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 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籌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2012年1月21日證監許可【2012】[102]號文 核准。 本基金原名農銀匯理消費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於2014年8月8日實行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基金合 同的相關規定,經與基金託管人磋商一致,並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自2015年8 月7日起更名為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確保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准,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 金籌集的核准,並不表示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亦不 表示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錄得盈利,亦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於證券市場上投資,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 投資者根據所持有單位享受基金的收益,惟同時亦要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基金 投資中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變化對證券價格產生影 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單位持有人連 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於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 金管理風險,某一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為開放式混合型基金,屬證券投資 基金中的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種類。投資有風險,投資者首次申購(申購)基金 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 2018 年 4 月 23 日,相關財務數據和 淨值表現截止日為 2018 年 3 月 31 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 2 目錄 第一部份 緒言..................................................................................................................2 第二部份 釋義..................................................................................................................3 第三部份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份 基金託管人.....................................................................................................18 第五部份 相關服務機構 .................................................................................................21 第六部份 基金的籌集.....................................................................................................35 第七部份 基金合同的生效..............................................................................................36 第八部份 基金單位的申購與贖回...................................................................................37 第九部份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與託管轉換........................................................................49 第十部份 基金單位的凍結、解凍...................................................................................50 第十一部份 基金託管.....................................................................................................51 第十二部份 基金的銷售 .................................................................................................52 第十三部份 基金單位的註冊登記...................................................................................53 第十四部份 基金的投資 .................................................................................................54 第十五部份 基金的業績 .................................................................................................70 第十六部份 基金的財產 .................................................................................................72 第十七部份 基金資產估值..............................................................................................73 第十八部份 基金的收益與分派 ......................................................................................81 第十九部份 基金費用與稅收..........................................................................................83 第二十部份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85 第二十一部份 基金的信息披露 ......................................................................................86 第二十二部份 風險揭示 .................................................................................................92 第二十三部份 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95 第二十四部份 基金合同摘錄..........................................................................................97 第二十五部份 託管協議摘錄........................................................................................123 第二十六部份 對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服務......................................................................143 第二十七部份 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146 第二十八部份 備查文件 ...............................................................................................146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 第一部份 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 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規定》”)和其他相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無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籌集的。本招募說明書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釋。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於本招募說明書 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概述。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基金合同 是協議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單位後,即成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單位的行為 本身即表示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納,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 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 第二部份 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詞彙或簡稱具有以下定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託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農銀匯理消費主 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及對該託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及其定期的更新 7.發售公告:指《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8.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並公佈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 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規範性 文件及對該等法律法規不時作出的修訂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 年 12 月 28 日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 基金法》及頒佈機構對其不時作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頒佈、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證 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佈機構對其不時作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04 年 6 月 8 日頒佈、同年 7 月 1 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佈機構對其不時作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 2014 年 7 月 7 日頒佈、同年 8 月 8 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佈機構對其不時作出的修訂 13. 《流動性規定》:指中國證監會 2017 年 8 月 31 日頒佈、同年 10 月 1 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佈機構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4.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 15.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6.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 務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單位持有人 17.個人投資者:指符合法律法規訂明的條件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 人 18.機構投資者: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登記並存續或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設立並存續的企業法 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 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明的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於中國證券市場上 投資,並取得中國內地外匯管理局額度批准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0.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 規或中國證監會獲准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的合稱 21.基金單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持有基金單位 的投資者 22.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代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單位, 辦理基金單位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託管轉換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 務 23.銷售機構:指直銷機構和代售機構 24.直銷機構:指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售機構:指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訂明的其他條件,取得基 金代售業務資格並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銷 售業務的機構 26.基金銷售點:指直銷機構的直銷中心及代售機構的銷售點 27.註冊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 包括基金投資者基金戶口的建立和管理、基金單位註冊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 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分派、建立並保管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等 28.註冊機構:指辦理註冊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註冊機構為農銀匯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納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為辦理註冊登記業 務的機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 29.基金戶口:指註冊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單位結餘及其變動情況的戶口 30.基金交易戶口:指銷售機構為基金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基金投資者透過 該銷售機構買賣本基金的基金單位變動及結餘情況的戶口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籌集達致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訂明的條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並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 認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訂明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後,基金財 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進行公告的日期 33.基金籌集期:指自基金單位開始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 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4.存續期:指從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終止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天: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銷售機構於規定時間受理基金投資者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 請的工作天 3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個工作天(不包含 T 日) 38.開放日:指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單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日期 39.交易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納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40.《業務規則》:指《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 是規定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者共同遵守 41.首次申購:指於基金籌集期內,基金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42.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投資者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 定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43.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單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訂明的條件要求 將基金單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4.基金轉換:指基金單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的公 告於本基金單位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註冊機構辦理註冊登記的其他基 金單位間的轉換行為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 45.託管轉換:指基金單位持有人於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更改 所持基金單位銷售機構的操作 46.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基金投資者透過向相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協議 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於每期協議扣款日於基金投資者 指定銀行戶口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7.大額贖回:於單個開放日,本基金的基金單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總 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單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 請單位總數後的結餘)超過上一開放日本基金總單位的 10%時的情形 48.元:指人民幣元 49.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關費用後的結餘;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 結餘 50. 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 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 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 或交易的債券等 51 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所擁有的各類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應收 的款項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2.基金資產淨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扣除負債後的淨資產值 53.基金單位淨值:指指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基金單位總數的數 值 54.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釐定基金資產淨 值和基金單位淨值的過程 55.指定媒體: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刊、互聯網網站 及其他媒體 56. 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單 位淨值的方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 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且於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簽署之日後發生的,使基金合同當事人無法全部 或部份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不必限於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戰 爭、騷亂、火災、政府徵用、沒收、恐怖襲擊、傳染病傳播、法律法規變化、突 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 58.香港證監會: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59.基金互認:指中國證監會與證監會於 2015 年 5 月 22 日公佈並於 2015 年 7 月 1 日開始實施的內地與香港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互認計劃 60.基金單位分類:本基金根據基金銷售地及申購贖回費率的不同,將基金 單位分為不同的類別。兩類基金單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並分別公佈基金單位 淨值 61.A 類基金單位:僅於中國大陸地區銷售,並收取申購和贖回費用的基金 單位 62.H 類基金單位:僅於中國香港地區銷售,並收取申購和贖回費用的基金 單位 63.香港代表:指按照《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等法律法規擔任 本基金於中國香港地區的代表,負責接收中國香港地區投資者的申購贖回申請、 協調基金銷售、向證監會進行報備和中國香港地區基金投資者的信息披露和溝通 工作等根據中國香港地區法規應履行的職責 64.香港銷售機構:指證監會批准的,具備基金銷售資格的代為辦理本基金 H 類基金單位申購、贖回和其他基金業務的相關銷售機構 65.代名人:指根據中國香港地區市場的特點,香港代表或香港銷售機構將 代表投資者名義持有「內地互認基金」(H 類基金單位)的基金單位,並出現於 註冊機構的持有人名冊中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 第三部份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況 名稱: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法定代表:于进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設立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准設立文號:證監許可【2008】307 號 組建方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億零壹元 存續期限:持續經營 聯絡人:翟爱东 聯絡電話:021-61095588 股權結構: 股東 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33,334 51.67% 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計 20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于进先生:董事長 金融學碩士、高級經濟師。于进先生 1983 年開始於農業銀行總行工作,歷 任信息部副處長、處長,人事部處長、副總經理,電子銀行部總經理,科技與產 品管理局局長。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Bernard Carayon 先生:副董事長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 經濟學博士。1978 年起歷任法國農業信貸銀行集團督察員、中央風險控制 部主管,東方匯理銀行和東方匯理投資銀行風險控制部門主管,東方匯理資產管 理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現任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 许金超先生:董事 高級經濟師、經濟學碩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進入中國農業銀行工作, 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辦公室副主任、處長、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山西 分行黨委副書記,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 行採購管理部總經理,中國農業銀行託管業務部總經理。2014 年 12 月起任職農 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總經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學博士。1996 年 5 月進入法國東方匯理銀行工作,先後在法國東方匯 理銀行(巴黎)、東方匯理銀行廣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處工作。2005 年 12 月起任東方匯理銀行北京分公司董事總經理。2011 年 11 月起任東方匯理 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亞區副行政總裁。2012 年 9 月起任東方匯理資產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亞區行政總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級工程師、管理學博士學位。1999 年 10 月起歷任中國稀有稀土金屬集團 公司財務部綜合財務處副處長,歷任中國鋁業公司財務部處長,中鋁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董事,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貴陽鋁鎂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副總經理,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執行董事、總經理、工會主 席,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現任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 理,中鋁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鋁保險經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和中鋁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級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1989 年起於中國農業銀行工作,先後任職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香港分行總經理、中國農業銀行電子銀 行部副總經理。現任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部總經理。 王小卒先生:獨立董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 經濟學博士。曾任職香港城市大學助理教授、世界銀行顧問、聯合國顧問、 韓國首爾國立大學客座教授。現任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系教授,同時任 職香港大學商學院名譽教授和挪威管理學院兼職教授。 傅继军先生:獨立董事 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1973 年起,任職江蘇省鹽城汽車運輸公司教師, 江蘇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員。1990 年 3 月起任職中華財務諮詢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 徐信忠先生:獨立董事 金融學博士、教授。曾任職英國 Bank of England 貨幣政策局金融經濟學家; 英國蘭卡斯特大學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金融學 教授。現任職中山大學嶺南(大學)學院院長、金融學教授。 2、公司監事 王红霞女士:監事會主席 經濟學學士,高級經濟師。1984 年 8 月進入中國農業銀行工作,先後在中 國農業銀行資金計劃部、資產負債管理部任副處長、處長。2004 年 5 月開始參 與中國農業銀行票據營業部籌備工作,2005 年 6 月起至 2017 年 11 月先後任中 國農業銀行資金營運部所屬票據營業部副總裁、金融市場部副總經理兼票據營業 部總經理、同業業務中心/票據營業部總裁。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任農銀匯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Jean-Yves Glain 先生:監事 碩士。1995 年加入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歷任銷售部負責人、市場部負 責人、國際事務協調和銷售部副負責人、國際協調與支持部負責人,現任東方匯 理資產管理公司總秘書兼支持與發展部負責人。 杨静女士:監事 美國管理會計師,金融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8 年 4 月起歷任雷博國際會 計高級經理,瑞銀證券股票資本市場部董事總經理助理,德意志銀行(北京)總 裁助理、戰略經理。現任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高級業務經理。 胡惠琳女士:監事 工商管理碩士。2004 年起進入基金行業,先後就職於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參與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建工作,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 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後任職市場部總經理。 徐华军先生:監事 工科學士。2004 年起進入資產管理相關行業,先後就職於恒生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2007 年加入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與籌建工作,現任農銀匯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 杨晓玫女士:監事 管理學學士。2008 年加入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綜合管理部人 力資源經理。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于进先生:董事長 金融學碩士、高級經濟師。于进先生 1983 年開始於農業銀行總行工作,歷 任信息部副處長、處長,人事部處長、副總經理,電子銀行部總經理,科技與產 品管理局局長。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许金超先生:總經理 高級經濟師、經濟學碩士。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進入中國農業銀行工作, 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辦公室副主任、處長、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山西 分行黨委副書記,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 行採購管理部總經理,中國農業銀行託管業務部總經理。2014 年 12 月起任職農 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總經理。 施卫先生:副總經理 經濟學碩士、金融理學碩士。1992 年 7 月起任職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浦東 分行國際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行長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職中國農業銀行上 海市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2004 年 3 月起任職中國農業銀行香港分行副總 經理,2008 年 3 月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市場總監,2010 年 10 月起任職中國農業銀行東京分行籌備組組長,2012 年 12 月起任職農銀匯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市場總監。 刘志勇先生:副總經理 博士研究生。1995 年起先後在中國農業銀行人事教育部、市場開發部、機 構業務部及中國農業銀行辦公室任職。2007 年起參與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 司籌備工作。2008 年 3 月起在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運營副總監、代理 市場總監等職務。2018 年 4 月 3 日起任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 運營副總監。 翟爱东先生:督察長 高級工商管理碩士。1988 年起先後於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城鄉金融報》社、 國際部、倫敦代表處、個人業務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 年 11 月起參加農銀 匯理基金公司籌備工作。2008 年 3 月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 秘書、監察稽核部總經理,2012 年 1 月起任職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長。 4、基金經理 付娟女士:會計學博士,12 年證券從事經歷,具有基金執業資格。歷任申 銀萬國證券研究所分析師,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現任農銀 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 匯理中小盤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 曹剑飞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時間為 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本基金採取集體投資決策制度。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下述委員組成: 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許金超先生,現任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付娟女士,投資總監,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中小盤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史向明女士,投資副總監、固定收益部總經理,農銀匯 理恒久增利債券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增強收益債券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 匯理 7 天理財債券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金豐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基金基金 經理、農銀匯理金利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金泰一年定期 開放債券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天天利貨幣市場基金基金經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郭世凯先生,投資部總經理,農銀匯理行業成長混合型 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行業輪動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現代農業加靈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農銀匯理信息傳媒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 理。 6、上述人員之間無近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籌集基金,辦理或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 單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協議釐定基金收益分派方案,及時向基金單位持有人分 派收益; 5、核算基金會計並編寫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及單位淨值,釐定基金單位申購、贖回價格; 8、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 務; 9、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5 年;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採取其他 法律行為; 12、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將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 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建立健全內部監控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 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2、 基金管理人不從事下列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他人財產混入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單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方牟取利益; (4)向基金單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所相關的規定,或由中國證監會訂明禁止的其他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 行為。 3、 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單位持 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牟取不當利益; (3)不洩露於任職期間知悉的相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 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體系 1、風險管理體系 本基金於運作過程中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 險、投資風格風險、操作風險、管理風險、合規性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風險控制是實現價值回報的一個重要基石。借鑒東方匯理於風險控制領域的 成熟經驗,公司建立了改善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風險控制流程。透過科學有 效、層次明晰、權責統一、監管明確的四道風險控制防線,從組織制度上確保風 險控制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1)第一道防線:員工自律、自我管理和互相管理 直接與業務系統、資金、有價證券、重要空白憑證、業務用章等接觸的職位, 必須實行雙人負責的制度。屬於單人負責處理的業務,由其上級主管履行監督職 責;對於有條件的職位,實行定期輪班制度。 (2)第二道防線:部門內部監控和部門之間互相管理 各部門應檢查本部門的各類風險隱患,嚴格遵守業務操作流程,改善內部監 控措施,並對本部門的風險事件承擔直接責任。研究、投資、集中交易、運營等 部門獨立運作,以實現部門間權力制約和風險互相管理。 (3)第三道防線:風險控制部與其它各部門間的互動合作 各部門應及時將本部門發生的風險事件向風險控制部報告。風險控制員於風 險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協助各部門識別、評估風險和制訂相應的防範措施,監督 《風險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執行情況,以及定期對公司面臨的風險進行測量、 評估和報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5 (4)第四道防線:監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審計以及風險管理委員 會的監督管理 2、內部監控體系 (1)內部監控的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監控應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 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回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透過科學的內部監控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監控程序,維 護內部監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基金管理人各機構、部門和職位職責應保持相對獨立,基 金管理人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分離。 4)互相制約原則。基金管理人內部部門和職位的設置應權責分明、互相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則。基金管理人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 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監控成本達致最佳的內部監控效果。 (2)內部監控的主要內容 1)監控環境 董事會下設稽核及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對公司經營管理和基金投資業 務進行合規性監控,對公司內部稽核審計工作結果進行審計和監督並向董事會報 告;董事會下設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負責擬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 酬政策,起草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計劃,審核公司總體人員編 備方案和薪酬政策,負責審議員工的聘用和培訓政策。 公司實行董事會帶領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負責公 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決策。公司設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 產品委員會,就基金投資、風險控制和產品設計等發表專業意見及建議,投資決 策委員會是公司最高投資決策機構。 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主要負責對公司和基金運作的合法合規情 況、內部監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重大風險事件時向公司董事長和中國證監 會報告。 