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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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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况

信托产品全称
川信·上海超盛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推介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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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简称 上海超盛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 推介截止日 ---
信托机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存续期(年) 3.00
投资领域 其他 成立日期 ---
投资经理 --- 终止日期 ---
产品大类 权益投资 预计发行规模(万元) 100,000
是否结构化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11.70 发行地 成都
到期年化收益率(%) --- 最低认购资金(万元) 100
产品说明 1、《上海超盛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1】); 2、《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合同》(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2】); 3、《质押合同》(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3】); 4、《保证合同》(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4】); 5、《保管协议》(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5】); 6、《财务顾问协议》(编号:【SCXT2015(JXT)字第23号-6】);
预期收益说明 受益人的预期年收益率约为【11.7】%,
到期收益说明 ---
认购资金递增说明 ---
信用增级方式 上海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收益的义务;深圳市惠仁珠宝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博家屋业有限公司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受让本信托项下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并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本金的义务;深圳市惠仁珠宝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博家屋业有限公司在上海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标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收益时按期履行投资收益的补足义务; 债务人追加担保物的义务和债务人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