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保险代理人政策点评:既规范经营 又指明方向

类别:行业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鼎/王剑/戴丹苗 日期:2020-11-26

  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于2020年11月23日公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现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将同时废止。

      对此,我们的观点:(1)《规定》的推出标志着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完成;(2)《规定》全面规范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行为,有利于保险代理人行业的健康发展;(3)行业生态演化的本质在于保险公司与渠道之间话语权的分配,其中保险公司倾向于从事较浅的保险服务,利于个人代理人的留存,以掌握话语权,而其他渠道或将在专业性方面寻求更大的突破,倾向于从事较复杂的保险服务,例如人身险的储蓄服务,提升对客户的吸引力,以掌握更大的话语权;(4)保险渠道的正常演化对大型人身险企业的冲击应当不大。

      评论:

      内容:全面规范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行为,为保险中介制度框架之一相关定义:按照《规定》,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同时保险代理人是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6 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 万家、网点22 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300 万人。同时,根据2018 年的中国保险年鉴,保险中介贡献的总保费占比约为87%,其中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和营销员的保费占比分别约为13%、28%和47%,其中专业机构的占比有望继续提升。

      《规定》的内容全面而详细,包括七个章节,共一百一十九条,其中各章节依次为总则、市场准入、任职资格、从业人员、经营规则、市场退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章。《规定》推出的目的是明确保险代理人的概念,解决保险代理人法律关系不清、监管体系不明、管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同时巩固近年来乱象治理成果,落实保险中介市场改革中完善准入退出管理、鼓励推动变革创新。

      《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规范:(1)理顺法律关系,根据《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的定义,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门规章中规范调整,与《保险法》保持了一致;(2)统一适用规则,对各类保险代理人在经营规则、市场退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建立了相对统一的基本监管标准和规则,进一步维护了市场公平;(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顺了“先照后证”的流程,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完善准入退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完善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三部规章共同构建的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完成,形成《保险法》为统领,三部规章为主干,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科学监管制度体系。

      背景介绍: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的三架马车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止于2019 年6 月,国内保险行业共有2652 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5 家保险中介集团、1769 家保险代理公司、497 家保险经纪公司、381 家保险公估公司。行业结构与往年相比基本稳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要由三者构成,即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保险公估人是专门从事上述业务的评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公估合伙企业。

      行业观点:人身险公司偏保障,经纪公司偏理财鉴于财产险的业务结构并不均匀,未来渠道变化还有非常多的未知数,所以我们主要阐述对人身险渠道的观点。

      我们可以从专业性和立场两个维度来认知保险渠道的演化,但立场的区别并不大,而专业性的区别却可以特别大。立场:

      在理论上,代理人的立场更偏向于保险公司,经纪人的立场更偏向于客户,但在实际中,代理人同样需要维护与客户的关系,经纪公司同样需要维护与保险公司的关系。而专业导向却可以非常不同:保险经纪人如若要掌握更强的话语权,则需要从事更加复杂且专业的业务才能与代理人渠道区别开来,以维系与客户的长期伙伴关系,所以保险经纪人天然对专业性有更高的诉求。

      论及专业性,储蓄型业务会比保障型业务更复杂,涉及到教育、养老、财产保全、避税和遗产等事宜,是保险经纪人构建护城河的领域,而保障型业务比较简单,更适合保险代理人从事,更便于保险代理人构建团队,同时也便于保险公司巩固话语权。所以,我们认为人身险公司倾向于从事保障型业务,以便在维护个人代理人利益的同时,维系公司自身的话语权,而储蓄型业务可能并不会成为核心业务。未来,保险经纪公司可能会在储蓄业务赛道上深耕,但鉴于储蓄业务对专业性的要求较高,经纪公司的扩张速度也会受限,所以短期而言,经纪公司对人身险行业的冲击可能并不大。

      投资建议:我国人身险的保障赛道非常之长

      我国龙头寿险企业的价值要远高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寿险企业,因为我国龙头寿险企业既是传统意义上的寿险企业,同时也是健康险企业,有望在未来填补健康行业的市场空缺,构建“保险+医院”的巨大生态。

      就短期的个股推荐而言,我们还是重复11 月的投资策略,首推中国平安。此时,我们首推中国平安,与我们在之前推荐中国人寿的逻辑不同。我们认为中国平安将更能受益于美国第二轮刺激法案所带来的流动性改善。接下来,对于国内宏观经济,市场没有分歧,分歧点只在于美国的刺激政策。我们认为海外的刺激政策迟早会出台,只是时间问题,关注11月30 号和12 月11 号等。在如此的背景下,我们首推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

      (1) 物价大幅上涨;(2)美国刺激政策弱于预期,或者搁置时间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