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全称 |
方正东亚·昆明东方首座项目经营性物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期) |
推介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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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简称 |
昆明东方首座项目经营性物业贷款第三期 |
推介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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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机构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存续期(年) |
2.00 |
投资领域 |
工商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4-10-22 |
投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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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日期 |
2016-10-21 |
产品大类 |
贷款类 |
预计发行规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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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结构化 |
否 |
实际发行规模(万元) |
5,000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0.80 |
发行地 |
全国 |
到期年化收益率(%) |
--- |
最低认购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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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1、优质房产抵押
柏丰投资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崇仁街1号东方柏丰首座商务中心东楼16-25层房产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具有土地证及房产证,且抵押率较低。
2、知名金融机构及知名企业入驻
昆明东方首座项目地上25层,其中10层(6-15层)出售给招商银行,用做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总部;1-5层商业部分、16-25层写字楼部分为自持物业。自持物业部分的签约出租率为62.71%。截止2014年5月,东方首座写字楼部分已签约的租户有恒生银行、渣打银行、马来西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及知名企业。有效地保障了长期稳定的租金来源。
3、延长收益保障
若信托延期至第三年,则第三年收益上升到15%-15.5%。
4、资金归集条款
标的物业的租金收入100%归集至资金监管账户,归集的租金收入满12个月可用于提前还款或我司指定的信托产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18个月底账户保证金比例需达贷款本息的30%,以后每个月增加贷款本息的20%归集,直至归集完毕),如抵押物出售,则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进行归集。 |
预期收益说明 |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 : 10.8%/年
300万元≦认购金额 :11%/年 |
到期收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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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递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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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方式 |
1、优质房产抵押
柏丰投资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崇仁街1号东方柏丰首座商务中心东楼16-25层房产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具有土地证及房产证,且抵押率较低。
2、知名金融机构及知名企业入驻
昆明东方首座项目地上25层,其中10层(6-15层)出售给招商银行,用做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总部;1-5层商业部分、16-25层写字楼部分为自持物业。自持物业部分的签约出租率为62.71%。截止2014年5月,东方首座写字楼部分已签约的租户有恒生银行、渣打银行、马来西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及知名企业。有效地保障了长期稳定的租金来源。
3、延长收益保障
若信托延期至第三年,则第三年收益上升到15%-15.5%。
4、资金归集条款
标的物业的租金收入100%归集至资金监管账户,归集的租金收入满12个月可用于提前还款或我司指定的信托产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18个月底账户保证金比例需达贷款本息的30%,以后每个月增加贷款本息的20%归集,直至归集完毕),如抵押物出售,则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进行归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