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香港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i)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新粤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公佈」);及(ii)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董事总经理辞任。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终止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本公司、卖方(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相当于约5,790,000,000港元)。
目标公司透过新粤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港粤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粤金控房地产」,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公司)之全部股权,该公司拥有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之五幅土地(「该等土地」)之土地使用权,总地盘面积及总规划建筑面积分别约为266,000平方米及1,300,000平方米。该等地块已经政府批准规划为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 」),包括五星级酒店、住宅大楼、办公大楼、大型购物中心及水上乐园等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经营项目。
卖方获买方告知,其相关融资未能达至预期条件,故将无法于买卖协议所载之时限内支付约定的相关款项。因此,买卖协议之订约方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订立终止协议,以即时终止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已告失效及不再具有作用,而订约方于其项下之所有义务及责任已即时终止及终结(惟任何先前违反者除外)。
董事相信,终止买卖协议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地产发展项目之业务最新资料
经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湛江市将发展成为广东省的副中心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为沿海经济产业,包括钢铁产业、石化产业、造纸业、汽车业、现代制造业及海洋产业等。随着东海岛大型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例如宝钢湛江钢铁基地、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巴斯夫一体化基地等相关项目所具人民币数千亿元的投入,预期湛江市的经济将得到高速的发展和提高,湛江市东海岛的优质住宅和商业物业也将会出现庞大的市场需求。
继买卖协议终止后,本集团将继续发展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港粤金控房地产在此之前经已与两家独立第三方承建商(「两家承建商」)订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有关湛江「智慧城」房地产项目之施工。根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港粤金控房地产将继续并委任上述两家承建商为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第一期建设之总承包商,主要涉及建设住宅大厦及商业物业,并包括地下室内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施工期由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为期两年零六个月。总规划建筑面积为478,313平方米,预计首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投入市场销售,预测本公司将于明年六月之后开始具有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销售的资金回笼的条件。
委任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获委任之执行董事曹宇先生,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曹宇先生, 42岁,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由立项至今,均由曹宇先生统筹项目的徵地及规划发展,其对湛江「智慧城」房地产大型综合发展项目及当地市场十分熟识并富有多年的专业和实际经验。曹先生从事并参与本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分析决策工作多年,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专业经验和条件。
曹先生持有法国尼斯高等商学院管理硕士学位。他曾于多家上市公司担任项目经理,专责处理及协调与国内知名石油公司之钻探及地震工程和项目融资。彼亦负责寻找适合的投资者,成立合资公司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经营项目合作。曹先生亦曾于全球最大能源效益管理公司工作,负责提供中国区域能源效益发展战略。除此之外,彼于法国巴黎银行法国总部,担任分析师,专门就磺产资源及科技范畴提供财务和战略发展意见,负责进行併购活动及提供融资方案。
本公司对曹宇先生获任为董事总经理表示欢迎和祝贺,深信其专业才能及丰富经验将会为本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