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出台 有哪些要点值得关注?
事件描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事件评论
《意见》明确2030 年“基本建成”和2035 年“全面建成”两大关键战略节点:1)到2030 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较2025 年市场化比例64.0%提升6.0 个百分点,考虑2025 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约60%且136 号文要求新能源全面入市,随着新能源电量规模的持续扩张,我们判断电源结构的清洁化转型便能够保障2030 年市场化比例目标的完成。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2)到2035 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此外,《意见》首次提出逐步转向全国范围内的联合交易模式,即从经营主体分别进行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过渡至经营主体只需一次性提出量价需求即可在全国范围匹配供需,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打破区域市场壁垒,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市场化交易扩围,推动电价真实反映供需。《意见》提出,推动发用两侧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报量报价参与电力市场。1)用户侧:目前部分中小工商业用户只能通过电网代理购电间接参与市场,被动接受市场价格,《意见》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电网代理购电规模,有助于强化价格信号对供需的引导作用。2)发电侧:《意见》持续优化新能源及煤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同时提出分品种有节奏推进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进入电力市场。对于水电而言,短期来看市场化交易比例并不会快速提升;长期维度看,水电作为处于成本曲线最左侧、调节能力较强的电源,随着价格机制的持续完善以及多维价值的市场化兑现,其市场化比例的渐进提升有望为水电电价中枢提供有力支撑。对于核电而言,《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体现核电低碳价值的制度”,有望从机制维度缓解当前核电面临的电价困局。
完善绿电市场,支撑环境价值的经济兑现。《意见》提出,扩大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加快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持续强化绿色电力消费溯源,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这一政策导向延续并强化了国家在构建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方面的整体思路,与“十五五”时期将全面实施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将形成有效协同,缓解绿证供给过剩的压力,从而为绿证价格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新能源环境溢价的有效兑现,进一步打开绿电叙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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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存在恶化风险;2、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