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策略】《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点评

类别:策略 机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殷越 日期:2020-03-27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

    3 月20 日,证监会于官网发布了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 项常规指标和5 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 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 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 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 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3 项常规指标分别涉及研发投入、发明专利、营收情况: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 万元以上;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 项以上;

    (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 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2)项指标的要求,研发占比应在10%以上。

    5 项例外条款包括: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 项以上。

    点评:《指引》明确科创属性标准,存在弹性空间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了“三项常规指标+五项例外条款”的结构,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了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包容性,增强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提升了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的积极性,对于有意参与科创板申报的企业以及中介机构而言,对企业的评估更为便捷,能够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审核效率。对于投资者而言,也能更加清晰地评判一个公司的科创属性,从而制定投资决策。

    《指引》对于企业的科创属性评价给予更明确的认定标准,而并非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对于真正的“硬科技”企业而言,具备弹性的“3+5”认定标准不会对其申报科创板形成更多的限制。由于标准更为明确,未来科创板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将会更为精准,效率也将有所提升。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