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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3-03-21 00:00:00

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实行股份合并,基准为每两(2)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并为一(1)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20港元的合并股份。股份合并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5920281394股股份已发行及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股款。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不会再配发、发行或购回股份,股份合并生效后,将有2960140697股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股款的合并股份。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股份以每手2000股股份之买卖单位于联交所买卖。待股份合并生效后,董事会建议将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股股份更改为10000股合并股份。 根据于本公告日期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之收市价0.128港元计算,每手买卖单位 2000股股份之市值为256港元。待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生效后,根据于本 公告日期之每股合并股份0.256港元之理论收市价,每手买卖单位10000股合并股份之市值将为2560港元。 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并。由于概无股东于股份合并中拥有任何与其他股东具有重大差异的重大权益,故概无股东须就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有关批准股份合并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的进一步详情及召开股东 特别大会的通告之通函将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股份合并须待本公告下文「股份合并的条件」一段所载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并可能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对彼等之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