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研究: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点评

类别:策略 机构: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孙征 日期:2021-02-08

事件

    证监会批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皮六一表示,合并深交所两板安排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即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

    点评:

    2000 年初,深市主板暂停新股发行。2003 年2 月,国务院出台“九条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要求,深交所从主板市场中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进行创业板市场建设的第一步。2004 年5 月,深交所在主板内设立中小板,进入中小企业板交易的股票主要是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流通规模较小的公司股票,以“小盘”为突出特征。

    中小企业板设计概括为“两不变”和“四独立”:即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交所主板市场中设立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

    而创业板则又称为二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的证券交易市场。以往很多投资者将中小板理解为与创业板类似的市场,但实际上中小板是主板与创业板中的一个过渡市场,且从属于主板市场。

    深市主板暂停发行新股后,仅有一些借壳或整体上市的公司在主板挂牌,其他公司都通过中小板发行上市。在2009 年10 月创业板正式落地以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立的格局正式形成,其中主板地位却由于缺少新股发行而持续遭到削弱。截至2021 年2 月5 日,深市主板市场存续企业还有459 家,总市值9.91 万亿,其中3 家*ST 公司已停牌半年以上。中小板市场上市公司已达1001 家,总市值13.99 万亿,其中4 家*ST公司处于长期停牌状态。

    2020 年底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后,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主板、中小板的差异规定已消除,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市场环境保持基本一致,上市条件、交易规则以及监管方式上不存在重大差异,加上创业板已经成功运行10 多年时间,继续保留中小板的独立地位意义不大,将深圳主板市场和中小板重新整合,也可以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有助于确立市场格局、明晰上市层次、降低运营成本、简化监管工作、便于投资者理解、简化未来改革步骤,合并后市值达23.90 万亿,上市公司近1500 家,其市场地位将与上海主板市场有所接近。

    过渡期内,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继续执行现行规定,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

    合并实施完成后,中小板上市公司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 股”,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涉及中小板有关指数名称和简称等作适应性调整,指数编制方法暂不作实质性变更。删除指数全称和简称中的“板”字,并作个别适应性调整,如:

    “中小板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100 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指”变更为“中小100”;“中小板综合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综”变更为“中小综指”等。指数没有巨大变化则不会导致跟踪相关指数的基金产品投资标的调整,有利于保持指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基金产品平稳运作。

    在本次合并工作的“四不变”前提下(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投资者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基本不会受到影响,投资者群体总体无差异,交易机制没有变化,投资者交易行为也不会出现太剧烈的变化,对深港通也没有明显影响。

    深市主板和中小板之间估值有一定差距。深市主板市盈率不足30 倍,而中小企业板PE 逾50 倍,市净率方面中小板也显著高于主板,营收和利润成长性方面中小板比主板更好,因此这种估值差主要由成长溢价而来,但也可能存在部分由中小板特性带来的情绪溢价。理论上来说“四不变”下股票流动性和估值水平应不会有太大变化,但在中小企业板与主板合并过程中,不排除部分导致中小企业板溢价的情绪因素被消除,原中小板公司估值溢价程度下降。不过我们认为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也应在较长时间段内逐渐兑现,理论上在短期内不会导致市场剧烈波动。

    部分市场投资者担忧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可能会导致注册制实施加快,我们认为,推进注册制是在科创板设立并采用注册制、创业板在2020 年实施注册制改革之后的证券市场制度改革大趋势、大方向。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已有足够空间容纳相应企业,未来注册制的全面推进还需要经历相当长时间的市场运作和监管层面的检验,并不会在短时期内加速推进。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与推进注册制并无直接关系。

    深交所也表示,两板合并后主板仍然实行核准制,没有降低上市门槛,也没有新增上市通道,不会直接导致市场短期内加速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