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由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六月三十日及九月六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本公司股份(「股份」)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及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一年中期报告(统称「该等公佈」)。除另有指明之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之词汇具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本公司收到联交所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之函件,当中为本公司载列以下复牌指引(「复牌指引」):
(i)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刊发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
(ii) 证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之规定;及
(iii) 公佈所有重要资讯,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之状况。
复牌进度更新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董事会谨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本公司为落实复牌指引所作努力的进展如下:
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
于本公佈日期,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更多有关两项物业之公平值资料,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之刊发将进一步延迟,预期不久将刊发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随后寄发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一年中期报告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无法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底之前刊发其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本公司预计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之前刊发中期业绩,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下旬之前寄发相关中期报告(「二零二一年中期报告」),时间相应推后。
业务营运
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电子产品贸易、油气勘探及生产、矿产开采及提供金融服务。
于本公佈日期,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照常进行。董事会谨此声明,本集团的营运并未因延迟刊发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一年中期报告而受到影响。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佈,以令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复牌进度。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