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告为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召开谨订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19楼1910-12室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而发出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补充。
有关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的建议决议案的详情载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文所界定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除下文陈述的修订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资料维持有效和具效力。
由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二月十日的补充通函所载的事宜,兹补充通告,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的第3项决议案,即有关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釐定其薪酬的决议案将不再适用,且不会提呈供本公司股东考虑和批准,而股东週年大会将按原定计划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19楼1910-12室举行,以考虑及酌情通过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以及下述本公司第3项新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3.「委任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退任后出现的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釐定其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