2)內部監控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訂了合理、完備、有效並易於執行的制度體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據規定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6 的對象劃分為四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內部監控架 構、企業管治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訂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和根 據;第三個層面是部門及業務管理制度;第四個層面是公司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 制訂的各種規程、實施細則以及部門業務手冊。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 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監察稽核部 定期對公司制度、內部監控方式、方法和執行情況實行持續的檢查,並發出專項 報告。 3)風險評估 A、董事會下屬的稽核及風險控制委員會和督察長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評 估; B、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和重大危機 情況進行評估,制訂危機處理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基金投資和運作中的重大 問題和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 C、各級部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 4)內部監控活動 為體現職責明確、互相制約的原則,公司根據基金管理業務的特點,設立順序 遞進、權責分明、嚴密有效的三道監察防線: A、 建立建基於各職位目標責任制為基礎的第一道監察防線。各職位均制訂 明確的職位職責,各業務均制訂詳盡的操作流程,各職位人員上崗前必須聲明已 知悉並承諾遵守,於授權範圍內承擔各自職責; B、建立相關部門、相關職位之間互相監管的第二道監察防線。公司於相關部 門、相關職位之間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後續部門及職位 對前一部門及職位負有監督的責任; C、建立以督察長、監察稽核部對各職位、各部門、各項業務全面實施監督 回饋的第三道監察防線。公司督察長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於其他部門,對內 部監控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回饋。 5)信息與溝通 公司建立雙向的信息交流途徑,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傳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 信息呈報渠道。透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確保了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 可以充份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並及時送達適當的人員處理。公司根據組織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7 架構和授權制度,建立了清晰的業務報告系統。 6)內部監控監督 內部監控由監事會、董事會稽核及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公司風險管理委 員會和監察稽核部等部門於各自的職權範圍內展開。本公司設立了獨立於各業務 部門的監察稽核部履行內部稽核職能,檢查、評價公司內部監控制度合理性、完 備性和有效性,監督公司內部監控制度的執行情況,揭示公司內部監控及基金運 作中的風險,及時提出意見改進,促進公司內部監控制度有效執行。 3、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監控的聲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悉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監控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 管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於內部監控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變化及公司發展不斷改善內部監控制度。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8 第四部份 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A 座 法定代表:李国华 成立時間:2007 年 3 月 6 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810.31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複〔2006〕484 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許可【2009】673 號 聯絡人:王瑛 聯絡電話:010-68858126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承兌匯票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包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借貸;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 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 經國務院同意並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 責任公司(成立於 2007 年 3 月 6 日)於 2012 年 1 月 21 日依法整體更改為中 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繼原中國 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資產、負債、機構、業務和人員,依法承擔和履 行原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於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議中的權 利、義務,以及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和法律責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堅持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大型零售商業銀行定位, 發揮郵政網路優勢,強化內部監控,合規穩健經營,為廣大城鄉居民及企業提供 優質金融服務,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支援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9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設託管業務部,下設資產託管處、風險 管理處、運營管理處等處室。現有員工 23 人,全部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及基金執業資格,90%員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從事經歷,具備豐富的託管服務經 驗。 3、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2009 年 7 月 23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 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批准,獲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是內地第 16 家 託管銀行。2012 年 7 月 19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經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 會批准,獲得保險資金託管資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堅持以客戶為中心、建基於 服務的經營理念,依託專業的託管團隊、靈活的託管業務系統、規定的託管管理 制度、健全的內部監控體系、運作高效的業務處理模式,為廣大基金單位持有人 和眾多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全面的託管服務,並獲得了合作夥 伴一致好評。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託管的證券投資基金共 81 只。 至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已形成涵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 計劃、信託計劃、銀行理財產品(本外幣)、私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 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計劃等多種資產類型的託管產品體系,託管規模達 43,349.90 億元。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監控制度 1、內部監控目標 作為基金託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嚴格遵守中國內地相關託管業務的法律 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行內相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定運作、嚴格監察,確 保業務的穩健運行,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 整、及時,保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監控組織結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設有風險與內部監控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 部監控工作,對託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託管業務部專門設置內部 風險控制處室,配備專職內部監控監督人員負責託管業務的內部監控監督工作, 具有獨立行使監督稽核的工作職權和能力。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0 3、內部監控制度及措施 託管業務部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監控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監控制度、 職位職責、業務操作流程,可以確保託管業務的規定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 具備執業資格;業務管理嚴格實行覆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監 控,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戶口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 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員 負責,防止洩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 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基金合同的協議,監督所託管基金的投資運 作。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 例、投資範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風險提示, 要求其限期糾正,同時報告中國證監會。於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務環節中,對基金管理人傳達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 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監督流程 (1)每個工作天按時透過基金監督子系統,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監控指 標進行例行監控,發現投資比例超標等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發出書面通知, 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實,督促其糾正,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後,對涉及各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對象 及交易對手等內容進行合法合規性監督。 (3)透過技術或非技術方法發現基金涉嫌違規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管理 人進行解釋或舉證,要求限期糾正,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1 第五部份 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單位發售機構 1、A類基金單位直銷機構: 名稱: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9號50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9號50層 法定代表:于进 聯絡人:叶冰沁 客戶服務熱線:4006895599、021-61095599 聯絡電話:021-61095610 網址:www.abc-ca.com 2、A類基金單位代售機構: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69 號 法定代表:周慕冰 客戶服務熱線:95599 網址:www.abchina.com (2)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A 座 法定代表:李国华 客戶服務熱線:95580 網址:www.psbc.com (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 號院 1 號樓 法定代表:田国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2 聯絡人:张静 客戶服務熱線:95533 網址:www.ccb.com (4)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 55 號 法律代表:易会满 傳真:010-66107914 客戶服務熱線: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5)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 188 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 188 號 法定代表:彭纯 聯絡人:王菁 客戶服務熱線: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6)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 218 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 218 號 法定代表:李伏安 聯絡人:王宏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811 網址:www.cbhb.com.cn (7)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商城路 618 號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3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168 號 法定代表:万建华 聯絡人:芮敏祺 電話:021-38676666 傳真:021-38670666 客戶服務熱線:95521 網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號 4 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 188 號 法定代表:王常青 聯絡人:权唐 傳真:010-65182261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9)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 1012 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 1012 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何如 聯絡人:齐晓燕 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952 客戶服務熱線:95536 網址:www.guosen.com.cn (10)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187 號大都會廣場 43 樓(4301-4316 房)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4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 5、18、19、36、38、39、41、 42、43、44 樓 法定代表:孙树明 聯絡人:黄岚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5417 客戶服務電話:95575 或致電各地營業點 網址:www.gf.com.cn (11)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 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王东明 聯絡人:陈忠 電話:010-60833722 傳真:010-60833739 客戶服務熱線:95558 網址:www.citics.com (12)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號國際企業大廈 C 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5 號國際企業大廈 C 座 法定代表:陈共炎 聯絡人:田薇 電話:010-66568430 傳真:010-66568990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888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13)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5 註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 689 號 法定代表:王开国 聯絡人:金芸、李笑鸣 電話:021-23219000 傳真:021-63410456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001、95553 網址:www.htsec.com (14)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 號世紀商貿廣場 45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 號世紀商貿廣場 45 層 法定代表:李梅 聯絡人:王序微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8224 客戶服務熱線:95523、4008895523 網址:www.swhysc.com (15)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 8 號長江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 8 號長江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杨泽柱 聯絡人:李良 電話:027-65799999 傳真:027-85481900 客戶服務電話:95579、4008-888-999 網址:www.95579.com (16)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6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35 層、28 層 A02 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號安聯大廈 35 層、28 層 A02 單元 法定代表:牛冠兴 聯絡人:陈剑虹 電話:0755-82825551 傳真:0755-82558355 客戶服務熱線:4008-001-001 網址:www.essence.com.cn (17)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 號 1 號樓 2001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 28 號龍翔廣場東座 5 層 法定代表:杨宝林 聯絡人:吴忠超 電話:0532-85022326 傳真:0532-85022605 客戶服務熱線:95548 網址:www.citicssd.com (18)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22 層-29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號 2 號樓 22 層-29 層 法定代表:潘鑫军 聯絡人:吴宇 電話:021-63325888 傳真:021-63326173 客戶服務熱線:95503 網址:www.dfzq.com.cn (19)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7 註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 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 號 法定代表:薛峰 聯絡人:刘晨、李芳芳 電話:021-22169081 傳真:021-22169134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788、95525 網址:www.ebscn.com (20)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 90 號華泰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號港中旅大廈 24 樓 法定代表:周易 聯絡人:庞晓芸 電話:025-84457777、0755-82492193 傳真:025-84579768、0755-82492962 客戶服務熱線: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21)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成都市東城根上街 95 號 辦公地址:成都市東城根上街 95 號 法定代表:冉云 聯絡人:刘一宏 電話:028-86690700 傳真:028-86690126 客戶服務熱線:4006600109 網址:www.gjzq.com.cn (22)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8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花園石橋路 66 號 25 樓 2501 室、26 樓、27 樓 2701 室、28 樓、37 樓、38 樓(名義樓層 28 樓 2801 室、29 樓、 30 樓 3001 室、31 樓、41 樓、42 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花園石橋路 66 號 25 樓 2501 室、 26 樓、27 樓 2701 室、28 樓、37 樓、38 樓(名義樓層 28 樓 2801 室、29 樓、30 樓 3001 室、31 樓、41 樓、42 樓) 法定代表:李国宝 聯絡人:杨俊 電話:021-38663866 (23)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 196 號 26 號樓 2 樓 41 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1118 號鄂爾多斯國際大廈 9 樓 法定代表:杨文斌 聯絡人:陆敏 電話:021-20613999 傳真:021-68596916 客戶服務熱線:400-700-9665 網址:www.ehowbuy.com (24)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文一西路 1218 號 1 棟 202 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 18 號黃龍時代廣場 B 座 2 樓 法定代表:陈柏青 聯絡人:韩爱彬 電話:0571-22908051 傳真:0571-22905999 客戶服務熱線:4000-766-123 網址:www.fund123.cn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29 (25)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0 號 2 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 88 號金座(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其实 聯絡人:王超 電話:021-54509988 傳真:021-64385308 客戶服務熱線:400-1818-188 網址:www.1234567.com.cn (26)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 8 號 HALO 廣場 4 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 8 號 HALO 廣場 4 樓 法定代表:薛峰 聯絡人:童彩平 電話:0755-33227950 傳真:0755-33227951 客戶服務熱線:4006-788-887 網址:www.zlfund.cn (27)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 28 號富卓大廈 A 座 17 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 28 號富卓大廈 A 座 17 層 法定代表:杨懿 聯絡人:文雯 電話:010-83363099 傳真:010-83363072 客戶服務熱線:400-166-1188 網址:http://8.jrj.com.cn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0 (28)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 號泛利大廈 10 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 22 號泛利大廈 10 層 法定代表:王莉 聯絡人:刘洋 電話:010-85650628 傳真:010-65884788 客戶服務熱線:400-920-0022 網址:licaike.hexun.com (29)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33 號 13 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33 號中國平安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郭坚 電話:021-20665952 聯絡人:何雪 客戶服務熱線:400-821-9031 網址:www.lufunds.com (30)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信息技富特北路 277 號 3 層 310 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長寧區福泉北路 518 號 8 座 3 層 法定代表:燕斌 聯絡人:兰敏 電話:021-52822063 傳真:021-52975270 客戶服務熱線:4000-466-788 網址: http://www.66zichan.com (31)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1 住所:北京市豐台區東管頭 1 號 2 號樓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連絡人:孟汉霄 聯繫電話:010-59336498 網址:http://www.jnlc.com/ (32)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號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電話:0571-88911818 連絡人:董一锋 客服電話:4008-773-772 網址:fund.10jqka.com.cn (33)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中關村軟件園二期(西擴)N-1、N-2 地塊新 浪總部科研樓 5 層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電話:010-60619607 連絡人:吴翠 客服電話:010-62675369 網址:www.xincai.com (34)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 6 號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電話:020-89629099 連絡人:邱湘湘 客服電話:020-89629066 網址:www.yingmi.cn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2 (35)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 5475 號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電話:021-50753533 連絡人:曹怡晨 客服電話:400-921-7755 網址:www.leadfund.com.cn (36)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 11 號 E 世界財富中心 A 座 11 層 1108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 11 號 E 世界財富中心 A 座 11 層 1108 號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連絡人:熊小满 電話:010-56251471 傳真:010-62680827 客服電話:400-619-9059 網址:www.hcjijin.com (37)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 526 號 2 幢 220 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267 號 11 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連絡人:张佳琳 電話:021-20691831 傳真:021-20691861 客服電話:400-820-2899 網址:http://www.erichfund.com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3 (38)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 1800 號 2 號樓 6153 室(上海泰和 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昆明路 518 號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021-65370077 傳真:021-55085991 客戶服務電話:021-65370077 網址:www.jiyufund.com.cn (39)其它代售機構 其它代售機構名稱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3、H 類基金單位銷售機構的具體情況請參見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或基金管 理人屆時發佈的公告。 二、註冊機構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法定代表:于进 電話:021-61095588 傳真:021-61095556 聯絡人:丁煜琼 客戶服務熱線:4006895599 三、發出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256 號華夏銀行大廈 1405 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 256 號華夏銀行大廈 1405 室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4 負責人:廖海 聯絡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絡人:廖海 經辦律師:廖海、刘佳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 1318 號星展銀行大廈 6 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湖濱路 202 號企業天地 2 號樓普華永道中心 11 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 聯絡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絡人:张勇 經辦註冊會計師:张勇、汪棣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5 第六部份 基金的籌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 規定,並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2】102 號文核准籌集發售。 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續期間為不定期。 本基金籌集期間基金單位淨值為人民幣 1.00 元,按初始面值發售。 本基金自 2012 年 3 月 19 日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進行發售。 本基金設立籌集期共籌集 1,630,484,406.34 份基金單位,有效首次申購戶 數為 60,730 戶。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6 第七部份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相關規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已於 2012 年 4 月 2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當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倘若連續 20 個工作天出現基金單位持有人數目 不滿 200 人或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5000 萬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於定期報告中 進行披露;倘若連續六十個工作天出現前述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向中國證監會 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倘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終止基金合同等,並 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7 第八部份 基金單位的申購與贖回 除本基金的相關公告(例如本基金為於中國香港地區銷售編備的招募說明書 補充文件)另有專門規定外,本基金 H 類基金單位於中國香港地區的申購、贖 回及轉換等銷售業務,應根據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辦理。 一、基金單位的類別 本基金根據基金銷售地及申購贖回費率的不同,將基金單位分為不同的類 別。 僅於中國大陸地區銷售,並收取申購和贖回費用的基金單位,稱為 A 類基 金單位;僅於中國香港地區銷售,並收取申購和贖回費用的基金單位,稱為 H 類基金單位。本基金 A 類和 H 類基金單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分別計算並分 別公佈基金單位淨值。 於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協議以及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情況下,根據基金實際運作情況,於履行適當程序後,基金管理人可停 止某類基金單位類別的申購或增加新的基金單位類別等,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 需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而無需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二、申購與贖回的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透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代售機構的代售點進 行。具體的銷售點將由基金管理人於招募說明書或其他公告中列明。H 類基金單 位的銷售機構為經證監會批准的,具備基金銷售資格的由香港代表選聘或基金管 理人直接選聘的相關銷售機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更改或增減代售機構,並 進行公告。基金投資者可以於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 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三、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投資者於開放日申請辦理基金單位的申購和贖回,A 類基金單位的開放 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 回則另作別論); H 類基金單位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及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則另作別論)。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8 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佈的時間為準。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 間以銷售機構公佈的時間為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 應於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2、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於申購開始公告中訂明。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 理時間於贖回開始公告中訂明。 H 類基金單位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時間具體於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或 其他相關公告中訂明。 於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由基金管理人於開始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公告。 基金經理不得在基金合同協議之外的日期或時間辦理基金單位的申購、贖回 或轉換。基金投資者於基金合同協議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 請的,其基金單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為下一個開放日基金單位申購、贖回 或轉換的價格。 四、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基金單位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 的基金單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基金採用「金額申購」和「單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 回以單位申請; 3、基金單位持有人贖回 A 類基金單位時,除指定贖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 進先出」的原則,對該基金單位持有人戶口於該銷售機構託管的 A 類基金單位 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單位先贖回,後確認的單位後贖回,以釐定所適用的贖回 費率;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於基金管理人訂明的時間以內註銷。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39 5、基金管理人於不損害基金單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惟 最遲應於新的原則實施前依照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銷售機構訂明的程序,於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向 基金銷售機構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基金投資者於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訂明的方式準備足夠首次申購 資金,基金投資者於提交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單位結餘,否則所提交的 申購、贖回的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T 日訂明時間受理的申請,於正常情況下,基金註冊機構於 T+1 日內(包 括該日)為基金投資者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而基金投資者可於 T+2 日 後(包括該日)到銷售機構或以銷售機構訂明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銷售機構對申購和贖回申請之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 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和贖回申請。申購和贖回的確認以註冊機構的確認結果為 準。 由於 H 類基金單位的開放日與 A 類類基金單位的開放日有所不同,因此本 基金 H 類基金單位投資者向銷售機構或以銷售機構訂明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購與 贖回的成交情況之具體時間,請見於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的規定。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於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首次申購不 獲接納。若首次申購不獲接納或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售機構 將基金投資者已繳付的申購款項本金退還予基金投資者,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 由基金投資者自行承擔。 基金投資者 T 日成功申請贖回後,基金管理人將指示基金託管人按相關規 定支付贖回款項,並透過註冊機構及其相關銷售機構於 T+7 日(包括該日)內 支付贖回款項。於發生大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按照基金合同相關細則處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所能監控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時,則贖回 款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後的下一個工作天劃往基金單位持有人銀行戶口。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0 六、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部份代售點和直銷網上交易基金投資者每次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單位的 最低申購金額為 1,000 元(含申購費)。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個人投資者首次 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單位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50,000 元(含申購費),機構投資 者首次申購本基金 A 類基金單位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500,000 元(含申購費)。 追加申購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1,000 元,已於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有該基金首次 申購記錄的基金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若代售點的基金投資者欲 轉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進行交易,須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最低金額的限 制。基金投資者當期分派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單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 制。投資者每次申購本基金 H 類基金單位的最低申購金額為 1,000 元(含申購 費)。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2、基金單位持有人於部份銷售機構贖回 A 類基金單位或 H 類基金單位時, 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於 100 份基金單位。