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达峰带来的投资机会系列(三):CCER:核心机制与收入测算

类别:策略 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夏/郭亚男 日期:2021-04-20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核心机制、项目类型以及过往交易情况,并对四类最为常见的CCER 项目类型的收入及其弹性做了测算。

      2012 年,我国参与国际CDM 机制受限,开始筹建国内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2012年之前,我国企业主要通过CDM(清洁发展机制)参与国际碳市场。但是,随着欧洲经济低迷以及京都协议书第一阶段的结束,CER 价格不断下跌,CDM 项目发展受阻。在此情况下,2012 年我国开始建立国内的自愿减排碳信用交易市场,其碳信用标的为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2015 年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 进入交易阶段。2017 年,CCER 项目备案暂停,存量CCER 仍在各大试点交易。截至2021 年4 月,国家发改委公示的CCER 审定项目累计2871 个,备案项目861 个,进行减排量备案的项目 254 个。

      CCER 项目四大核心机制:

      签发流程:由最初的项目识别、项目审定、项目备案与登记、减排量备案、上市交易及最终注销六个阶段构成。

      减排量计算:采用基准线法计算。基本的思路是:假设在没有该CCER 项目的情况下,为了提供同样的服务,最可能建设的其他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去该CCER 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泄漏量。

      项目计入期:计入期是指项目可以产生减排量的最长时间期限,项目参与者可选择其中之一:固定计入期(10 年)和可更新的计入期(3×7 年)。

      抵消机制:过往不同试点碳交易所抵消机制有区别。今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使用CCER 清缴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CCER 项目的类型与过往成交情况。根据2012 年以来的项目数据,项目类型方面,按项目数计算,风电项目占比达到35%,光伏发电与农村户用沼气和水电项目比例相对较多。按减排量计算,水电项目占比25%,风电项目占比24%,农村户用沼气和天然气发电比例也均超过10%。成交方面,截至2021 年3 月,全国八个碳排放交易权试点地区CCER 累计成交2.8 亿吨,上海位列成交量榜首,广东紧随其后。CCER 的价格在20-30 元/吨波动。

      通过各个假设条件进行测算:

      风电:通过出售CCER,风电项目每上网一度电可增收0.025 元,可以每年贡献4%-7%的收入弹性。

      光伏:通过出售CCER,光伏项目每上网一度电可增收0.026 元,可以每年贡献4%-7%的收入弹性。

      水电:通过出售CCER,风电项目每上网一度电可增收0.022 元,可以每年贡献5%-8%的收入弹性。

      垃圾焚烧发电:通过出售CCER,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处理一吨垃圾可增收7.6 元,可以每年贡献3%-7%的收入弹性。

      风险提示:我国碳交易市场活跃度低,CCER 相关政策推出进度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