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1年第97期(总第533期):关注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浙江行动

类别:宏观 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钱柯冰 日期:2021-06-09

  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 个方面25 项举措。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浙江具备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基础。作为“两山文化”发源地,浙江积极推动生态文明窗口建设,浙江省政府在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据浙江省发改委介绍,为助力浙江率先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浙江已“摸清了全省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六个领域的碳排放,以及科技支撑低碳发展的现状,围绕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四个指标’,进行了分年度、多情景下达峰目标测算。”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5 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第二,《指导意见》有助于全面推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是资金支持有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2021 年全省绿色贷款力争新增4000 亿元以上,余额同比增长40%,增幅为2020 年本省贷款增幅的2 倍,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0%以上;2021 年至2025 年,全省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每年提升1 个百分点,2025 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 年翻两番。二是服务体系有创新。《指导意见》要求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培育区域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进碳市场建设,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三是正面清单作指引。《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力争到2021 年末,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碳账户,到2025 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四是信息共享系统化。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建立面向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的信息推送机制。

      五是政策协同抓落实。《指导意见》由5 部门联合发文,发挥金融、产业、环境、财政政策协同力量,共同指导全省金融系统贯彻落实,构建完善全省绿色低碳金融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绿色低碳领域积聚。

      第三,《指导意见》是浙江行动,也有全国借鉴意义。一是引导浙江本地金融机构探索碳中和之路。浙江金融机构需优化融资结构,在可持续能源和节能减碳技术、绿色交通和建筑、农业减排增汇、低碳生活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快参与碳账户建设,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与政府平台的对接。特别是,要重点支持湖州、衢州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新平台,开创浙江特色的绿色金融之路。二是各金融机构总部在支持浙江试点基础上,要全面谋划双碳路线图。

      各大金融机构总部需优化资源配置,为浙江省的分支机构提供人力支持、流程优化、产品创新等,同时,通过试点,也有利于推动各金融机构、乃至全行业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目前,已有几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制定了碳中和行动方案,宣布了实现自身碳中和的时间表。三是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尚处探索阶段,后续还需要协调多方共同解决法律法规、测算方法论、交易定价、奖惩机制等问题。《指导意见》的发布,将促使有关各方、特别是各大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做出更多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