每個交易戶口的最低基金 單位結餘不得低於 100 份。 3、自 2017 年 1 月 19 日起,調整代售機構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螞 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最低申購金額調整為 10 元,最低贖回單位及最 低保留單位調整為 10 份。 各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 規定為准。 4、當接納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 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 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於法律法規獲准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 定的數目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於調整前依照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公 告。 七、申購和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A 類基金單位的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 費率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1 M<50 萬 1.5% 50==500 萬 1000 元/筆 2、H 類基金單位的申購費 投資者申購 H 類基金單位,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申購金額的 5%。具體申購 費率和繳納方式由銷售機構自行決定。 3、A 類基金單位的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時間 贖回費率 T <7 天 ≥1.50% 7 天==2 年 0 註 1: 就贖回費率的計算而言,1 年指 365 日,2 年指 730 日,以此類推。 註 2:上述持有期是指於註冊登記系統內,投資者持有基金單位的連續期限。 末端費率:本基金採用前端收費,條件成熟時亦將為客戶提供末端費收費的 選擇。 4、H 類基金單位的贖回費 對於 H 類基金單位,不論其持有期,均收取贖回金額 0.125%的固定贖回費, 且全部歸入基金資產。 5、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公式為:各類基金單位淨值=各類基金資產淨值總 額/各類基金單位總數。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後四位,小數點後第 五位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 有。T 日的各類基金單位淨值於當天收市後分別計算,並於 T+1 日內公告。遇 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6、基金申購單位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淨申購金額。申購價格以申購當日(T 日) 的基金單位淨值為基準。申購的有效單位單位為份。申購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2 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 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計算公式: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單位=淨申購金額/T 日該類基金單位淨值 對於適用固定金額申購費的申購: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例一:假定 T 日本基金的 A 類基金單位淨值為 1.2000 元,三筆申購金額分 別為 1 萬元、50 萬元和 100 萬元,則各筆申購負擔的申購費用和獲得的該基金 單位計算如下: 申購1 申購2 申購3 申購金額(元,A) 10,000 500,000 1,000,000 適用申購費率(B) 1.50% 1.00% 0.80% 淨申購金額(C=A/(1+B)) 9,852.2 2 495,049.5 0 992,063.4 9 申購費用(D=A-C) 147.78 4,950.50 7,936.51 申購單位(E=C/1.2000) 8,210.1 8 412,541.2 5 826,719.5 8 例二:假定 T 日本基金的 H 類基金單位淨值為 1.2000 元,投資者申購 1 萬 元,申購費率為 1.50%,則其可得到的申購單位為: 申購費用=10,000×1.50%÷(1+1.50%)=147.78 元 淨申購金額=10,000-147.78=9852.22 元 申購單位=9852.22÷1.2000=8210.18 份 7、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 採用「單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贖回當日(T 日)的基金單位淨值為基 準進行計算,贖回金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贖回金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方 法,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 基金財產所有。 計算公式: 贖回總金額贖回單位 T 日該類基金單位淨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3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例三:假定某基金投資者於 T 日贖回 A 類基金單位 10,000 份,其於首次 申購/申購時已交納首次申購/申購費用,該日 A 類基金單位淨值為 1.2500 元, 持有年限不足一年,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金額=1.2500×10,000=12500 贖回費用=12500×0.50%=62.50 元 贖回金額=12500-62.50=12,437.50 元 例四:假定某投資人於 T 日贖回 H 類基金單位 10,000 份,該日 H 類基金 單位淨值為 1.2500 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1.2500×10,000=12500 贖回費用=12500×0.125%=15.63 元 贖回金額=12500-15.63=12,484.37 元 8、申購費用由基金投資者承擔,於基金投資者申購基金單位時收取,不列 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9、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單位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承擔,於基金單位持有人贖 回基金單位時收取,其中本基金對持續持有 A 類基金單位少於 7 日的投資者收 取不少於 1.5%的贖回費並全額計入基金財產。不低於 A 類基金單位贖回費總額 的 25%應歸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註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H 類基 金單位贖回費全部歸入基金資產。 10、本基金的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申購金額的 5%,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基 金單位贖回金額的 5%;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釐定,並於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於履行相關手續後,於基金合同協議的範圍內調整申購、贖 回費率或調整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相關規定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11、本基金暫不採用擺動定價機制。 12、對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 低於櫃檯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4 13、基金管理人可以於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協議的情況下根據 市場情況制訂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展開基金促銷活 動。於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 對基金投資者適當調整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轉換費率。 八、申購和贖回的註冊登記 1、基金投資者 T 日成功首次申購基金後,正常情況下,註冊機構於 T+1 日 為基金投資者登記權益並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基金投資者自 T+2 日(含該日) 起有權贖回該部份基金單位。 2、基金投資者 T 日成功贖回基金後,正常情況下,註冊機構在 T+1 日為 基金投資者扣除權益並辦理相應的註冊登記手續。 3、基金管理人可於法律法規獲准的範圍內,對上述註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 調整,並最遲於開始實施前 3 個工作天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納基金投資者的申購申請,此 時,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轉入申請可按同樣的方式處理: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所依法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 淨值; 3、發生基金合同訂明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或者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 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 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 納基金申購申請; 4、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銷機構或註冊機構的技術保障或人員支持 等不充分;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得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種類,或基金 管理人認為會損害已有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的申購; 6、基金管理人接納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 單位的比例超過 50%,或者變相規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時;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5 7、法律法規訂明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情形。 發生除上述第 5、6 項以外的暫停申購情形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時,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倘若基金投資者的 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予投資者。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 除時,基金經理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訂明的上述拒絕或暫停申購情形外,當發生以下情形 時,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納 H 類基金單位的申購申請。倘若投資者的 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不含利息)將退還予投資者。 (1)全部內地互認基金的人民幣跨境金額達到或超過中國內地規定的總額 度; (2)H 類基金規模佔基金資產的比例高於 50%; (3)法律法規訂明或證監會訂明的其他可暫停申購的情形。 於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證監會備案 並通知香港代表,由香港代表或基金管理人告知香港銷售機構,並於規定期限內 於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十、暫停贖回或推遲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納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推遲支付 贖回款項,此時,本基金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轉出申請可按同樣的方 式處理: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依法決定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 日基金資產淨值。 3、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大額贖回,導致本基金的現金支付出現 困難。 4、發生基金合同訂明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或者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 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 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 納基金申購申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6 5、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於現有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的贖回。 6、法律法規訂明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納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推遲支付贖回 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於當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於指定媒體公告,已接納的贖 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按時足額支付;倘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份按 單個戶口申請量佔申請總量的比例分派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份可延期支付, 並以後續開放日的基金單位淨值為根據計算贖回金額,若出現上述第 3 項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細則處理。投資者於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或未獲 受理部份註銷。於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 理並公告。投資者於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或未獲受理部份進行撤回。於 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並公告。 十一、大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大額贖回的認可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單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單位總數加上基金 轉換中轉出申請單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單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單位 總數後的結餘)超過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單位的 10%,即認為是發生了大額贖 回。 2、大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大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 全額贖回或部份順延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 部份順延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 難,或認為支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或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 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於當日接納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單位的 10%的 前提下,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於當日的贖回申請,應按單個戶口贖回申 請量佔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釐定當日受理的贖回單位;基金投資者未能贖回部 份,投資者於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 當日未獲贖回的部份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 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贖回的部份申請將被註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7 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無優先權並以建基於該開放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計算贖回金 額。倘基金投資者於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者未能贖回部份作自動 延期贖回處理。部份順延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基金單位的限制。香港銷售機構 對持有 H 類基金單位投資者的選擇權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若本基金發生大額贖回的,在單個基金單位持有人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單 位 20%以上的贖回申請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權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對於該 基金單位持有人當日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單位 20%以上的那部份贖回申請, 基金管理人有權全部延期辦理;對於該基金單位持有人未超過上述比例的部份,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前段“(1)全額贖回”或“(2)部份順延贖回”的約定 方式與其他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併辦理。但是,如該持有人在提交贖回 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則其當日未獲受理的部份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3、大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大額贖回並順延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於兩日內透過中國證監會指定 媒體刊登公告,並於公開披露日向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 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並透過郵寄、傳真或招募說明書訂明的其他方式於 三個工作天內通知基金單位持有人,並概述相關處理方法。 連續兩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大額贖回,倘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 接納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納的贖回申請可以推遲支付贖回款項,惟不得超過 20 個工作天,並應於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倘若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情況,基金管理人當日應立即向中國證 監會備案,並依照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刊登暫停公告。 2、倘若發生暫停的時間為一日,第二個工作天基金管理人應依照相關規定 於指定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公佈最近 1 個開放日的基金 單位淨值。 3、倘若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日而少於兩周(含兩周),暫停結束,基金 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於指 定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公告最近一個開放日的基金單位 淨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8 4、倘若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 刊登暫停公告一次。當連續暫停時間超過兩個月,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刊登公告 的頻率。當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兩日於指 定媒體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公告最近一個開放日的基金 單位淨值。 十三、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註冊機構辦理註冊登記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 務,而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 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制訂並公告,並及時告知基金託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於各項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本基金可為基金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服 務,具體實施方法以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管理人屆時的公告為準。 十五、本部份協議的部份業務暫不向 H 類基金單位投資者開通,具體請見招募 說明書補充文件的規定。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49 第九部份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與託管轉換 一、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非交易過戶是指不採用申購、贖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將一定數目的基金單位 按照一定規則從某一投資者基金戶口轉移到另一投資者基金戶口的行為,或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或中國內地有關當局另有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 註冊機構只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以及註冊機 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 繼承是指基金單位持有人死亡,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捐贈指基金單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單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 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根據生效司法文件將基金單位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單位強制劃轉予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機構,或按照其他方式處理。辦理 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註冊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於符合條件的非交易 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兩個月內辦理,並按基金註冊機構訂明的標準收費。 二、基金的託管轉換 基金單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單位於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託管轉換,基 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議的標準收取託管轉換費。 基金管理人、註冊機構、辦理託管轉換的銷售機構因技術系統性能限制或其 它合理原因,可以暫停該業務或拒絕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託管轉換申請。 三、H 類基金單位的相關業務規則或與 A 類基金單位有所不同,請見本基金招 募說明書補充文件或相關公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0 第十部份 基金單位的凍結、解凍 基金戶口和基金單位凍結、解凍的業務,由註冊機構辦理。 註冊機構只受理中國內地相關機構依法要求的基金戶口或基金單位的凍結 與解凍,以及註冊機構認可的其他情況之基金戶口或基金單位的凍結與解凍。當 基金戶口或基金單位被凍結,被凍結基金單位所產生的權益將被一併凍結,法律 法規、中國證監會或法院判決、裁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基金單位處於凍結狀態時,註冊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應拒絕該部份基金單 位的贖回申請、轉出申請、非交易過戶以及基金的託管轉換。被凍結部份單位仍 然參與收益分派。 H 類基金單位的相關業務規則或與 A 類基金單位有所不同,請見本基金招 募說明書補充文件或相關公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1 第十一部份 基金託管 基金財產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相關規定訂立《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訂明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於基金單位持有人名 冊登記、基金財產的保管、基金財產的管理和運作及互相監管等相關事宜中的權 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2 第十二部份 基金的銷售 本基金的銷售業務指接納基金投資者申請為其辦理的本基金的首次申購、申 購、贖回、轉換等業務。 本基金的銷售業務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 辦理。基金管理人委託代售機構辦理本基金首次申購、申購、贖回業務的,應與 代售機構簽訂代售協議,以訂明基金管理人和代售機構之間於基金單位首次申 購、申購、贖回等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投資者 和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3 第十三部份 基金單位的註冊登記 一、基金註冊登記業務 本基金的註冊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 基金投資者基金戶口建立和管理、基金單位註冊登記、基金單位銷售業務的確 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分派、建立並保管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等。 二、註冊登記業務辦理機構 本基金的註冊登記業務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其他符合條件的機 構負責辦理。倘若基金管理人委託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註冊登記業務,應與代理 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以訂明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機構代售註冊登記業務中的權 利義務,保護基金投資者和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註冊機構享有如下權利 1、建立和管理基金投資者基金單位戶口; 2、取得註冊登記費; 3、保管基金單位持有人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等; 4、於法律法規獲准的範圍內,制訂和調整註冊登記業務的相關規則,並依 照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5、法律法規訂明的其他權利。 四、註冊機構承擔如下義務: 1、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本基金的註冊登記業務; 2、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訂明的條件辦理基金的註冊登記業務; 3、保存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及相關的申購、贖回與轉換等業務記錄 15 年 以上; 4、對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基金戶口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該保密義務對 投資者或基金造成的損失,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監管部門和司法強制檢查情 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相關公告的規定,為投資者辦理非交易過戶 業務、託管轉換和提供其他必要服務; 6、接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 7、法律法規訂明的其他義務。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4 第十四部份 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與居民消費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並於嚴格監控風險的前 提下,力爭為投資者創造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 二、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國內地依法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並上市的股票)、債券 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惟須符合中國證監會 的相關規定。 其中: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相關 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圍 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0%-3%,現金 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倘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獲准基金投資其他種類,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 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三、投資理念 中國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轉型,會帶來居民消費模式的升級。本基金將精選具 有良好基本範疇和成長潛力的消費相關行業股票,透過扎實的基本範疇分析和積 極的主動管理構建投資組合,以期望取得基金資產的長期理性增值,分享經濟結 構轉型中消費模式升級所帶來的投資機會。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傳統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構建投資組合。 首先根據對宏觀經濟、政策環境、資金供求和市場情緒等因素的深入分析,對未 來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走勢進行科學預判,並建基於此,訂明基金組合於股票 類資產、債券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上的配置比例。本基金是以消費相關行業的股 票為主要投資目標的基金,其股價表現與宏觀政策、市場熱點等因素具有很高的 相關度,所承擔的系統性風險佔比亦較高,因此本基金於資產配置上將更加倚重 對於宏觀政策和市場整體走勢的分析。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5 於「自下而上」的層面,本基金將嚴格執行備選股票庫制度,於建立消費相 關行業股票庫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篩選出具有良好基本範疇 和發展前景的個別股份進行投資。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大類資產配置策略涉及股票、債券和現金等大類資產於投資組合中的比例調 整。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的投資收益對於基金整體業績具有決定性的影 響,而債券投資的主要目的是用於降低股票波動對基金淨值的影響,並一定程度 上獲取超過現金的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於考慮大類資產配置時,是以對宏觀經 濟和股票市場的前瞻性判斷作為主要根據。主要考慮指標包括: (1)宏觀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品出廠價格 指數(PPI)、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工業企業增加值、採購經理人指數(PMI)、 消費品零售增長率、匯率和貿易盈餘等。 (2)政策環境因素。政策環境主要包括財政貨幣政策、資本市場政策和產 業政策。 財政貨幣政策主要影響社會總需求、社會總供給、物價和利率水平,影響因 素有:稅制變化、政府支出及轉移支付、國債發行、利率水平、信貸規模以及存 款準備金率等。 資本市場政策主要包括股權制度、發行制度、交易制度等。 中國內地產業政策主要包括產業佈局政策和產業技術政策,其影響力表現於 彌補市場缺陷,影響資源配置方向。 (3)股票市場因素。股票市場因素主要包括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各行業範 疇估值水平、市場波動狀況、融資規模和頻率、場內外資金流動狀況等。 (4)市場情緒因素。市場情緒因素反映了投資者的心態變化,並影響股票 和債券市場的走勢,其影響因素包括:基金發行、申購、贖回情況,封閉式基金 的溢價率,股票投資者資金參與度、股票戶口開戶數,市場融資規模,金融創新 規模等。 於對上述宏觀經濟及股票市場影響因素綜合考慮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透 過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並於此基礎上科學分配基金於股票、債券和現金上的配置 比例。透過對市場上漲的充份暴露和市場下跌的風險回避,本基金將力爭將大類 資產配置比例監控於合理的水平,以期適應市場的變化情況。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6 2、股票投資策略 (1)消費相關行業的界定 本基金主要投資的消費相關行業採用的是大消費的概念。消費是指居民為了 滿足個人日常生活所需,購買、使用商品或接納服務的直接或間接行為,而消費 相關行業則是指為居民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行業以及為此類行業提供服務的行 業,上述行業以滿足居民消費需求為直接或間接目標,其主要的收入及盈利來源 與居民消費具有較高的關聯程度,居民消費需求和消費模式的變化對消費相關行 業的發展具有較大的影響。 於傳統消費行業中,根據居民對於該行業產品或服務的依賴程度可以分為主 要消費品行業(Consumer Staple)和可選消費品行業(Consumer Discretionary)。其中主要消費品指主要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關的商品 或服務;可選消費品指非居民生活必需的,主要用於改善居民生活品質的商品和 服務,居民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進行消費。 於傳統消費行業以外,為傳統消費行業提供的前端商品或服務亦被納入大消 費品概念,由於此類行業間接服務於居民的終端消費,行業鏈中所處的位置與終 端消費較為緊貼,行業發展狀況與居民消費具有較高的聯繫,因此其行業屬性與 傳統消費行業具有較高的關聯度。 (2)消費相關行業股票庫的構建 本基金是以消費相關行業為主要投資目標的基金,股票投資中必須有不少於 80%的比例投資於消費相關行業的股票。為充份防範投資風險,並確保基金的 投資風格的一致性,基金管理人將於本公司股票庫制度的框架內,建立相應的消 費相關行業股票庫。該股票庫建立的基本原則如下: 1)行業的劃分標準以申銀萬國證券公司發佈的申銀萬國行業分類標準為根 據。於消費相關行業的選擇上,本基金將採用申銀萬國二級行業分類標準。 2)本股票庫涵蓋了與消費相關的申銀萬國二級行業,包括主要消費品行業、 可選消費品行業以及其他消費相關行業,具體列表如下: 紡織、服裝、電力、燃氣、水務、零售、食品加工、食品製造、飲料製造、 醫藥商業、中藥、醫療服務、化學製藥、生物製品、餐飲、景點、酒店、旅遊綜 合、地產開發、白色家電、視聽器材、公共交通、機場、高速公路、航運、汽車 服務、汽車維修、信託、銀行、證券、保險、傳媒、通訊營運、網路服務、電腦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7 設備、通訊設備、鐵路運輸、物流、航空運輸、半導體、其他電子器件、元件、 顯示器件、環保、化工新材料、化學纖維、化學原料、化學製品、塑膠、橡膠、 電氣設備、建築材料、建築裝飾、汽車零件、林業、農產品加工、農業綜合、飼 料、漁業、種植業、其他輕工製造、造紙、醫療器械、園區開發、港口、非汽車 交運設備、包裝印刷、貿易、電腦運用、石油化工、金屬新材料、儀器儀錶和綜 合。 若申銀萬國證券公司調整或停止行業分類,或基金管理人認為有更適當的消 費相關行業劃分標準,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程序後有權對消費相關行業的界定 方法進行調整並及時公告。倘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消費相關行業的方法調整等原 因,本基金持有消費相關行業股票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基金將於三 個月之內進行調整。 3)對於因行業分類不完備等原因而未納入上述行業範圍的股票,若其主營 業務與居民消費相關度較高,則經基金管理人確認後,可納入消費相關行業股票 庫。 (3)消費相關行業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消費相關行業的配置策略是基於對中國內地經濟產業政策、經濟週期 的分析,同時透過對各行業景氣度和行業估值水平的比較研究,結合目標行業的 市場容量和流動性狀況,從而釐定基金的行業配置方案。主要的考慮因素如下: 1)中國內地經濟產業政策。本基金將密切追蹤中國內地財政、貨幣、匯率、 產業等政策變化,客觀分析政策變化對各個消費相關行業或存在的影響,並超配 相關受益的行業。 2)消費模式變化。居民消費模式的變化狀況對相關行業具有實質性的影響, 尤其是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國內地居民的消費升級趨勢愈加明顯,並將 帶動相關消費類行業的業績提升。本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消費者行為模式的變 化趨勢,重點關注相關收益行業,以不斷優化行業配置結構。 3)經濟週期。基金管理將合理判斷各消費相關行業於經濟週期各階段中所 處的地位,並對經濟週期對行業發展的影響進行客觀分析,從而發掘出經濟週期 的不同階段中各消費相關行業的投資機遇。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8 4)行業景氣度。行業景氣度反映各個消費相關行業所處的生命週期階段, 本基金將嚴密追蹤各消費相關行業的供求關係、發展前景和行業基本範疇,合理 配置各行業的比重。 5)行業估值水平。本基金將對各消費相關行業的歷史估值水平、行業相對 估值水平進行動態追蹤和分析,合時調整行業配置比例。 (4)消費相關行業個別股份投資策略 消費相關行業股票庫的建立僅是為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提供一個相對比較寬 泛的投資範圍,於具體執行投資決策時,基金管理人還需要對股票庫內的股票進 行詳細的研究。本基金於進行消費相關行業個別股份篩選時,主要從定性和定量 兩個角度對行業內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進行綜合評價,精選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 上市公司。具體來講考慮因素如下: 1) 定性評估標準 A,管理經營能力分析,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管理層是否具有良 好的管理經驗和能力、是否制訂了合適的薪酬計劃等。 B, 公司核心競爭力分析,包括核心技術的領先程度、持續的技術創新能力、 市場推廣能力、潛在市場需求、專利等核心優勢的排他性等; C, 主營產品或服務分析,包括企業的定價能力分析、上下游產品及服務分 析、替代產品及服務分析等; D, 公司融資能力分析,是否具有相對穩定的銀行貸款支援,股市再融資可 能性等; E,政策扶持程度分析,是否符合政府產業政策導向、是否享受政府稅收和 補貼優惠、是否獲得政策支援等; 2)定量標準 A, 成長性指標:市盈增長比率(PEG)、近三年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近三年平均息稅折舊前利潤(EBITA)增長率、未來一年預測每股收益(EPS) 增長率等; B, 價值指標:市盈率(P/E)、市淨率(P/B)、每股收益(EPS)、股 息率等; C, 盈利指標:近三年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資本回報 率(ROIC)等。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59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因此債券部份的投資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資產配置的 需要,提供必要的資產分散以部份抵消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因此於債券投資 上,基金管理人將秉承穩健優先的原則,於確保投資低風險的基礎上力爭創造一 定的收益水平。 (1)合理預計利率水平 對市場長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確預測是實現有效債券投資的基礎。管理 人將全面研究物價、就業、國際收支和政策更改等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預測未來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走向,以此判斷資金市場長期的供求關係變 化。同時,透過具體分析貨幣供應量變動,M1 和 M2 增長率等因素判斷中短期 資金市場供求的趨勢。於此基礎上,管理人將對於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動進行合理 預測,對包括收益率曲線斜度等因素的變化進行科學預判。 (2)靈活調整組合存續期 管理人將於合理預測市場利率水平的基礎上,於不同的市場環境下靈活調整 組合的目標存續期。當預期市場利率上升時,透過增加持有短期債券等方式降低 組合存續期,以降低組合跌價風險;於預期市場利率下降時,透過增持長期債券 等方式提高組合存續期,以充份分享債券價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學配置投資種類 管理人將透過研究國民經濟運行狀況,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 以及不同時期市場投資熱點,分析國債、央票、金融債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 平,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釐定組合資產於不同債券類屬之間配置 比例。 (4)謹慎選擇個別證券 於具體券種的選擇上,管理人主要透過利率趨勢分析、投資者偏好分析、對 收益率曲線形態變化的預期、信用評估和流動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評估不同券種 的風險收益水平。篩選出的券種一般具有流動性較好、符合目標存續期、同等條 件下信用品質較好或預期信用品質將得到改善、風險水平合理、有較好下行保護 等特徵。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 75%×滬深 300 指數+25%×中證全債指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0 滬深 300 指數是中證指數公司發佈的反映 A 股市場總體走勢的綜合性指數, 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 300 隻 A 股作為樣本編備而成的成份股指 數,所選擇的成份股具有規模大、流動性好的特徵。