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潘水洋
单位净值:1.3310 | 净值增长率:-1.18% | 净值增长率:-1.18% | 累计净值:1.3310 | 截止日期:2025/0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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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5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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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发起A | 基金代码 | 021770 |
成立日期 | 2024/9/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11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11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5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潘水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汽车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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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 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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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