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研究:土地出让金征收改革对城投影响几何?

类别:宏观 机构: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研究员:蔡鸿飞/诸葛莲昕 日期:2021-07-15

  财政大包干后地方政府普遍具备独立利益和主体意识,放水养鱼成为最优选择。改革开放后至1994 年前,我国实行的是“大包干”财政体制,地方在完成承包额后能够享受绝大部分超额收入。地方的独立利益和主体意识因此逐步形成,时至今日仍极大影响着财政体制。在此阶段,乡镇企业依托其在产品和机制上的优势得以快速发展,1992 年及1993 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增速达21%和20%,为1978 年后最高水平。地方政府也顺势而为,通过“放水养鱼”实现了经济和财政收入(主要是流转税和企业利润)的高速增长。

      分税制后地方财权与事权矛盾逐步显现,土地财政产生有其历史背景。199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比降为44.30%,1993 年为77.98%;但1994 年地方支出占比为69.71%,1993 年为71.74%。分税制后,地方税主体增值税75%上划中央,地方普遍存在寻找自由度更高收入来源的需求,土地财政即产生于此时。

      同时,房地产和建筑业是缴纳营业税的主力,而营改增前营业税是地方独享税种,土地开发经营过程也会产生其他税费。另外,土地财政也与投资拉动型模式相辅相成,土地金融红利的释放能够支撑地方经济与财政实力快速增长。

      城投的产生与分税制改革和投资拉动模式紧密相关。地方会以部分土地出让金作为资本金成立一些从事城市建设的公司;这些公司的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很大一部分来自土地抵押贷款。随着基建的增加,城市人口和产业通常也相应成长,这将使得土地价值提升、地方收入增长,而土地价值提升、地方收入增长又能反过头来扩大投资和征地规模。结合房价-地价螺旋,地方政府“扩表”实际上是过去20 余年经济发展的核心模式。时至今日,土地财政与城投仍是地方财政体系运转的关键和信用扩张的锚。例如,江苏和浙江土地出让收入/本级财政收入达117.2%和141.8%,2019 年分别为97.3%和117.2%。

      转型离不开稳定与发展的平衡,釜底抽薪式财政改革概率较低。截至2020 年末, 我国居民、政府和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分别为62.2%、45.6%和162.3%;发达经济体则分别为81.0%、123.0%和104.4%。从政策思路看,非金融企业部门是去杠杆的主要方向,而政府和居民部门主要思路是摸清存量、控制增量。就近年来情况而言,营改增后地方财权与事权矛盾似乎有所加剧。

      2015 年,地方营业税总额达1.92 万亿元,占当年地方税收收入的30.6%。考虑到转型升级所需的稳定环境,出现釜底抽薪式财政体制改革的概率较低。未来改革方向更多应是使地方财权与事权匹配,而这显然能够增强地方资信状况。

      上收土地出让收入或增加地方负向激励,征管改革对城投影响较为有限。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问题客观存在,尤其是过去占地方税收30%以上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土地财政和城投对地方财政金融体系的意义也无需赘言。此阶段上收或取消土地出让收入无异于釜底抽薪,一方面不利于发展和稳定的平衡,另一方面或使地方更加依赖土地财政,甚至使其寻找一些不透明、不合规的增收渠道。此次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征收更多是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意在提升土地出让收入透明度。土地财政和城投作为地方财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会因此次土地出让金改由税务征收而发生改变,断言土地财政退出言过其实,与房产税的联系更是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