該指數涵蓋了滬深兩市大約 70%的市值,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資性,是反映內地證券市場 上股票整體走勢的重要代表性指數;中證全債指數是覆蓋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 同業債券市場兩大市場國債、金融債及企業債整體走勢的指數,具有更廣的涵蓋 面,成份債券的流動性較高。 根據本基金設定的投資範圍,基金管理人以 75%的滬深 300 指數和 25%的 中證全債指數構建的複合指數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與本基金的投資風格 基本一致,可以用來客觀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動管理收益水平。 倘若上述基準指數停止計算編備或更改名稱,或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又 或當市場出現更合適、更權威的比較基準,並且更緊貼本基金風格時,經基金託 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程序後,可選用新的比較基準,並將及時公 告。 六、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混合型基金產品,其風險收益水平高於貨幣 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七、投資決策根據 1、中國內地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 2、投資決策委員會每月召開投資策略會議,決定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 和股票、債券的投資重點等; 3、投資對象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的匹配關係,本基金將於承擔適度風險 的範圍內,選擇收益風險配比最佳的種類進行投資。 八、投資管理程序 1、投資研究管理架構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 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本公司於投資研究管理上採取了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帶領下的 逐級授權制度,分別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業務負責人和基金經理等多個層 級,並於全面貫徹授權制度的基礎上實行基金經理負責制,充份發揮基金經理的 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部門設置上,本公司遵循投資、研究和交易互相獨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1 立的原則,分別設立了投資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和交易室四個部門獨立從事 相關業務,並於互相之間建立了嚴格的防火牆制度;於具體投資種類的篩選上, 本公司嚴格遵循證券庫制度,以確保基金經理投資的科學性和穩健性;本公司還 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對投資風險進行監督和管理,並設立監察稽核部對投資的合 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後監察,以控制投資的合法合規性和風險。本公司還針對風 險管理設立了專責的風險控制部門。 2、投資決策機制 依照逐級授權的原則,本公司的投資決策機制分別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 業務負責人和基金經理三個層面具體實施: (1)投資決策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全公司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公司基金及受託資產投 資行為必須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授權,投資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該委員會制訂 的原則和決策從事投資活動。投資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投資業務負責人、 投資部、固定收益部和研究部負責人、基金經理等人員組成(督察長列席會議),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和決定基金投資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制訂總體投資方 案、釐定資產和行業配置原則、審議並決定基金經理的投資提案、批准基金經理 的超許可權投資等。 (2)投資業務負責人 投資業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制訂投資研究業務規則 並監督實行、負責投資研究等部門的日常管理、審批基金經理超許可權投資等。 (3)基金經理 本公司實行授權制度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公司制訂制度對基金經理的職責 和許可權進行規定,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經理的投資方案進行原則性決策,基 金經理於遵循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負責具體的證券投資事務,執行和優化組合配置 方案,並對其投資業績負責。基金經理可以於特殊情況下授權基金經理助理暫時 代為履行投資職責,惟必須遵守公司的規定,不得採用無條件和無時限的授權。 3、研究機制 本公司設立研究部,具體負責公司的研究業務,具體包括投資策略研究,提 供包括宏觀經濟、資本市場、產業配置等策略報告,為投資部門把握市場機會服 務;展開對行業、上市公司、固定收益產品、衍生產品的研究,為投資部門、投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2 資決策委員會提供投資建議;此外,公司研究部設有專責的量化投資研究團隊, 透過對市場數據的數量化分析和統計規律的歸納,為基金管理提供量化的投資建 議。 4、投資決策流程 (1)投資決策委員會制訂投資決策 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對下一階段基金投資的資產和行業 配置進行討論,訂明股票庫的構成和最新變化,並最終釐定總體投資方案。 (2)研究部門進行研究分析 研究部門將廣泛地參考和利用公司外部的研究成果,及時瞭解中國內地宏觀 經濟走勢和行業發展狀況等,並採用實地調查研究、持續追蹤等方式對上市公司 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最終形成對宏觀經濟、投資策略和公司基本範疇的深度研究 報告,提交投資決策委員會和投資部門作為決策和投資的根據。研究部門的固定 收益產品研究人員將於對宏觀經濟、財政貨幣政策和市場資金供求狀況深入分析 的基礎上,形成債券投資策略提交投資部門。此外,研究部門和投資部門定期或 不定期舉行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宏觀經濟、行業、上市公司、債券等問題, 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根據之一。 (3)投資部門實施投資 基金經理及投資團隊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釐定的總體投資方案,根據研究部 門提供的研究成果,對宏觀經濟、行業發展、風格變動和個別股份走勢作出判斷, 改善資產配置和行業配置方案,構建和優化投資組合,並具體實施下達交易指 令。對於超出許可權範圍的投資,基金經理應按照公司許可權審批流程,提交主 管投資領導或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 (4)集中交易室執行交易 集中交易室接納基金經理下達的交易指令。集中交易室接到指令後,首先應 對指令進行審核,然後再具體執行。倘若基金經理下達的交易指令不明確、不規 範或不合規,集中交易室可以暫不執行指令,並及時通知基金經理或相關人員。 集中交易室應根據市場情況,隨時向基金經理通報交易指令的執行情況及對該項 交易的判斷和建議,以便基金經理及時調整交易策略。 (5)投資績效分析評估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3 公司風險控制部門會對基金投資的業績進行數量化分析,利用相關工具、模 型對基金的投資風險、經風險調整後的收益和業績貢獻等方面進行評估、測算和 分析,並提交投資部門和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對下期投資方案決策的參考。 (6)風險控制和監察稽核 公司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公司的各項風險問題;公司風 險控制部門具體負責對投資風險進行進行事前識別、事中監控和事後檢查;公司 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門負責對投資、研究環節的全面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合規監 督檢查,及時向公司管理層和董事會上報發現的合規性問題,並持續督促相關部 門進行解決。 九、投資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 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 10 %; 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結餘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淨值的 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延期; 5、其中: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相 關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 圍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0%-3%; 6、現金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7、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援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淨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援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援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援證券規模的 10%;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4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援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援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11、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 以上(含 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援證券期間,倘若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於評 級報告發佈之日起 3 個月內進行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目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於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 產淨值的 0.5%; 14、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 處於開放期的採取定期開放方式運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15、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 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 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規、監管部門或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協議。基金託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訂明的前提下,除上述第 6、11、16、17 項之外,倘若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 金的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投資比例,基金管理人應於十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法 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5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投資可不受 上述規定限制。 十、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以下行為: 1、包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單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或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行的 股票或債券; 6、買賣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有控股權益關係的股東或與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有其他重大利益衝突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包銷期內包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訂明禁止的其他活動。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投資 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國內地相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及債權人權 利,保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益,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3、有利於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僱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益衝突的第三 方牟取任何不當利益。 十二、基金的融資、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屆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融資、融券。 十三、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託管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覆核了本 報告中的財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報告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 計。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6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 號 項目 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 例(%) 1 權益投資 746,437,286.07 78.83 其中:股票 746,437,286.07 78.83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工具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 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 計 192,835,968.75 20.36 8 其他資產 7,678,808.97 0.81 9 合計 946,952,063.79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 碼 行業種類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519,639,431.37 55.24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 產和供應業 - - E 建造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9,530,250.00 1.01 G 交通運輸、貨倉和郵政業 57,694,619.09 6.13 H 酒店和飲食業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資訊科 技服務業 82,769,997.21 8.80 J 金融業 - - K 地產業 15,594,489.30 1.66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9,357,881.00 0.99 M 科學研究和科技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 理業 3,920.00 0.00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 - -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7 務業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51,846,698.10 5.51 S 綜合 - - 合計 746,437,286.07 79.35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滬港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滬港通投資股票。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 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 資產淨 值比例 (%) 1 002103 广博股份 6,318,102 53,956,591.08 5.74 2 600702 舍得酒业 1,318,512 47,136,804.00 5.01 3 600060 海信电器 2,936,000 45,419,920.00 4.83 4 600519 贵州茅台 56,304 38,490,540.48 4.09 5 600809 山西汾酒 566,530 31,142,154.10 3.31 6 600884 杉杉股份 1,573,706 30,671,529.94 3.26 7 002475 立讯精密 1,149,676 27,799,165.68 2.96 8 601111 中国国航 1,811,986 21,472,034.10 2.28 9 000977 浪潮信息 857,600 21,122,688.00 2.25 10 300251 光线传媒 1,528,200 19,652,652.00 2.09 4、報告期末按債券種類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8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票指數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指數期貨。 (2)本基金投資股票指數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指數期貨。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股份”)於 2017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以下簡稱“寧波證監局”)下發的 《關於對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17]19 號)。 決定書指出杉杉股份存在實際使用募集資金方案與公司披露的內容不符、重大事 項未製作和報送備忘錄等違規情形,寧波證監局決定對杉杉股份採取責令改正的 監管措施。 廣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博股份”)於 2017 年 6 月 7 日收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關於對廣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決定》([2017]12 號)。決定書指出:廣博股份 2015 及 2016 年度 的部份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臨時報告、定期 報告披露義務;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決定對廣 博股份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其餘八名證券的發行人本期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於本報告編備日前 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69 (2)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訂明的備選股票庫。 (3)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1,649,537.14 2 應收證券清算款項 5,906,765.72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41,713.03 5 應收申購款項 80,793.08 6 其他應收款項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7,678,808.97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概述 序 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流通受限部份的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流通受限 情況說明 1 002103 广博股份 53,956,591.08 5.74 公告重大 事项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0 第十五部份 基金的業績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 產,惟不確保基金一定錄得盈利,亦不確保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 其未來表現。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於作出投 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生效日為 2012 年 4 月 24 日,基金業績數據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一、 本報告期基金單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階段 淨值增 長率① 淨值增長率 標準偏差②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③ 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標 準偏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4 月 24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4.35% 0.90% -1.49% 0.89% 5.84%0.01%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8.19% 1.81% -5.64% 1.05%63.83%0.76%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98% 1.35% 40.69% 0.91% -28.71 %0.44%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5.24% 2.67% 7.91% 1.86%67.33%0.81%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2.28% 1.86% -7.71% 1.05% -14.57% 0.81%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44% 0.93% 15.93% 0.48% -3.49% 0.45%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8.89% 1.32% -1.88% 0.88% -7.01% 0.44% 基金成立至今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157.91% 1.72% 48.17% 1.12% 109.74% 0.6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累計單位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12 年 4 月 24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1 註: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相關 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圍 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0%-3%,現 金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本基金 建倉期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4 月 24 日)起六個月,建倉期滿時,本基 金各項投資比例已達致基金合同訂明的投資比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2 第十六部份 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 以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淨資產值。 三、基金財產的戶口 本基金財產以基金名義開立銀行存款戶口,以基金託管人的名義開立證券交 易清算資金的結算備付金戶口,以基金託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開立基金證券 戶口,以本基金的名義開立銀行同業債券託管戶口。開立的基金專用戶口與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售機構和註冊機構自有的財產戶口以及其他基金財產戶 口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處分 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代售機構的固有財產,並由基金 託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而取 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協議 收取管理費用、託管費用以及其他基金合同協議的其他費用。基金管理人、基金 託管人以其自有財產承擔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 押和其他權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註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 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互相抵銷。 除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3 第十七部份 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並 為基金單位提供計價根據。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交易日,以及中國內地法律法 規訂明需要對外披露基金淨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及其他基金資產和負債。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估值: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估 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 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於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②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二級發售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 日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市價估值; ③ 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於交易所上市後,按估值 日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 ④ 非公開發行的且於發行時訂明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 業協會相關規定釐定公允價值。 (3)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2)小項所訂明的 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4 人認為按本項第(1)-(2)小項所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 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 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估 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 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2)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 減去債券收市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 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市價減去債券收市 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 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的公允價值估值,於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援證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 價值,於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5)於全國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援證券等固定收益種類, 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 (6)同一債券同時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 估值。 (7)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6)小項所訂明的 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 人認為按本項第(1)-(6)小項所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 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 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 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5 (8)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基金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日止,上市交易的 權證按估值日於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 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最近交 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 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釐定公允價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於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惟未行權的權證,採用 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3)項所訂明的方 法對基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 認為按本項第(1)-(3)項所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 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 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4、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中國內地相關規定估值。 倘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未能充份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磋商解決。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單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 將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報予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 法、時間、程序進行覆核,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簽章返回予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公佈。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 覆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將同時進行。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保證基金資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6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協議處理: 1、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倘若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註冊機構或代售機 構或基金投資者自身的疏忽造成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錯誤的責任 人(「錯誤責任方」)應對由於該錯誤遭受損失的當事人(「受損方」)按下述 「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錯誤、數據傳輸錯誤、數據計 算錯誤、系統故障錯誤、下達指令錯誤等;對於因技術原因引起的錯誤,倘若屬 同行業現有技術水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錯誤,則屬不可抗力,按 照下述規定執行。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基金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 他錯誤,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錯誤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惟因 該錯誤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錯誤處理原則 (1)錯誤已發生,但當事人尚未蒙受損失時,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糾正,因糾正錯誤發生的費用由錯誤責任方承擔;由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糾 正已產生的錯誤,使當事人蒙受之損失,則由錯誤責任方承擔;若錯誤責任方已 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糾正而未糾正,則其應承擔 相應的賠償責任。錯誤責任方應對糾正的情況向相關當事人進行確認,以保證錯 誤已得到糾正; (2)錯誤責任方對或導致相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並且僅對錯誤的相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歸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錯 誤責任方仍應對錯誤負責。倘若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歸還或不全部歸還 不當得利而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時,則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 並於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 利的權利;倘若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份不當得利歸還給受損方,則 受損方應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歸還的總和超過其實 際損失的差額部份支付給錯誤責任方; (4)錯誤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7 (5)當錯誤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倘若因基金管理人的行為造成基金財 產損失,基金託管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倘若因基金託管人的行 為造成基金財產損失,則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當基金 管理人和託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並拒絕進行賠償時,應由基 金管理人負責向錯誤責任方追償; (6)倘若錯誤責任方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並且根據法律法規、基 金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根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 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有權向錯誤責任方進行追索,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 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錯誤。 3、錯誤處理程序 錯誤被發現後,相關的當事人應及時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錯誤發生的原因釐 定錯誤責任方; (2)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磋商的方法,對因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 估; (3)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磋商的方法由錯誤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註冊機構交易數據的,由註冊機構進 行更正,並就錯誤的更正向相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單位淨值錯誤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1)當基金單位淨值小數點後四位以內(含第四位)發生錯誤時,視為基 金單位淨值錯誤;基金單位淨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進行糾正,通報 基金託管人,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當錯誤達致或超過基金資 產淨值的 0.25%時,基金管理公司應及時通知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錯誤 偏差達致基金資產淨值的 0.5%時,基金管理人應公告、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向中 國證監會備案;當發生淨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予基金單 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管理人按錯誤情 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8 (2)當基金單位淨值計算錯誤予基金和基金單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 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後按以下細則進行賠償: ① 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相關的會計問 題,倘經雙方於平等基礎上充份討論後,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 的建議執行,由此予基金單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 付,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② 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單位淨值已由基金託管人覆核確認後公告,而 且基金託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概述,基金單位淨值 出錯且造成基金單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單位持有人或 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基金單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費率比例承擔責任; ③ 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 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佈基金單位淨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佈,由此予基金單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④ 由於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不必限於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 等),基金託管人於採取必要的措施後仍不能發現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單位淨 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和基金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 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相關會計制度變化 或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 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單位淨值計算錯誤,基 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 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由於各自技術系統設置而產生的淨值計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倘若行業 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的 原則進行磋商。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79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上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而暫停營業 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 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屬於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 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 致的; 6、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可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淨值的確認 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單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 算,基金託管人負責進行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天交易結束後將當日的 淨值計算結果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至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 覆核確認後簽名並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至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 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淨值進行公佈。 