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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由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代表王永魁先生提出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158,000,000股股份(王永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达成先决条件

2024-05-10 00:00:00

公布

由浤博资本有限公司

代表

王永魁先生

提出附带先决条件的

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

以收购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158000000股股份

(王永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

达成先决条件

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兹提述王永魁先生(「要约人」)发出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的公布,内容有关部分收购要约(「该公布」)。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部分收购要约的先决条件」一节所披露,提出部分收购要约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8.1,获得执行人员对部分收购要约的同意后方可作出,而要约人将会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于可行情况下会尽快另行刊发公布。 要约人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已取得执行人员对部分收购要约的同意,并已达成先决条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要约人须于该公布日期的21日内,向股东寄发载有(其中包括)部分收购要约的条款及条件和接纳及转让表格的要约文件。要约人现正根据收购守则编制要约文件。合资格股东在决定是否接纳部分收购要约前,务必细阅要约文件。有关寄发要约文件的公布将会在适当时候根据收购守则另行刊发。 警告:股东及受要约公司的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部分收购要约须待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部分收购要约未必成为无条件,若部分收购要约未能成为无条件,则其将失效。股东及受要约公司的有意投资者于买卖受要约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有关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