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增级方式 |
1、保证担保:
亿廷置业(惠州)有限公司、万通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丽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湖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
2、质押担保:
惠州市丽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对本项目进行连带担保。
3、抵押担保:
提供项目公司名下惠州万通项目用地、惠州市丽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丽廷项目”用地抵押予我司提供抵押担保。
4、现场管理:
受托人对项目公司履行股权管理的职责,实施主动管理。修改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我司有权委派1名董事,项目公司重大事项均需董事会一致通过;同时派驻1名现场管理人员(担任项目公司财务副经理,不参与具体日常经营),管理项目公司以及惠州市丽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鉴(包括公章、合同印章及账户印鉴),监管公司法律文件、销售合同等签订及资金支付,以确保相应风控条款履行。项目公司资金实行全封闭管理,仅限用于本项目开发、偿还信托计划债务及我司认可的其他用途。
5、商业计划书:
项目公司向我司提交项目开发商业计划书(见附件),约定项目开发及销售进度。相关合同中约定,当标的项目销售面积超过地上可售面积的20%后(以房管局备案登记为准),项目公司应将后续回款到账金额的50%按月沉淀至信托专户。上述沉淀资金仅可用于支付解押保证金/归集资金及偿还次级债务本息。
如项目开发进展低于约定进度,我司认为已经严重危及信托计划安全,而项目公司未能提出我司认可的相应解决方案,我司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一种或全部措施:1)重新选举董事会;2)重新聘请公司经营团队;3)降价销售项目公司物业;4)要求各担保方承担还款责任或处置质押股权。
6、资金归集:
提前6个月进行资金归集。每归集满30%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