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精確到 0.0001 元,小數點後第五位四捨五入。中國內 地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項、債券估值方法 的第(7)項、權證估值方法的第(4)項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 誤處理。 2、由於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相關會計制度變化或 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單位淨值計算錯誤,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 必要的措施避免由此造成的影響。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0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1 第十八部份 基金的收益與分派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後的結餘;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結餘。 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二、基金可供分派利潤 基金可供分派利潤指截至收益分派基準日(即可供分派利潤計算截至日) 資產負債表中基金未分派利潤與未分派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派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派應遵循以下原則: 1、不同類別的基金單位於收益分派數額方面或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對 各類別基金單位分別制訂收益分派方案,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派 權; 2、於符合相關基金分派條件的前提下,每類基金單位每年收益分派次數最 多為六次,各類基金單位每次分派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派基準日該類基金單位可 供分派利潤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三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派; 3、基金收益分派基準日的基金單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單位收益分派金額 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派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派與紅利再投資,基金投資者可 選擇現金分派或將現金分派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 基金預設的收益分派方式是現金分派,收益分派時所產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 費用由基金投資者自行承擔;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 於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於法律法規獲准的前提下酌 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派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惟應 於更改實施日前於指定媒體公告。 四、收益分派方案 基金收益分派方案中應訂明截止基金收益分派基準日的可供分派利潤、基 金收益分派對象、分派時間、分派數額及比例、分派方式等內容。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2 五、收益分派方案的釐定、公告與實施 1、本基金收益分派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由基金託管人核實後釐定,基 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派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派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 15 個工作 天。在分派方案公佈後(根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現金分派 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款項過戶指令,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 紅資金的過戶。 3、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 六、基金收益分派中產生的費用 3、收益分派時所產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分派小於一定金額,不足於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註冊機 構可將基金單位持有人的現金分派自動轉為基金單位。分派再投資的計算方法, 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3 第十九部份 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7、基金財產過戶支付的銀行費用; 8、相關戶口開戶費和銀行戶口維護費; 9、按照中國內地相關規定或依基金合同協議可以於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 費用。 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於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按照公允的市場價格 釐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二、基金費用應累算方法、應累算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用 於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用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年費率應累算,本基 金年管理費率為 1.5%。計算方法如下:計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應累算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用每日應累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 管理費用過戶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從基金財產 中一次性支付予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 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支付。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用 於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用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年費率應累算,本基 金年託管費率為 0.25%。計算方法如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4 H=E×年託管費率÷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應累算的基金託管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用每日應累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 管理費用過戶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從基金財產 中一次性支付予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 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支付。 3、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 3-8 項費用,根據相關法規及相應協議 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基金費用,由基金託管人由基金財產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產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籌集期間所產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由基金財 產支付,基金收取首次申購費的,可以從首次申購費中列支。 四、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 管費率。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管費率,毋須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基 金管理人必須依照相關規定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於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稅收 基金和基金單位持有人根據中國、中國香港地區及投資人所在中國內地法律 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5 第二十部份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會計責任方; 2、本基金的會計年度為西曆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倘若基金合同 生效所在的會計年度,基金合同生效少於 2 個月,可以併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本基金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中國內地相關的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分別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證明書並進行日常 的會計核算,按照相關規定編備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託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 並書面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具有證券相關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 對本基金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規定事項進行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 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互相獨立。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時,應事先得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 管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通知基金託管人,並 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可以更換。基金管理人應根據相關規定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6 第二十一部份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 大會的基金單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 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 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於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透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互聯網網站等媒體披 露,並確保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協議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複製公開披露 的信息資料。但是,H 類基金單位的信息披露人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的披露方式 詳見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違規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代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採用中文文本。如同時採用外文文本,則基金信 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 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採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7 基金籌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基金管理人於基金單位發售三日前,將 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錄登載於指定媒體上;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將基 金合同、託管協議登載於網站上。 (1)招募說明書應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 基金首次申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單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在每六個月結束 之日起 45 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摘錄 登載在指定媒體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呈報更新的招募 說明書,並就相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係,訂明基金單 位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概述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 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3)託管協議是界定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於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 監督等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 2、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就基金單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備發售公告,並於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當日登載於指定媒體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於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於指定媒體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開始申購、贖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于申購開始日、贖回開始日前兩日於指定媒體上公告。 5、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和基金單位累計淨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後,於開始辦理基金單位申購或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每 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單位淨值。 於開始辦理基金單位申購或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天(基金管理 人根據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則另作別論)的次日,透 過網站、申購贖回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媒體,披露開放日的基金單位淨值和基金單 位累計淨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8 基金管理人應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 單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於前述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單位淨值和基金單位累計淨值登載於指定媒體上。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年結束之日起 90 日內,編備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年 度報告正文登載於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錄登載於指定媒體上。基金年度報告的 財務會計報告應經過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於上半年結束之日起 60 日內,編備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並 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於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錄登載於指定媒體上。 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編備完成基金季度報 告,並將季度報告登載於指定媒體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備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 報告或年度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在公開披露的第二個工作天,須分別向中國證監會及基金管理 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報備應採用電子文本和書面報 告兩種方式。 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披露 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基金運作期間,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單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 單位 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 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 有單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單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7、臨時報告 若本基金發生重大事件,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 進行公告,並在公開披露日分別向中國證監會及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以下可能對基金單位持有人權益或基金單位的價格 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89 (2)終止基金合同;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註冊地址發生更改; (6)基金管理人股東及其出資比例發生更改; (7)基金籌集期延長;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 託管人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於一年內更改超過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於一年內變 動超過 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受到 嚴重行政處罰,基金託管人及其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14)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15)基金收益分派事項; (16)管理費用、託管費用等費用應累算標準、應累算方式和費率發生更 改; (17)基金單位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單位淨值 0.5%; (18)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9)基金更改、增加或減少代售機構; (20)基金更換註冊機構; (21)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2)本基金申購、贖回費率及其收費方式發生更改; (23)本基金發生大額贖回並延期支付; (24)本基金暫停接納申購、贖回申請; (25)本基金暫停接納申購、贖回申請後重新接納申購、贖回申請; (26)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0 (27)本基金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 的重大事項; (2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於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於市場上流傳的消息或對 基金單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引起較大波動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後應 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並將相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9、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依法交由中國證監會審核或備案,並進 行公告。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時,召集人應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單位持 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基金單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 人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召集人應履行 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10、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 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 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協議,對 基金管理人編備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基金單位申購、贖回價格、基 金定期報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覆核、審 計,並向基金管理人發出書面文件或蓋章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在指定報刊中選擇披露信息的報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於指定媒體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 於其他公共媒體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體不得早於指定媒體披露信息,並且 於不同媒體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一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1 招募說明書公佈後,應分別置備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代售機構的註 冊地址,供公眾查閱、複製。 基金定期報告公佈後,應分別置備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註冊地址, 以供公眾查閱、複製。 基金投資者於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後,可於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副本或影 印本。 八、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上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而暫停營業 時; 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訂明的情況。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2 第二十二部份 風險揭示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風險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 市場基金。本基金所面臨的投資組合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 風險和特定風險等。除投資組合風險以外,本基金還面臨操作風險、管理風險、 道德風險和合法合規風險等一系列風險。具體如下: 1、投資組合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 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政策風險:因中國內地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 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經濟週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週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亦呈週期 性變化。基金投資於債券與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亦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 風險。 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 直接影響著國債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本基金直接投 資於股票和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而產生波動。 匯率風險:匯率的變化或對國民經濟不同部門造成不同的影響,從而導致本 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業績及其股票價格發生波動,基金收益產生變化。 股票價格風險:本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或會因為經營不善,基本範疇狀況 惡化而導致其股票價格下跌,讓基金投資收益下降。此外,股票價格亦會受到市 場整體估值水平的影響,並或會低於上市公司的合理價值。雖然本基金可透過分 散化投資減少非系統性風險,惟並不能完全消除該種風險。本基金還必須承擔市 場的系統性風險。 特定風險:中國內地經濟結構轉型不成功或放緩,居民收入佔比增長緩慢或 下降,內地基尼係數擴大等原因都會影響內地的消費升級進程,這不僅對本金的 投資理念是個挑戰,而且亦將影響相關消費類上市公司的業績表現。 (2)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所持證券資產變現的難易程度,因市場交易量不足,導 致證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轉變為現金的風險。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一方面來自 於投資者的集中大額贖回,另一方面來自於其投資組合或其中的部份資產變現能 力變弱所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3 大額贖回風險:本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於開放式基金交易過程中,或會發 生大額贖回的情形。由於內地證券市場的波動性較大,於市場價格下跌時會出現 交易量急劇減少的情形,此時出現大額贖回或會導致基金資產變現困難,從而產 生流動性風險,甚至影響基金單位淨值。 變現風險:投資組合的變現能力較弱所導致基金收益變動的風險。當持有的 部份債券種類的交投不活躍、成交量不足時,資產變現的難度或會加大。同時, 由於基金持有的某種資產集中度過高,導致難以於短時間內迅速變現,有可能導 致基金的淨值出現損失 (3)信用風險 債券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於債券發行人信用品質降低 導致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信用風險亦包括證券交易對手因違約而產生的證券交 割風險。 (4)特定風險 本基金是消費主題的主動型基金,主要投資與消費相關行業的股票。於特定 的市場條件下,消費相關行業的股票的表現或在一段時間內不及其他類型的股票 或市場平均水平,從而導致基金的收益水平偏低。 另外,本基金可以投資權證,權證是金融衍生工具的一種,具有高杠杆、高 風險、高收益的特徵,風險較大。 2、操作風險 於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管理人內部監控存在缺陷或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會導致操作風險,主要包括人為錯失、違法行為、未授權活 動、人員流失等營運風險、技術風險和決策及程序風險等。 3、管理風險 於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倘若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 全、投資決策操作出現失誤,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4、合規性風險 投資的合規性風險是指本基金的投資運作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 金合同的要求而帶來的風險。 5、其他風險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4 (1)因基金業務快速發展而於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部監控制度建立等 方面不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2)對主要業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而或產生的風險; (3)因業務競爭壓力或產生的風險; (4)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 平,從而帶來風險; (5)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6、H 類基金單位的特殊風險詳見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 二、聲明 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基金投資者自願投資於本基 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透過基金代售機構代理銷 售,但是,基金資產並不是代售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亦沒有經基金代售機構擔保 收益,代售機構並不能保證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5 第二十三部份 基金合同的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於履行相關程序後基金合同終止: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2、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於六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而於六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託管人承接的;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訂明的其他情況。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情形之日起 30 個工作天內成立基金財產清 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 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 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於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 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訂明的義務,維護基金單位持 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派。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 行必要的民事訴訟。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生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發出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6 (8)公佈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派。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由基金財產支付。 4、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支付清算費用; (2) 交納所欠稅款項; (3) 清償基金債務; (4) 按各類基金單位於基金合同終止事由發生時,各自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的比例釐定剩餘財產於各類基金單位中的分派比例,並在各類基金單位可分派的 剩餘財產範圍內,按各單位類別內基金單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單位比例進行分 派。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訂明清償前,不分派予基金單位持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相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律師事務所發出法律意見書後,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 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相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7 第二十四部份 基金合同摘錄 一、基金單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 1、基金管理人簡況 名稱: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郵遞區號:200120 法定代表:于进 成立時間: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設立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批准設立文號:證監許可[2008]307 號 組建方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貳億零壹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2、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必限於: 1)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規定獨立 運用基金財產; 2)依照本基金合同獲得基金管理人報酬以及法律法規訂明或中國證監會批 准的其他費用; 3) 銷售基金單位; 4) 依照相關規定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於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5) 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相關基金首次 申購、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託管轉換等業務的規則,決定基金的除 調高託管費用和管理費用之外的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6) 根據本基金合同及相關規定監督基金託管人,對於基金託管人違反本基 金合同或相關法律法規訂明的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基金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8 大損失的情形,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並採取必要措施 保護基金及相關基金當事人的利益; 7) 於基金合同協議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和轉換申請; 8) 自行擔任基金註冊機構或選擇、更換註冊機構,並對註冊機構的代理行 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9) 選擇、更換代售機構,並根據銷售代理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行為 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檢查; 10) 於基金託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託管人; 11) 依法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2) 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 供服務的外部機構; 13) 根據中國內地相關規定,於法律法規獲准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義依 法為基金融資、融券; 14) 法律法規訂明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必限於: 1) 依法籌集基金,辦理或委託經由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單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註冊登記事宜; 2) 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 財產; 4) 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 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保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互相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 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6) 除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方運作基金財產; 7) 依法接納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 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釐定基金單位申購、贖回價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99 9) 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得計算基金單位首次申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 10) 按規定受理基金單位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1) 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備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2) 編備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 13) 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 告義務; 14)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於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 不向他人洩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協定釐定基金收益分派方案,及時向基金單位持有人 分派收益; 16) 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或配合基金託管人、基金單位持有人依法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 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9) 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派; 20) 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單位持有人合法權 益,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託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單位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22) 按規定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資料; 23) 建立並保存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 24) 面臨解散、依法被註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25) 執行生效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 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0 27)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訂明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義務。 