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点评:全面注册制下 ESG信息披露助力券商当好“看门人”

类别:策略 机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陈雳 日期:2023-02-07

事件

    2 月1 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标志经过4 年的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将正式在全市场推开,向着“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加速迈进。经过30 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由单一板块逐步向多层次拓展,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基于这一实际,改革后主板要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相应的,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主板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

    点评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未来中介机构责任艰巨。《办法》明确指出,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与核准制相比,全面注册制关键机制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同时,证监会强调,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相反审核把关更加严格。将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在企业IPO 过程中,券商、律所、会所和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机构分别承担着保荐承销、法律尽调、财务尽调、资产评估等重要环节相关工作,这些工作所收集与披露的信息对市场评价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指导下,中介机构面向企业信息的收集、审核或将愈发重要。

    “引入长期资金+全面信息披露”,ESG 工具有望助力券商当好“看门人”。作为企业上市相关的重要中介机构,全面注册制下券商扮演重要的“看门人”角色,应严守资本市场入口,将保荐承销工作聚焦在遴选优质企业方面,加强资本规范引导从而促进市场稳健发展。具体而言,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券商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是合理区分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此外,《办法》明确要求引入长期资金并加强全面信息披露,这与ESG 投资理念不谋而合。ESG 信息披露或将成为支持全面注册制完善的一个关键性的抓手和工具。在全面注册制下,一方面市场将通过更多非财务信息披露,更好地筛选优质企业;另一方面,ESG 相关要求的提高也将倒逼上市公司更注重可持续性的长期发展。因此,作为“看门人”,券商借助ESG 工具引导IPO 发行人加强信息披露,将有助于全面注册制的行稳致远。

    风险提示:国内ESG 政策变化风险,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意愿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