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且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认购 11600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127港元。 116000000股认购股份,占于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00%及占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6%(假设于本公布日期至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日期期间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不会有任何变动)。 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127港元较:(i)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 股0.089港元溢价约42.70%;(ii)股份于截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最后五个连续 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090港元溢价约41.11%;及(iii)股东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应占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每股约0.722港元(按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所载的股东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4193532000港元及于本公布日期之已发行 5804281394股股份计算)折让约82.41%。 认购协议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告完成。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14732000港元,而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认购事项相关开支约150000港元后)估计约为14582000港元,拟全部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毋须股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