3、基金託管人簡況 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郵儲銀行)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A 座 郵遞區號:100808 法定代表:李国华 成立時間:2007 年 3 月 6 日 批准設立機構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覆【2006】484 號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許可【2009】673 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810.31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承兌匯票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包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借貸;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 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 4、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權利 包括但不必限於: 1) 獲得基金託管費用; 2) 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 3)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財產; 4) 於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 根據本基金合同及相關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於基金管理人違反本基 金合同或相關法律法規訂明的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 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及時呈報中國證監會,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關基 金合同當事人的利益; 6) 依法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1 7) 按規定取得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 8) 法律法規訂明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義務 包括但不必限於: 1) 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 設立專責的基金託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 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 保基金財產的安全,確保其託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 金財產互相獨立;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戶口,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確保不同基金之間於名冊登記、戶口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互相獨立; 4) 除根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外,不得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方託管基金財產;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及相關證明 書; 6) 按規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戶口和證券戶口; 7) 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另有規定 外,於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8) 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報告發出意見,概述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倘若基金管理 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訂明的行為,還應概述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9) 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不少於 15 年; 10) 按照基金合同的協議,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 交割事宜; 11) 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相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2) 覆核、審計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單位申購、贖回價 格; 13) 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4) 按規定製作相關賬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2 15) 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相關規定向基金單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贖回款項; 16) 按照規定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單位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7) 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18) 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履行其義務,基 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19) 根據本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規定建立並保存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 20) 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派; 21) 面臨解散、依法被註銷、破產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資產時,及時報告中 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22) 執行生效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3)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訂明的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義務。 5、基金單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自依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取得基金單位即成為基金單位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當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單位,其持有基金單位的行為 本身即表示其對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認和接納。基金單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 人並不以於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單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單 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必限於: 1) 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 參與分派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 3) 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 4) 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5) 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 事項行使表決權; 6) 查閱或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3 7) 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 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 訴訟; 9)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單 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必限於: 1) 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他相關規定; 2) 繳納基金首次申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訂明 的費用; 3) 於持有的基金單位範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4) 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單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5) 執行生效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 6) 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代售機構和註冊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務 規則; 7) 返還於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基金 管理人的代理人處獲得的不當得利; 8)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召開、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單位持有人或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 表共同組成。基金單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單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2、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經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單 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單位 10%以上(含 10%,下同)基金單位的基金單位持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單位計算,下同)提議時,應召開基金 單位持有人大會: 1) 終止基金合同; 2)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3) 更改基金類別; 4) 更改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或投資策略; 5) 更改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程序;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4 6)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7)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 8)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併; 9)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0) 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1)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訂明的其他情形。 (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磋商後釐定,不 需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1) 調低基金管理費用、基金託管費用、其他應由基金或基金單位持有人承 擔的費用; 2) 於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訂明的範圍內調整基金的申購費率、收費方式 或調低贖回費率; 3) 因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相應的進行修改; 4) 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變化;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8)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訂明不需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 形。 3、會議召集人及召開方式 (1)除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另有協議外,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 理人召開。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開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開。 (2)於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時,應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書面建議。基金管理人應自收到書面建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開,並 以書面形式告知基金託管人。(2)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 大會的,應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建議。 基金管理人應自收到書面建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開大會,並以書面形 式告知基金託管人。倘若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開大會,應自發出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倘若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開大會,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 的,應自行召開大會。倘若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開大會,應自發出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天內召開大會;倘若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開大會,而代表基金單位 10%以上 的基金單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大會,應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建議。基金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5 託管人應自收到書面建議之日起 10 日內決定是否召開大會,並以書面形式告知 提出建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倘若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開大會, 則應自發出書面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大會。 (4)代表基金單位 10%以上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單 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開時,代表基金單位 10%以 上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但應至少提前 30 日向 中國證監會備案。 (5)基金單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應配合,不得阻礙、幹擾。 4、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以下簡稱「召集人」)負責選擇釐定 會議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必須於 會議召開日前 30 日於指定媒體公告。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通知須至少訂明以下 內容: 1) 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 2) 會議擬審議的主要事項; 3) 會議形式; 4) 議事程序; 5) 有權出席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 6) 授權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必限於代理人身份、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有 效期限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7) 表決方式; 8) 會務常設聯絡人姓名、電話; 9) 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10)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採用通訊方式會議並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召集人決定通訊方式和書 面表決方式,並於會議通知中概述本次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所採取的具體通訊方 式、委託的公證人及其聯絡方法和連絡人、書面表達意見的提交的截止時間和收 取方式。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6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 書面表決意見的點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點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單位持有 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點 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點票進行監 督的,不影響點票和表決結果。 5、基金單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1)會議方式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包括現場會議和通訊方式會議或法律法 規和監管機構獲准的其他方式。 2) 現場會議由基金單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透過授權書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現場會議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 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通訊方式會議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以通訊的書面形式或基金管 理人訂明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4) 會議的召開方式由召集人釐定。 (2)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1) 現場會議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現場會議方可舉行: ①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於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單位的證明書顯示, 全部有效證明書所對應的基金單位應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單位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②親身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單位持有人證明書和受託出席會議者發出的委 託人持有基金單位的證明書及授權委託等文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及 會議通知的規定,並且持有基金單位的證明書與註冊機構提供的登記信息相符。 未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則召集人可另行釐定並公告重新會議的時間 (至少應於 25 個工作天後)和地點,惟釐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資 格的權益登記日不變。 2) 通訊會議方式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會議方可舉行: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7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訂明公佈會議通知後,在兩個工作天內連續公佈相 關提示性公告; ②召集人於基金託管人(倘若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 公證人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訂明的方式收取和統計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書面表 決意見,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經通知拒不參加收取和統計書面表決意見的, 不影響表決效力; ③本人直接發出書面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發出書面表決意見的基金單 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應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單位的 50%以上; ④直接發出書面表決意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發出書面表決 意見的代表,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單位的憑證和受託出席會議者發出的委託人持 有基金單位的憑證和授權書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並與註冊機構記錄相符; 倘若會議條件達不到上述的條件,則召集人可另行釐定並公告重新表決的時 間(至少應於 25 個工作天後),且釐定有權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資格的 權益登記日不變。 6、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1) 議事內容為關係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決定終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與其他基金合併、 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單位持有 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單獨或合併持有權益登記日本基金總單位10% 以上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可以於大會召集人發出會議通知前就召開事由向大會召 集人提交需由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亦可以於會議通知發出後向 大會召集人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應於大會召開日前35日提交召集人並由召 集人公告。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3) 召集人對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交的臨時提案 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於大會召開日 30 日前公告。大會召集人應按照以下原 則對提案進行審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8 關聯性。大會召集人對於基金單位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項與基金有直接關係, 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訂明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職權範圍的,應提交 大會審議;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倘若召集 人決定不將提案提交大會表決,應於該次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上進行解釋和概 述。 程序性。大會召集人可以對提案涉及的程序性問題作出決定。若將提案進行 分拆或合併表決,須得到原提案人同意;若原提案人不同意更改,大會主持人可 以就程序問題邀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作出決定,並按照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 定的程序進行審議。 4) 單獨或合併持有權益登記日基金總單位10%以上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交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提交基金單位 持有人大會審議表決的提案,未獲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就同一提案再 次提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審議,其時間間隔不少於六個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的除外。 5)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開會議的通知後,倘若需要對原有 提案進行修改,應最遲於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召開日前30日公告。否則,會議 的召開日期應順延並確保至少與公告日期有30日的間隔期。 (2)議事程序 1) 現場會議 於現場會議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規定程序宣佈會議議事程序及 留意事項,釐定和公佈監票人,然後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 經合法執業的律師見證後形成大會決議。 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為召集人的,其授權代表未能 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主持;倘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 的 50%以上(含 50%)選出一名基金單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 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09 召集人應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訂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 位名稱)、身份證號碼、註冊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單位、委託人姓 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2) 通訊方式會議 於通訊表決會議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佈提案,於所通知的 表決截止日期第 二日於公證人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並形成決議。 3) 於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獲准的情況下,本基金亦可採用網路、電話等其 他非現場方式由基金單位持有人對其代表進行授權或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 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會議或通訊會議。 7、表決 (1)基金單位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 一般決議 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50%以 上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2)所訂明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 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 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過方為有效;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終 止基金合同必須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依法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備案, 並進行公告。 (4)採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於點票時有充份的相反證據證明,否 則表面符合法律法規和會議通知訂明的書面表決意見即視為有效的表決,表決意 見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惟應計入發出書面表決意見的基金單位 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總數。 (5)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6)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分 開審議、逐項表決。 8、點票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0 (1)現場會議 1) 倘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開,則基金單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於會議開始後宣佈於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和代理人 中推舉兩名基金單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 人;倘大會由基金單位持有人自行召開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 開,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應於會議開始後宣佈於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舉三名基金單 位持有人擔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點票的效 力及表決結果。 2) 監票人應於基金單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點算,由大會主持人即場公 佈點票結果。 3)如會議主持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投票數進行重新點算; 如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重新點算,而出席會議的基金單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會議主 持人宣佈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其有權在宣佈表決結果後立即要求重新點算,會議 主持人應立即重新點算並公佈重新點算結果。重新點算僅限一次。 4) 點票過程應由公證人進行公證。 (2)通訊方式會議 於通訊會議的情況下,點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於基金 託管人授權代表(若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基金管理人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 進行點票,並由公證人對其點票過程進行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派代 表監督點票的,不影響點票效力及表決結果。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應 至少提前兩個工作天通知召集人,由召集人邀請無直接利益衝突的第三方擔任監 督點票人員。 9、生效與公告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通過的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召集人應自通過之 日起五日內呈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備案。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 證監會依法核准或發出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並於生效後方可執行。 (2)生效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單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均有約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單位持有人應執行生效 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1 (3)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自生效之日起 2 個工作天內在指定媒體公 告。 (4)倘若採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於公告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 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人、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10、H 類基金單位持有人參與持有人大會 本基金的香港代表或香港銷售機構可作為本基金 H 類基金單位的代名人, 代 H 類基金單位持有人出席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代其行使基金單位持有人大 會表決權等。 11、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基金收益分派原則、執行方式 1、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關費用後的結餘;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結餘。 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2、基金可供分派利潤 基金可供分派利潤指截至收益分派基準日(即可供分派利潤計算截至日), 資產負債表中基金未分派利潤與未分派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3、基金收益分派原則 (1)不同類別的基金單位於收益分派數額方面或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 對各類別基金單位分別制訂收益分派方案,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 派權; (2)於符合相關基金分派條件的前提下,每類基金單位每年收益分派次數 最多為 6 次,各類基金單位每次分派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派基準日該類基金單位 可供分派利潤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 3 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派; (3)基金收益分派基準日的基金單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單位收益分派金 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派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派與分派再投資,基金投資者 可選擇現金分派或將現金分派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預設的收益分派方式是現金分派,收益分派時所產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 續費用由基金投資者自行承擔;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2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於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於法律法規獲准的前提下酌情 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派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惟應於 更改實施日前於指定媒體公告。 4、收益分派方案 基金收益分派方案中應訂明基金收益分派基準日可供分派利潤、基金收益分 派對象、分派時間、分派數額及比例、分派方式等內容。 5、收益分派方案的釐定、公告與實施 (1)本基金收益分派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由基金託管人核實後釐定, 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派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派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 15 個工 作天。在分派方案公佈後(根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現金分 派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款項過戶指令,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 分紅資金的過戶。 (3)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基金收益分派中產生的費用 3、收益分派時所產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 資者的現金分派小於一定金額,不足於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註冊機 構可將基金單位持有人的現金分派自動轉為基金單位。分派再投資的計算方法, 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相關費用的應累算、支付方式與比例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用;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後的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7)基金財產撥劃支付的銀行費用; (8)相關戶口開戶費和銀行戶口維護費;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3 (9)按照中國內地相關規定或依基金合同協議可以於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 他費用。 2、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於法律法規訂明的範圍內按照公允的市場價 格釐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3、基金費用應累算方法、應累算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於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用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1.5%年費率累算。 計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本基金年管理費率為 1.5% H 為每日應應累算的基金管理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用每日應累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 管理費用過戶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從基金財產 中一次性支付予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 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支付。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用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25%年費率累算。計 算方法如下: H=E×年託管費率÷當年天數,本基金年託管費率為 0.25% H 為每日應應累算的基金託管費 E 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用每日應累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 託管費用過戶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 3 個工作天內從基金財產 中一次性支付予基金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 支付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三個工作天內支付。 (3)上述中(3)到(8)項費用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相 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支出金額支付,列入或攤入當期基金費用。 4、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產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籌集期間所產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由基金財 產支付,基金收取首次申購費的,可以從首次申購費中列支。 5、基金稅收 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根據中國大陸地區、中國香港地區及投資 者所在中國內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1、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與居民消費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並於嚴格監控風險的前 提下,力爭為投資者創造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 2、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內地依法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並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惟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 關規定。 其中: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相關 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圍 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0%-3%,現金 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其中,現 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倘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獲准基金投資其他種類,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 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3、投資限制 (1)投資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 的 10%;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5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 10 %; 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結餘不得超過基金資 產淨值的 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 1 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延期; 5)其中: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相 關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 圍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0%-3%; 6)現金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7)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淨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援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該資產支援證券規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 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援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11)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 以上(含 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基金持有資產支援證券期間,倘若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於評 級報告發佈之日起 3 個月內進行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 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目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於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 產淨值的 0.5%; 14)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 處於開放期的採取定期開放方式運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15)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6 16)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 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 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規、監管部門或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協議。