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1年第50期(总第486期):银行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要求与新方向

类别:宏观 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梦宇 日期:2021-04-13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 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21 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等。《通知》主要有以下关注点:

      第一,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政策倾斜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在内部政策倾斜方面,在原有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的基础上,鼓励银行在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方面对乡村振兴业务予以政策倾斜。当前,我国银行业涉农贷款规模年增速保持在10%左右,涉农贷款中纯信用贷款占比逐步提升。大型银行在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支持农民经营性贷款的授信指引逐步完善,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有所拓宽,农村金融覆盖面逐步扩大。部分机构利用科技构建、完善涉农信用体系,将农民补助、采购、种植、土地流转收益等信息集成,为农村长尾用户提供授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涉及政府、公司、个人等众多经济主体,涉及多业务条线,需要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统筹管理,形成对各项业务支持方式、授信授权、产品和服务体系的全面协调机制。

      第二,特别强调提升县域金融信贷资金适配性,满足县域金融服务需求。县域金融是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阵地。截至2019 年,我国县域经济GDP 总量约占全国41%,百强县GDP 已全面超越500 亿元,32 个县及县级市GDP 超越1000 亿元。县域作为核心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外围经济腹地,其城镇化和经济增长潜力应得到重视。

      一直以来,银行业对县域区域的金融发展模式表现为“重负债、轻资产”,县域区域存贷比显著低于城市区域。此次《通知》明确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出科学制定资金适配性较差县域的存贷比提升计划,及时满足县域有效金融需求。同时,《通知》明确提出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十四五”时期,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县城城镇化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代表的乡村振兴项目将激发大量金融需求。农业各产业链及产业集群的发展、乡村旅游的兴旺、农村“三块地”整治,需要大中型银行给予充分支持。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县域经济的繁荣也将带动个人理财、消费金融等业务,需要银行匹配更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第三,推动完善涉农信贷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长期以来,涉农领域的信贷风险是阻碍涉农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涉农信贷的服务对象主要以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户等为主,信用风险比较突出。在部分较不发达县域,金融主体知识水平不足、信用观念相对较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意识和债权保护能力有待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层专业队伍及管理水平有待夯实。因此,全面平衡涉农领域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是各家金融机构需要面临的问题。为此,部分县域政府主动作为,推动银行业与涉农保险的合作,通过政府引导涉农基金等方式建立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多家金融机构从自身出发,构建涉农领域信息平台,获取农户多维数据,增强风险管理的针对性与准确性。《通知》中明确,建立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地方政府要建立并完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力争在2023 年底基本实现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随着信用体系的完善、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的构建,金融机构在县域金融、涉农贷款领域将具备更广阔的服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