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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有关的第三份补充协议

2022-06-09 00:00:00

与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有关的第三份补充协议

兹提述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之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及二零二二年五月分别自供股及发行新股份筹集得额外资金,本公司认为提早赎回其部分发行在外的可换股债券以减少其利息开支及负债符合本公司利益。然而,认购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补充协议(「第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并无赋予本公司提早赎回的权利。因此,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其向本公司提供提早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权利。有关第二份补充协议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之公佈内。

经与认购人进一步磋商,认购人同意将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至还款日期期间可换股债券的利率由每年8%调低至每年2%(该数额与认购协议规定的可换股债券原定利率一致),并将可换股债券的最后还款日期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改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因此,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九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以将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至还款日期期间可换股债券的利率由每年8%修改为每年2%,并将可换股债券的最后还款日期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改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认购协议(经第一份补充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协议补充)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且于各方面维持十足效力及全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