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開始。 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訂明的前提下,除上述第 6)、11)、16)、17)項 之外,倘若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 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投資比例,基金管理人應於十個交易日內調 整完畢。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投資可不受 上述規定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以下行為: 1)包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單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或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行的 股票或債券; 6)買賣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有控股權益關係的股東或與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有其他重大利益衝突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包銷期內包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訂明禁止的其他活動。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7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投資 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六、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方法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淨資產值。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估 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 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2)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於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② 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二級發售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 日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 ③ 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於交易所上市後,按估值 日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 ④ 非公開發行的且於發行時訂明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 業協會相關規定釐定公允價值。 3) 於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倘採用本項第1)-2)小項訂明的方法對 基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 按本項第1)-2)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 格估值。 4) 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估 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 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8 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 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2)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減 去債券收市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市價減去債券收市價 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 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 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3) 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的公允價值估值,於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援證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 值,於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5) 於全國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援證券等固定收益種類, 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 6) 同一債券同時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7) 於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倘採用本項第1)-6)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 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按 本項第1)-6)小項所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 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 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 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1) 基金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日止,上市交易的權 證按估值日於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最近交易 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 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釐定公允價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19 2) 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於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採用估 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4) 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3)項所訂明的方法對 基金資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 按本項第1)-3)項所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 格估值; 5) 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4)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中國內地相關規定估值。 倘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未能充份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 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磋商解決。 2、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的公告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後,於開始辦理基金單位申購或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 每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單位淨值。 於開始辦理基金單位申購或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天(基金管理 人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則另作別論)的次日, 透過網站、申購贖回代理機構以及其他媒體,披露開放日的基金單位淨值和基金 單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 單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於前述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單位淨值和基金單位累計淨值登載於指定媒體上。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的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更改 (1)下列涉及到基金合同內容更改的事項應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並經 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同意: 1) 終止基金合同; 2)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0 3) 更改基金類別; 4) 更改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或投資策略(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另有 規定的除外); 5) 更改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議事程序; 6) 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7)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但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提高 該等報酬標準的除外; 8) 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併; 9) 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需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 會的更改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項; 10) 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訂明的其他情形。 (2)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不經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託管人同意更改後公佈經修訂的基金合同,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1) 調低基金管理費用、基金託管費用; 2) 於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訂明的範圍內調整基金的申購費率、收費方式 或調低贖回費率; 3) 因法律法規發生變動必須對基金合同相應的進行修改; 4) 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6) 經中國證監會獲准,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7) 經中國證監會獲准,基金管理人、註冊機構、代售機構於法律法規訂明 的範圍內調整相關基金交易、非交易過戶、託管轉換等業務規則; 8) 按照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訂明不需召開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 形。 (3)關於更改基金合同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發 出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應於上述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後 兩日內於指定媒體公告。 2、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於履行相關程序後將終止: (1)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1 (2)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而於六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3)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而於六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託管人承接的;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訂明的其他情況。 3、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 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情形之日起 30 個工作天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於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 算。 2)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 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 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 於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 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訂明的義務,維護基金單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4)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派。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 必要的民事訴訟。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生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 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3) 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4) 製作清算報告; 5)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 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發出法律意見書; 7) 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8) 公佈基金清算報告; 9) 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派。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由基金財產支付。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2 (4)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5)基金財產按以下順序清償: 1) 支付清算費用; 2) 交納所欠稅款項; 3) 清償基金債務; 4) 按各類基金單位於基金合同終止事由發生時,各自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 比例釐定剩餘財產於各類基金單位中的分派比例,並在各類基金單位可分派的剩 餘財產範圍內,按各單位類別內基金單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單位比例進行分派。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 1)-3)項訂明清償前,不分派予基金單位持有人。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相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經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律師事務所發出法律意見書後,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 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相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對於因本基金合同產生或與本基金合同相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應儘量 透過磋商、調解途徑解決。不願或不能透過協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 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 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當事 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 地履行基金合同訂明的義務,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從其解釋。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製成冊,供基金投資者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代售機 構和註冊機構辦公場所查閱。基金合同細則及內容應以基金合同正本為準。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3 第二十五部份 託管協議摘錄 一、基金託管協議當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稱: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路 9 號 50 層 郵遞區號:200120 法定代表:于进 成立時間: 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設立機構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 307 號 組建方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貳億零壹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基金籌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涉 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2、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 3 號 A 座 郵遞區號: 100808 法定代表:李国华 成立時間: 2007 年 3 月 6 日 批准設立機構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銀監會銀監復【2006】484 號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許可【2009】673 號 組建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金:810.31 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 持續經營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4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承兌匯票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包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借貸;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經中 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1、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投資範 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基金託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 合基金合同關於證券選擇標準的協議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居民消費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於嚴格監控風險的前提 下,力爭為投資者創造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回報。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內地依法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並上市的股票)、債券以 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惟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 相關規定。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60%-95%, 其中投資於消費相關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 80%;除股票以外的其 他資產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 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 值的 0%-3%,現金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 淨值的 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倘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獲准基金投資其他種類,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 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託管人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投資範 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協議的投資 範圍、投資對象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託管人不承 擔任何責任。 2、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投資、 融資、融券比例進行監督。基金託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5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 券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 (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結餘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淨值的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一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延期; (5)其中: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投資於消費 相關行業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投資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資產投資比例範 圍為基金資產的5%-40%。權證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0%-3%; (6)現金或到期日於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7)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淨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援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 過該資產支援證券規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 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援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 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援證券期間,倘若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 於評級報告發佈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 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目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於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 資產淨值的0.5%; (14)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 及處於開放期的採取定期開放方式運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6 (15)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 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 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 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 圍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規、監管部門或基金合同訂明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協議。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除上述第(6)、(11)、 (16)、(17)項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各項規定的投資比例,基金 管理人應於十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倘若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協議的組合限制進行更改的,以更改後的規定為 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倘適用於本基金,於履行適當程序後, 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以後倘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獲准的其他基金投資種類,投資比例將遵從法 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督和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基金託管 人嚴格依照監督程序對基金投資、融資、融券比例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仍違反 法律法規訂明或基金合同協議的投資、融資、融券比例限制造成基金財產損失 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下述基金投資 禁止行為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活 動: (1)包銷證券;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7 (2)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單位,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或買賣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發行的股票或債券; (6)買賣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有控股權益關係的股東或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有其他重大利益衝突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包銷 期內包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相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訂明禁止的其他活動。 倘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本基金管理人於履行適當程序 後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基金託管人履行了監督職責,基金管理人仍違反法律法規訂明或基金合同協 議的投資禁止行為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託管人 不承擔任何責任。 4、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協議對於基金關聯投 資限制進行監督。 根據法律法規相關基金禁止從事的關連交易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 人應事先互相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權益關係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益 衝突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加蓋公章並以書面提交,以確保所提供的關連交易名 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責任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連 交易名單,並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更改後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送基金託管 人,基金託管人於 2 個工作天內向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已知名單的更改。倘若基 金託管人於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進行關聯交易,並造 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倘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與關連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法律 法規禁止基金從事的關連交易時,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提醒並協助基金管理人採取 必要措施阻止該關連交易的發生;倘若基金託管人採取必要措施後仍無法阻止關 連交易發生時,基金託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對於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關 聯交易,倘基金託管人事前已嚴格遵循了監督流程仍無法阻止該關聯交易的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8 生,而只能按相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則進行事後結算,則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 此造成的損失,並應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管理人 參與銀行同業債券市場進行監督。 (1)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協議對於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同業市場交易時面臨的交易對手資信風險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應於基金投資運作前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 用的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並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於該名單中協 議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基金託管人於收到名單後兩個工作天內電 話確認收到該名單。基金託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同業債券 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易對 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 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託管人概述理由,於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 2 個工作天內 與基金託管人確認,基金託管人於 1 個工作天內向基金管理人電話確認,新名單 自基金託管人確認當日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 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倘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與不在名單內的銀行同業市場交易對手進 行交易,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註銷交易,經提醒後基金管理人仍執行交易並造 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任,發生此種情形時,託管人有權報告 中國證監會。 (2)基金託管人對於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同業市場交易的交易方式的監控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監控和交易方式進行監控,按銀行同業債 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基金託管人則根據銀行同業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 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倘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協議的交易對手 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註銷交易,基金管理 人仍不註銷的,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 定的除外。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託管人不承擔責 任,惟有權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於基金管理人在銀行同業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需按交易對手名 單中該交易對手協議的適用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於銀行同業市場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29 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需按交易對手名單中協議的該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 易清算方式進行交易。倘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協議的有利 於信用風險控制的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與交 易對手重新釐定交易方式。基金管理人仍不重新釐定交易方式的,基金託管人不 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管理人 選擇存款銀行進行監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 協議,釐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並及時提供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 管人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進行監督。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基金 銀行存款業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應根據相關規定,就本基金銀行存款業務另 行簽訂書面協議,訂明雙方於相關協議簽署、戶口開立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 執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的開立、傳遞、 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以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基金單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託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務的監督與核查,嚴格審計、覆 核相關協議、戶口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切實履行託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於展開基金存款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 法》、《運作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內地相關戶口管理、利率管理、 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定。 倘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於選擇存款銀行時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於十個工作天 內糾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於十個工作天內糾正的, 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 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於十個工作天內糾正或拒絕結算, 若基金管理人拒不執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0 7、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投資流 通受限證券進行監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於規範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證券 行為的緊急通知》、《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 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的非公開 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份等於發行時訂明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 證券,不包括由於發佈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 券、回購交易中的抵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於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制訂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 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章制度。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本基金的投資風 格和流動性的需要,合理監控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證券等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 並於風險控制制度中訂明具體比例,避免出現流動性風險。投資流程及風險控制 制度需經董事會授權,其中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董事會還應批准相 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一旦因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出現流動性風險,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該風險,具體規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上述規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 後,基金管理人應將上述規章制度提交予基金託管人。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於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 制原則,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相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必限於 擬發行證券主體的資格證明、發行證券數目、定價根據、籌集資金投向、包銷商、 發行期限、流通受限期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擬首次申購的數目、價格、佔 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過戶賬號、過戶款項、過戶時間等。基金管理人應確保上 述信息的真實、完整,並至少於擬執行投資指令的前兩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至託 管人,確保基金託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5)基金託管人倘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存在疑義,基金管理人應積極 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並就基金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 倘投資運作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改正或補救。