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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票据之补充协议

2024-01-24 00:00:00

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票据之 补充协议 兹提述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就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票据而刊发的公佈(「该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协议 根据认购协议,可换股票据的未偿还本金可于兑换期按兑换价每股兑换股份0.10港元(可予调整)兑换为兑换股份。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及认购人订立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将兑换价修订为每股兑换股份0.20港元(可予调整)(「经修订兑换价」)。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认购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于各方面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假设可换股票据按经修订兑换价悉数兑换,将配发及发行的兑换股份合共为195,000,000股,占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17%,以及占因可换股票据获悉数兑换后发行兑换股份而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81%(假设在可换股票据获悉数兑换后,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至兑换股份发行日期期间,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不会有任何变动)。 每股兑换股份之经修订兑换价0.20港元较:(i)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之收市价0.0460港元溢价约334.8%;(ii)截至最后交易日止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包括当日)于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之平均收市价0.0628港元溢价约218.5%;及(iii)股东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每股股份应占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1.259港元折让约84.1%,乃基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所载股东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3,977,342,000港元,以及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之3,160,140,697股已发行股份计算。 假设可换股票据按经修订兑换价悉数兑换,根据最后交易日每股股份的收市价0.061港元,兑换股份的总面值约为39,000,000港元,市值为11,895,000港元。 根据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38,700,000港元及按经修订兑换价悉数转换可换股票据后将予发行的195,000,000股兑换股份计算,本公司每股兑换股份之净发行价估计约为0.198港元。 经修订兑换价乃本公司与认购人经参考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未来前景以及股东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每股资产净值后公平磋商釐定。董事认为经修订兑换价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授权 兑换股份将根据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批准的一般授权予以发行,毋须经股东批准。根据一般授权可发行之股份最高数目为632,028,139股,占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20%。 假设可换股票据获悉数转换,兑换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动用最多195,000,000股股份(按经修订兑换价计算)。 在因可换股票据获悉数转换(根据经修订兑换价)而发行及配发兑换股份完成后,一般授权的剩余部分将为437,028,139股股份。 本公司的股权结构 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自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起至可换股票据悉数兑换止期间并无变动,则本公司(i)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及(ii)紧随按经修订兑换价悉数兑换可换股票据后之股权结构载列如下(仅供说明): 紧随悉数兑换 股东姓名╱名称 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日期 可换股票据后 已发行 概约 已发行 概约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许智铭博士(「许博士」)(附注) 2,279,740,555 72.14 2,279,740,555 67.95 认购人 – – 195,000,000 5.81 公众股东 880,400,142 27.86 880,400,142 26.24 总计 3,160,140,697 100.00 3,355,140,697 100.00 附注: 该等股份包括分别由许博士持有之34,583,000股股份、香港金融股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之1,003,448,057股股份、香港金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之426,203,642股股份、香港金融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之606,584,356股股份、Wisdom On Holdings Limited持有之477,000股股份及香港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之208,444,500股股份。许博士直接全资拥有香港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之已发行股本。香港金融股权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金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金融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及Wisdom On Holdings Limited的已发行股本由许博士间接全资拥有。 恢复买卖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有关本公司股份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的公佈。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由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由于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须待条件(其未必会生效)获达成后方告完成,故发行可换股票据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彼等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