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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业务最新资料

2020-11-02 00:00:00

有关沙石开采及出口经营权业务之最新资料

兹提述香港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之公佈,其中包括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金控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金控商业」)获授予于巴布亚湾基科里三角洲(「基科里三角洲」)进行沙石开采及出口经营权业务之独家权利。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香港金控商业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合作伙伴」)订立合作协议(「该协议」),为香港金控商业与合作伙伴之间之未来合作奠定基础。

合作伙伴为一名独立第三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长江三角洲及京津冀地区参与港口及堆场业务。

根据该协议,香港金控商业与合作伙伴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 香港金控商业将向合作伙伴供应沙及石料;及

(2) 合作伙伴将负责向香港金控商业按价格每吨不少于人民币200元采购沙(每年至少1亿吨)及石料(每年至少1.5亿吨),然后将由合作伙伴按价格每吨不少于人民币280元出售予其客户。香港金控商业将按溢利分成比率50%分享合作伙伴自有关销售所得之经营溢利。合作伙伴之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若干中央政府拥有企业。上述沙及石料将供应予中国长三角及京津冀地区使用。

董事会认为,合作伙伴之销售网络及业务联繫将促进香港金控商业扩大其沙及碎石供应业务分销网络,有利于宣传其沙及石料供应业务,扩阔本集团之收入来源,并最终将股东价值最大化。

有关巴布亚新畿内亚其他业务最新资料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之公佈所披露,(其中包括)香港金控商业获授予独家于基科里三角洲(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范围)之海域及河流中进行沙石开采及出口经营权业务。

除上述于巴布亚新畿内亚基科里三角洲之沙石开采及出口经营权业务发展外,本集团亦于巴布亚新畿内亚追求进一步业务发展。经巴布亚新畿内亚政府之环境、节约及气候变化局 (Minister for Environment, Conservation and Climate Change of Government ofPapua New Guinea)批准,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Hong Kong Finance CommercialDevelopment Group (PNG) Limited已获巴布亚新畿内亚之国有企业Ok Tedi MiningLimited(「矿业公司」)委聘,为矿业公司之一个项目于巴布亚新畿内亚之弗莱河中清除积聚之沙石及沉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