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由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作「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核数师辞任
董事会谨此宣佈,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会计师)(「开元信德」)经考虑众多因素,包括审核费用水平后,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开元信德已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致本公司的辞呈中确认,并无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亦确认,除本公司与开元信德未能就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费用达成共识外,并无其他与开元信德辞任本公司核数师有关的分歧或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开元信德于过往数年为本集团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委任核数师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根据审核委员会的推荐,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会计师)(「郑郑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起生效,以填补开元信德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核数师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