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甲冠名权及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点评:中甲开发权正式招标 全面改革箭在弦上!

类别:行业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音临/申烨 日期:2014-12-24

事件:中国足协发布中甲联赛冠名权及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12月24日,中国足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中甲联赛冠名权及媒体版权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根据此公告,足协将在新赛季将中甲联赛的冠名权及场地广告等打包销售,同时中甲联赛转播制作服务(包括全国性电视转播、境外电视转播、互联网转播)及媒体版权也将被竞购。此次竞标的合作周期均为3-5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 年 12 月 30 日。

    我们的观点:体育改革足球为先,足球改革首推中甲 !

    我们在12月22日发布的深度报告《体育产业系列深度报告之五: 足球改革首推中甲,市场化运作曙光初现》中,在全市场第一次对中甲联赛目前的商务开发情况进行了详尽梳理,明确提出中甲联赛冠名权和版权(包括赛事转播权)目前没有得到良好的运作,并指出这些市场化的商务权益有望以市场化的手段进行流转;昨天,我们在万得3C电话会议上更加明确提醒投资者2015年的体育改革将由足球产业推开,而由于相对中超联赛,中甲联赛的行政阻力更小、城市名片效应更为显著,因此足球改革中首推中甲,市场化和资本化是未来改革的创新重点。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规程》,中甲联赛的全国性转播、联赛冠名开发权归属于中国足协,由于中甲联赛并未组建联盟公司,权力由中超公司进行代理,但中超公司的代理未能带来全国转播商与冠名商,因此这两部分的权益仍处于真空状态。除这两项外的其他权益均由各个俱乐部自行经营。此次足协将中甲联赛的冠名权及媒体版权进行公开竞标,标志着中甲联赛开始进入关键变革期,中超公司的权力下放,公开竞标机制的行程,有利于中甲联赛的整体市场化运营,逐步提升联赛的影响力与俱乐部收入状况,进而逐步改善联赛竞技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推荐标的:雷曼光电、中体产业、江苏舜天

    我们认为,虽然中甲联赛的地位不如中超联赛,但二级联赛受到的管制更小,更有可能成为市场化改革的先锋队。因此,我们坚持“体育改革足球为先,足球改革首推中甲”的推荐逻辑。上市公司中,雷曼光电不仅拥有与中超联赛多年的合作经验,而且已成为超过12家中甲联赛俱乐部成员的赞助商和合作运营商,并通过广告运营等商务开发方面获得更高的话语权,战略性前瞻布局;11月28日,公司还召集11家中甲俱乐部召开商务研讨会,探讨中甲商业运作改革的方案,如若参与竞标,将具备很强的竞争实力。而在中甲市场化改革的带领下,预计其他体育改革也将陆续推进,相关标的如中体产业、江苏舜天等也将受益其中。

    风险提示

    体育产业市场化仍处于初级阶段,行政干预风险较大;国内足球联赛改革在探索过程中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