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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1-06-23 00:00:00

本公佈乃由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零年全年业绩之公佈、本公司股份(「股份」)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及延迟寄发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统称「该等公佈」)。除另有指明之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之词汇具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本公司收到联交所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之函件,当中为本公司载列以下复牌指引(「复牌指引」):

(i)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刊发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

(ii) 证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之规定;及

(iii) 公佈所有重要资讯,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之状况。

联交所要求本公司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之问题,并在允许股份买卖恢复之前以令联交所信纳之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就此而言,本公司负有制定其恢复买卖行动计划之主要责任。联交所亦表示,倘本公司状况发生变动,其可能会修改或补充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联交所可取消任何已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之证券的上市地位。就本公司而言,该18个月期限将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届满。倘本公司未能补救导致其暂停买卖之问题、以令联交所信纳之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规则并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之前恢复其股份买卖,则联交所上市科将建议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着手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实施更短的指定补救期限(如适用)。

本公司现正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导致股份暂停买卖之问题,以及遵守复牌指引以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恢复股份买卖。于本公佈日期,收集本公司核数师所要求之进一步资料进展顺利,预期导致股份暂停买卖之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佈。本公司亦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公佈其第一季度更新资料,并将透过自该日起每三个月另行刊发公佈直至复牌,持续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进展情况。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