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港元的股份,并由高信能源拥有50%及由Primecode拥有50%。於二零零六年
七月三十一日,华兴泰的净资产为4,500港元,来自总资产及总负债分别为7,3
92,100港元及7,387,600港元,且自注册成立以来,并无录得任何税项及营业
额。
Volant、First Energy、Aminex Petroleum及Aminex Petroleum股东及Cascad
ia的资料
据董事所知,Volant的主要业务为收购石油及气体的开采及生产设施、投资於
积极从事石油及气体开采及生产的公司、为该等被投资公司提供资本及管理。
Volant现正於中东及北非地区累积石油及气体开采组合及生产资产。除油田外
,Volant亦於埃及West Kom Ombo区拥有另一幅名为3号块区的油田的利益。就
董事所深知,Volant及其实益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First Energy主要从事石油开采及生产。First Energy乃由华兴泰及Volant分
别拥有一半股权。
就权益会计目的而言,First Energy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其账目将不会於本
集团的账目内综合计算。First Energy的除税前纯利或亏损净额或资产净额或
负债净额,将根据本公司於First Energy持有的股权百分比(现为50%),采
用权益会计法於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内综合计算。
由於First Energy持有Aminex Petroleum 60%权益,Aminex Petroleum的账目
将综合於First Energy的账目内。
因此,First Energy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应占50%的经审核负债净额价值
(综合)为196,000港元。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各年,F
irst Energy并无录得任何溢利。
Aminex Petroleum主要从事承包油田开采及生产权利,并於取得埃及政府授出
的特许权後开始营运。Aminex Petroleum将为特许经营协议的一名订约方,预
期该特许经营协议将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内签署。就董事所深知,Aminex Petro
leum的其他实益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据董事所知,Aminex Petroleum股东主要从事石油开采业务。就董事所深知,
Aminex Petroleum股东及彼等各自实益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据董事所知,Cascadia为Groundstar的全资附属公司。Groundstar为一家加拿
大石油及气体公司,积极发掘国际开采及生产机遇,其股份在TSX Venture Ex
change上市。其董事会成员由多名专业人士组成,专长於油源工程、开采、地
质学及石油工程,各自於石油及气体行业拥有丰富经验。现时,Groundstar的
主要发展地区为圭亚那、埃及、利比亚及里海地区。如同Volant,Groundstar
也亦於埃及West Kom Ombo区拥有3号块区油田的利益。再者,Groundstar也取
得圭亚那Takutu Basin的石油勘探许可证。就董事所深知,Cascadia、Ground
star及彼等各自的实益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保证金融资、
金融顾问服务及投资银行。
Primecode的资料
Primecode成立的特定目的乃为收购华立於华兴泰的权益。
订立协议的原因
Aminex Petroleum与Cascadia订立初步承接协议後,可於营运油田时更善用及
获益於Groundstar於石油开采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及资源。董事认为,长远来
说亦将有利於本公司,原因是油田将由当地专家以及全球三家上市公司(即香
港公司本公司、澳洲公司Volant及加拿大公司Groundstar)营运,故此,於埃
及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时,便已具备所有必要专业知识及资源,以营运油
田。
高信能源订立买卖协议,旨在巩固及增加其於油田的权益。於买卖协议完成後
,本公司於油田的实际权益,已由15%增加至20%。董事得知,华兴泰的另一原
股东华立,纵然已尽了一切努力,仍然因无法及时取得必需的政府批准向埃及
政府支付签约花红。为免妨碍Aminex Petroleum取得油田的特许权,华立已同
意将其於油田的权益转让予其他新投资者。Aminex Petroleum的其他股东随後
与其他有意营运油田的投资者展开商谈,并同时为华立摊占的签约花红提供融
资。因此,华立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将其於华兴泰的全部权益转让予Pr
imecode。向Primecode转让华兴泰的50%权益乃为有代任何新投资者接纳华立
於华兴泰的股份前的暂时性措施。於与其他投资者进行商谈中,本公司应为增
加其於油田的权益,符合本公司的权益。经公平磋商及审慎评估各项建议後,
Aminex Petroleum全体股东已同意接纳Cascadia为新投资者,并同意现行新架
构。董事认为,收购Primecode於华兴泰的50%权益,以巩固及增加其於油田的
权益,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基於上述原因,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属公平
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拟继续进行其现有业务,并有意进一步拓展其於石油行业的发展及将会
继续物色合适的油田作未来投资,并在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并遵照上市规则刊发
进一步公布。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并无物色到任何油田可作未来投资。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由於投资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
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投资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
载有(其中包括)投资的进一步详情。
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