘正式承接协
议的先决条件未能於最後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则Casc
adia有权终止正式承接协议,而Aminex Petroleum将会不计息向Cascadia退还
由Cascadia注入的油田资本开支(如有)。然而,最後日期的订立尚有待Amin
ex Petroleum与Cascadia协定。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华兴泰与Volant订立补充协议,据此,双方确认,Ca
scadia承接First Energy於油田的20%实际权益,而华兴泰、Volant及Cascadi
a各自亦因初步承接协议的订立而拥有油田的20%实际权益。华兴泰与Volant进
一步确认,根据补充协议的条款,华兴泰及Volant各自於油田的注资应按(i)
比例45:15注入(倘油田的资本开支不超过9,000,000美元),余下的40%资本
开支将由Cascadia承担;倘金额逾9,000,000美元,则为45:35,余下的20%资
本开支将由Cascadia承担,上述两种情况均为直至油田首次生产;及(ii)比例
20:20注入(於油田开始首次生产後),余下的20%及40%资本开支将分别由Cas
cadia及Aminex Petroleum股东承担。另外,补充协议有关各方同意,华兴泰
的资本承担由14,000,000美元削减至7,000,000美元。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高信能源(作为买方)与Primecode(作为卖方)订
立买卖协议,据此高信能源以代价5,000港元,向Primecode收购销售股份,占
华兴泰的已发行股本50%。高信能源已於同日以现金支付有关代价。待完成买
卖协议後,华兴泰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本公司於油田的实际权益
将由15%增持至20%。虽然高信能源收购华兴泰的50%权益,但根据补充协议的
条款,高信能源所注入的资本承担,将维持於合共约7,000,000美元(约54,60
0,000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由於投资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
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投资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
载有(其中包括)投资的进一步详情。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刊发的通函,内容有关於华兴泰股本的
投资及授出股东贷款。
初步承接协议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加拿大时间)(等於香港时间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
,Aminex Petroleum与Cascadia订立初步承接协议,据此,Cascadia有条件同
意承接First Energy於油田的20%实际权益,代价为:(i)Cascadia承担40%的
油田最高达上限为9,000,000美元的资本开支;及(ii)Cascadia承担油田任何
金额逾9,000,000美元的资本开支20%。於签署初步承接协议後,First Energy
於Aminex Petroleum的股权将维持於60%,惟其於油田的实际权益将由60%减持
至40%。根据初步承接协议的条款,Aminex Petroleum及Cascadia已协定由初
步承接协议日期起计45日内签立正式承接协议。假如有关各方未能於上述时限
内签署正式承接协议,则初步承接协议将告终止,而Aminex Petroleum将不计
息向Cascadia退还Cascadia对油田所注入的资本开支(即2,800,000美元,相
等於约21,840,000港元)。虽然订有此项条件,但Aminex Petroleum与Cascad
ia双方已协定真诚地商谈有关签署正式承接协议,而部分主要条款(包括正式
承接协议的先决条件)已获得Aminex Petroleum全体股东同意。故此,董事已
得悉,正式承接协议将很大可能於上述时限内签立。
Aminex Petroleum成为初步承接协议的订约方的原因是:(i)由於Aminex Petr
oleum与其全体股东签立初步承接协议,故Cascadia承接First Energy於油田
的20%实际权益毋须另行取得股东同意;及(ii)Cascadia将与Aminex Petroleu
m建立直接的合约关系,而根据特许经营协议,Aminex Petroleum将为油田特
许权的持有人。
正式承接协议须待(其中包括)取得埃及政府批准Aminex Petroleum执行向Ca
scadia转让油田的20%实际权益。
正式承接协议将订明一项条款规定,倘正式承接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能於最後日
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则Cascadia有权终止正式承接协议
,而Aminex Petroleum将会不计息向Cascadia退还由Cascadia注入的油田资本
开支(如有)。然而,最後日期的订立尚有待Aminex Petroleum与Cascadia协
定,而Aminex Petroleum其他股东已知会董事,Aminex Petroleum应可於正常
情况下取得埃及政府签发有关Aminex Petroleum向Cascadia转让油田的20%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