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快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明确减免税额计算方法和征管流程
摘要:
2020年12月15日,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以下简称为“1019号文”),明确了有关海南个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口径、减免税额计算方法、合资格人才认定及相关征管流程,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优惠政策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注要点
来源于海南的所得
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从海南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应税款在海南缴纳减免税额计算方法
通过提供五个公式,明确在以下五种不同情形下的减免税额计算方式: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公式一)
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二)
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免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公式三)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应纳税额- 海南应纳税所得额×15% (公式四)
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五)
高端、紧缺人才的确认
各政府部门之间通过信息共享及联动协作,按以下流程自动认定合资格高端、紧缺人才,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合规、监管要求
高端紧缺人才应在5年内保留与海南实质性运营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省人才管理、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情况联合开展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