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RL THOMSON HOLDINGS LIMITED
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7)
公 布
及
恢复买卖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可能收购一家驻澳洲之石油及气体公司的股份。
股份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上午九时三十三分起暂停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布。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上午九时三
十分起恢复买卖股份。
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
司现考虑收购一家驻澳洲之石油及气体公司的股份,其代价将以现金或发行本
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可换股票据或发行两者支付。倘本公司进行收购,有关交易
将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并须取得股东之批准。
本公司概无就此订立具约束力之协议。因此,收购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有关收
购之磋商已进入後期阶段。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
慎行事。本公司将於有需要时另行发表公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谨此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拟收购或变卖之商讨
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披露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
或可能影响股份价格之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之一般责任而须
予披露者。
本公布乃承本公司董事会命而发出;董事对本公布之准确性个别及共同承担责
任。
股份由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上午九时三十三分起暂停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布。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上午九时三
十分起恢复买卖股份。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蓝国庆先生及蓝国伦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陈伟明先生、关宏伟先生及伍志坚先生。
承董事会命
高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蓝国庆
主席
香港,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