對基金託管人 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呈報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 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1 (6)基金託管人對於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的情況進行監督。倘若基金託管人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職 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託管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倘若基金託管人切實履行 了監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8、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協議,對基金資產淨 值計算、基金單位淨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釐定、基金收 益分派、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文件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 和核查。 倘若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託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績表現數據印製於 宣傳推介文件上,則基金託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並將於發現後立即報告中 國證監會。 9、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 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提示或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於下一工作天內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託管人 發出回函,就基金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概述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 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 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 能於上述規定期限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有權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或 違反基金合同協議的,應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 報告。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根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和其他相關規定,或違反基金合同協議的,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 中國證監會報告。 10、對基金託管人按照法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呈報基金監督報告的事 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11、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向中國證 監會報告,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倘 若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2 拖延、欺詐等方法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況嚴重或經基金託管人提出警告仍 不改正,基金託管人應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核查 1、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履行託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 金託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戶口和證券戶口、及時、準確 覆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 清算交收且倘遇到問題應及時回饋、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是否對非 公開信息保密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託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基金託 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託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覆基金管理人並改正。 2、若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 賬管理、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過戶指令、洩露基金投資信息等 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相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人收到通知後應在下一個工作天前及時核對並以 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 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 督促基金 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 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託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覆 基金管理人並改正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於限期內糾 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有權要求基金託管人賠償基金 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3、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 監會。倘若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 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方法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況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 警告仍不改正,則基金管理人應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四、基金財產保管 1、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3 (2)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 自行運用、處分、分派基金的任何財產。倘若基金財產(包括實物證券)於基金 託管人保管期間損壞、滅失的,應由該基金託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託管人按照規定開立基金財產的資金戶口、證券戶口和債券託管 戶口。 (4)基金託管人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戶口,基金託管人所託 管的基金戶口與基金託管人的其他業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保基金財產的完 整與獨立。 (5)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合同 和本協議的協議保管基金財產。 (6)對於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首次申購、申購過程中產生 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相關當事人釐定到賬日期並通知基金託管 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戶口的,基金託管人應及時通知並有義務配合 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 向相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託管人有義務配合基金管理人進行追償,惟 基金託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方託 管基金財產。 2、基金籌集期間及籌集資金的核證 (1)本基金籌集期屆滿之日前,銷售機構將首次申購資金劃入基金管理人 於託管銀行開立的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首次申購專戶,任何人不得動 用。有效首次申購款項於基金籌集期內產生的利息於基金合同生效後將折算成基 金單位,歸基金單位持有人所有。基金籌集期產生的利息以註冊機構的記錄為準。 (2)基金籌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籌集時,籌集的基金單位總額、基金籌 集金額、基金單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相關規定後,基 金管理人應將屬於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託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戶口,基 金託管人於收到資金當日發出相關證明文件,基金管理人於規定時間內,聘請具 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核證,發出核證報告。發出的核證 報告由參加核證的兩名或兩名以上中國註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4 (3)若基金籌集期限屆滿,未能達致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規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託管人應提供充份協助。 3、基金銀行戶口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銀行戶口的開立和管理。 (2)基金託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於其營業機構戶口本基金的銀行戶口, 並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 託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必限於投資、支付贖 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透過本基金的銀行戶口進行。 (3)基金銀行戶口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展開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 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戶口;亦不得使用 基金的任何戶口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戶口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 機構的相關規定。 (5)於符合法律法規訂明的條件下,基金託管人可以透過基金銀行戶口辦 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4、基金證券交收戶口和結算備付金戶口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為基金開立基金託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戶口。 (2)基金證券戶口的開立和使用,僅限於滿足展開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 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借出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戶 口;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戶口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託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 算備付金戶口,以本基金的名義於基金託管人託管系統中開立二級結算備付金戶 口,並代表所託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 工作,基金管理人應進行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行。 (4)基金證券戶口的開立和證券戶口卡的保管由基金託管人負責,戶口資 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債券託管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5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託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的相關規定,於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託管與清算戶口 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並代表基金進行銀行同業市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同時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同業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基金管 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並取得進入全國銀行同業借貸市場的交易資格,並代 表基金進行交易,由基金管理人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立同業借貸市場交易戶 口。 6、其他戶口的開立和管理 (1)於本託管協議訂立日後,本基金被獲准從事符合法律法規訂明和基金 合同協議的其他投資種類的投資業務而需要開立的其他戶口,可以根據法律法規 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商議後由基金託管人負責開立。 新戶口按相關規則使用並管理。 (2)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對相關戶口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 定辦理。 7、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有價證明書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證明書由基金託管 人負責妥善保管,保管證明書由基金託管人持有,其中實物證券由基金託管人存 放於託管銀行的保管庫,應與非本基金的其他實物證券分開保管;亦可存入登記 結算機構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託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辦理。屬於基金託管人實際有效監控下的實物證券於基金託管人保管期間的 損壞、損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託管人承擔。基金託管人對基金託管人以 外機構實際有效監控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8、與基金財產相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託管人保管,相關業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 管理人於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確保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 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 應於重大合同簽署後及時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予基金託管人,並於 10 個 工作天內將正本送達基金託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後 15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6 年。對於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加蓋授權 業務章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磋商或未在合同協議範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覆核 1、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及覆核程序 (1)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金額。 基金單位淨值是指基金資產淨值除以基金單位總數。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 精確到 0.0001 元,小數點後第五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中國內地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基金管理人每工作天分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 及各類基金單位淨值,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按規定公告。 (2)覆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天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基金單位淨值結果發送基金託管 人,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佈。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 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相 關的會計問題,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於平等基礎上充份討論後,仍無法 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進行公佈。 2、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權證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和負債。 (2)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①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 惟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 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 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②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A.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估值,於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7 B.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於交易所上市後,按估值日 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 C.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二級發售新股等方式發行的股票,按估值日於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估值。 D.非公開發行的且於發行時訂明一定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 相關規定釐定公允價值。 ③於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倘採用本項第①-②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 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 第①-②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④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①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估 值,估值日無交易的,惟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市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市價, 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②於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的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市價減 去債券收市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市價減去所含的最近 交易日債券應收利息後的淨價估值;倘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 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 近交易日收市價,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③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的公允價值估值,於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④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援證券,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 值,於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⑤於全國銀行同業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援證券等固定收益種類,採 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8 ⑥同一債券同時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 值。 ⑦於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倘採用本項第①-⑥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 產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 第①-⑥小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 人於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 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 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⑧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3)權證估值方法: ①基金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日止,上市交易的權證 按估值日於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市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市價估值;倘最近交易日 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種類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 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釐定公允價格。 ②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釐定公允價值,於估值技術難以可 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③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採用估值 技術釐定公允價值估值。 ④於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倘採用本項第①-③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 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倘若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 ①-③項訂明的方法對基金資產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討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⑤倘若中國內地有最新規定,按其規定估值。 4)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中國內地相關規定估值。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未能充份維護基金單位持有人利益時,發現方應及時 通知對方,以協議的方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估值,以維護基金單位持 有人的利益。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39 根據《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 本基金相關的會計問題,倘經相關各方於平等基礎上充份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 致的意見,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對基金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進行公佈。 (3)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按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③項、債券估值方法的第⑦ 項、權證估值方法的第④項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單位淨值錯誤處理。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相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於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 送的數據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 進行檢查,惟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財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3、估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基金財產的估值導致基金單位淨值小數點後四位內(含第四位)發 生錯誤時,視為基金單位淨值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 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財產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估值或基金單位淨值 計價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進行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 步擴大;當計價錯誤達致或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0.25%時,基金管理人應通報基 金託管人,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計價錯誤達致基金資產淨值的 0.5%時,基金 管理人應通報基金託管人,按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2)錯誤處理原則 當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計算錯誤給基金和基金單位持有人造成損失 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 任,經確認後按以下細則進行賠償: 1)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相關的會計問題, 倘經雙方於平等基礎上充份討論後,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 議執行,由此給基金單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 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已由基金託管人覆核 確認後公告,而且基金託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概 述,單位淨值出錯且造成基金單位持有人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0 者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託管人按照管理費率和託管費率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淨值的計算結果, 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佈基金資產淨 值、基金單位淨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佈,由此給基金單位 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單位淨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 金資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 障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時; (4)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於緊急事故的情況,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 或評估基金資產時;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 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 一致的; (6)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可的其他情形。 5、基金會計制度 按中國內地相關部門訂明的會計制度執行。 6、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備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基金管理人獨立地 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對會計處理方 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 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 準。 7、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覆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編備並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報 表的編備,基金管理人應於每月終了後五工作天內完成;招募說明書於基金合同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1 生效後每 6 個月更新並公告一次,於該等期間屆滿後 45 日內公告。季度報告應 於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備並進行公告;半年度報 告於會計年度半年終了後後 60 日內完成半年度報告編備並進行公告;年度報告 於會計年度結束後 90 日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備並進行公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 會計報告應經過審計。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備當期 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 (2)報表覆核 基金管理人於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後提供予基金託管人覆核;基 金託管人於收到後應於 3 個工作天內進行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於季度報告完成當日,將相關報告提供予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 託管人應於收到後 7 個工作天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於半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相關報告提供予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託 管人應於收到後 30 日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於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相關報告提供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託管人應於收 到後 45 日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託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討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託管人於覆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託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 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後,基金託管人於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託管業務部業務專用章或發出加蓋託管業務部門公 司印章的覆核意見書,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倘若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不能於 應發佈公告之日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備的報表對外 發佈公告,基金託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8、基金託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每週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業績比較基 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備結果。 六、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名 冊,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單位持有人 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基金單 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單位。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2 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由註冊機構編備,由基金管理人審核並提交基金託管人 保管。基金託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 單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託管人提交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每年 6 月 30 日 和 12 月 31 日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應於下月前十個工作天內提交;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單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等 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應於發生日後十個工作天內提 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 15 年。基金託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用於基金託管業務以外的其 他用途,並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由於自身原因無法妥善 保管基金單位持有人名冊,應按相關法規訂明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透過協商、調解解決,倘若 協商、調解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 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 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職責,各自繼續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訂明的義務,維護基金單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從其解釋。 八、託管協議的更改和終止 1、託管協議的更改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新協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基金託管協議的更改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後生效。 2、基金託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訂明的終止事項。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3 第二十六部份 對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對 H 類基金單位持 有人的服務詳見招募說明書補充文件;以下是對 A 類基金單位持有人主要的服 務內容,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單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修改 這些服務項目: 一、持有人註冊與過戶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委託註冊機構為基金單位持有人提供註冊與過戶登記服務。基金 註冊機構配備先進、高效的電腦系統及通訊系統,準確、及時地為基金投資者辦 理基金戶口、基金單位的登記、管理、託管與託管轉換,持有人名冊的管理,權 益分派時分派的登記、派發,基金交易單位的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資金的交收等 服務。 二、賬務寄送服務 1、持有人的投資記錄 於從基金銷售機構獲取投資者準確的郵政地址和郵遞區號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將負責寄送基金開戶確認書、基金首次申購成交確認書。 2、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 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指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資料文件,如基金新產品或新服務 的相關文件、基金管理人報告、客戶服務問答等。 三、分派再投資服務 本基金收益分派時,基金單位持有人可以選擇將所獲分派再投資於本基金, 註冊機構將其所獲分派按分派再投資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且不 收取任何申購費用。基金單位持有人可以自行選擇更改基金分派方式。 四、訊息及電郵服務 1、手提電話訊息服務 基金單位持有人可以透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和客戶服務熱線專人應答預留 手提電話號碼,按需要訂製訊息內容並選擇發送頻率,本公司將根據訂製要求提 供相應服務。 2、電子郵件服務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4 投資者於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戶口時如預留電子郵寄地址並透過本公司網 站訂製電子郵件服務,可自動獲得相應服務,內容包括但不必限於基金單位淨 值、基金資訊信息、基金分派提示信息、定期基金報告和不定期公告等。 五、電話諮詢服務 1、自動語音服務 電話中心自動語音系統提供 24 小時查詢服務,投資者可透過電話自助方 式,查詢基金代碼、基金單位淨值、基金產品介紹等信息,亦可以查詢到基金戶 口結餘、分派信息、交易記錄等個人戶口信息。 2、專人電話服務 專人電話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 17:00。投資者可以透過撥打客戶服務熱線獲取業務資訊、信息查詢、服務投 訴等服務。 3、基金客戶留言服務 於非專人服務時間或暫時無法接通專人電話時,基金持有人可以透過電話留 言的方式將疑問、建議告知,同時留下有效的聯絡方法,客戶服務人員將回覆。 六、網站客戶服務 1、個人戶口查詢服務 基金持有人於使用基金賬號登入後,可以查詢基金持有情況、分派信息和交 易記錄,亦可以更新郵寄地址、郵遞區號、聯絡電話等個人信息。 2、投資理財諮詢服務 投資者可透過網站客戶服務互動欄目與客戶服務人員進行交流,即時解決基 金投資理財中所碰到的疑惑。 3、電子信息訂製服務 投資者可以透過網站查詢及訂製基金淨值、產品信息、公司公告、公司動態 等資訊類信息及電子賬單、交易確認訊息等賬務變動類信息。 公司網址:www.abc-ca.com 七、客戶投訴處理 基金單位持有人可以透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網上投訴欄目、電話中心、信 函、電子郵件、傳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八、服務渠道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5 1、公司網址:www.abc-ca.com 2、客戶服務熱線:4006895599、021-61095599 3、客戶服務傳真:021-61095556 4、客戶服務信箱:service@abc-ca.com.cn 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146 第二十七部份 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於編備完成後,將存放於基金管理人辦公場所、基金託管人辦公 場所、相關銷售機構及其點,供公眾查閱。投資者於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後,可於 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副本或影印本。投資者亦可於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網站上 進行查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確保文本的內容與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八部份 備查文件 備查文件等文本存放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辦公場所,於辦公時間內 可供免費查閱。 (一)中國證監會核准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四)關於申請募集農銀匯理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之法律意見書 (五)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