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4-06-03 00:00:00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 及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的公佈(「回应公佈」),以回应要约人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刊发的公佈,内容有关由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本公司的158,000,000股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要约」)。除另有说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回应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佈,由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颜锦彪先生、谭泽之先生、马健凌先生及饶竞名先生)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要约向本公司独立股东(「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八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以及(尤其是)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批准有关委任。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将载于有关要约的回应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