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21年第48期(总第484期):多项创新试点政策支持 加快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

类别:宏观 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方宏 日期:2021-04-13

  4 月9 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33 条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主要关注点如下:

      一是凸显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试验田的地位。四家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金融支持某一重点区域的意见并不多见,继上海(2015 年10 月、40 条)、上海和长三角(2020 年2 月、30 条)、粤港澳大湾区(2020 年4 月、26 条)之后,此次支持海南自贸港是第四个文件。这意味着海南自贸港成为我国金融开放的最前沿之一,并且在金融开放的试点安排上与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各有侧重,充分体现了海南自贸港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地位,也凸显了海南自贸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下,承担着金融开放先行先试的创新探索责任。

      二是支持措施覆盖领域全面。33 项措施以金融全面改革开放支持海南全面改革开放,既包括跨境资金流动、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风险防范等各个方面,又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涉及跨境金融、产业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诸多细分市场;既有扩大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探索的内容,也有针对海南金融现状诸多补短板的改革举措;既加大开放和改革的力度,又强调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且,“意见”中有多条措施突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的金融制度设计,体现在国际国内新发展形势下对海南自贸港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安排进一步具体化。资金自由流动是自贸港的基本特征,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是自贸港最为核心的金融制度安排。“总体方案”提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贸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此次“意见”进一步明确“服务国内其他地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资金往来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表明在资金流动安排上既要实现与境外流动自由便利,也要确保与内地流动自由便利。同时,“意见”中多处提到账户安排,包括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在境外发行人民币产品,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这需要账户安排作为基础)。这些措施将推动完善海南自贸港银行账户体系。

      四是跨境金融创新突破力度大。在“意见”33 条支持措施中,有18 条涉及跨境金融服务,占到一半以上,充分体现了对标国际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对外开放的导向。其中,力度最大的有两项:一项是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我国个人资本项目管理相对严格,此次放宽在海南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应该是首次政策突破;另一项是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和资管产品,包括公募和私募,应该也是首次政策突破。这两项措施意味着我国个人资本项目开放试点进一步扩大,海南自贸港成为个人跨境交易试点的前沿,是推进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海南自贸港“开展跨境证券投融资改革试点”的重要措施。

      五是推动人民币可兑换和国际化。使用尚未完全可兑换的人民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是海南自贸港有别于其他自贸港的中国特色之一。“意见”不仅在银行端试点开展贸易结算真实性审核从事前转向事后和新型国际贸易(即离岸贸易)结算,在企业端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海南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资管产品,更重要的是,在个人端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电子支付工具。这将利用海南自贸港的开放优势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定位,推动使用人民币境外市场主体从境外企业扩展到境外个人,进一步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的空间,并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六是注重补齐海南金融短板。虽然2018 年以来海南金融业有多项创新,2020 年金融业增加值在海南GDP 中占比达8%,但是从全国来看,海南金融在发展规模、市场体系、机构数量、经营业态、产品创新、对外开放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差距,在自贸港建设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亟待提高。此次“意见”以创新试点形成多个新的市场机会,比如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QFLP 和QDLP 试点、岛内就业境外个人的境内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发债和境外投资等等,这些都是相对独特而又有较大潜力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吸引金融机构进入,完善市场体系和提升开放程度。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海南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规模,调整融资结构。

      七是强调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意见”中有8 条金融支持措施涉及到具体的产业方向,围绕海南自贸港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鼓励产业金融创新发展,包括海洋金融、医疗金融、旅游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房地产金融、文化金融、体育金融等多个领域。此外,“意见”还鼓励海南在金融前沿领域进行探索创新,包括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推动海南作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总体方案”中“建立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和规则”的建设。

      八是以金融开放吸引国际人才。建设高水平的自贸港需要吸引国际人才。“意见”

      提出了多项有助于吸引国际人才的金融支持措施,包括:海南就业的境外人员可以开展境内投资,按实需购买房地产,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等。这些措施将使得进入海南的国际人才能够享受到中国经济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成果,便利其在海南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