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深圳计划4月上旬举办水价调整听证会事件点评:水价调整持续推进 企业盈利有望改善
事件:3 月21 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深圳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4月11 日下午3:00 举行,调整方案为深圳市自来水综合水价拟由3.449 元/立方米调整为3.8991 元/立方米(含税),涨幅13.05%。
城镇供水价格由政府制定,政府依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制定水价,明确三年调一次水价。早在1998 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就已明确,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的8~10%;2021 年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了新版《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文件明确:1)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城镇供水价格。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其中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其中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2)3 年调一次水价,调价需要走听证会。
政策引导下,2021 年以来全国各地水价调整持续推进。2021 年新政之后,上海、西安等多地启动水价听证会,提高终端水价,有效的传导了过去新增投资带来的成本提升。本次深圳发改委公告计划召开涨水价听证会,也是近8 年来的首次调整,调整方案为深圳市自来水综合水价拟由3.449 元/立方米调整为3.8991 元/立方米(含税),涨幅13.05%,其中:方案一居民端涨幅较小(一阶梯价格维持不变,二阶梯涨价0.53 元/立方米);方案二非居民涨幅较小(方案一非居涨价0.99 元/立方米,方案二非居涨价0.8 元/立方米)。水价调整或将为深圳当地供水企业带来较高的盈利弹性。
省内其他市区有望同步调价,改善企业盈利,建议关注省内地市级国有水务公司。
与深圳8 年未调整过水价(其现行水价为2017 年制定)类似,佛山市已经8-9 年未调过水价,中山市则已经13-14 年未调过水价。这意味着,上述企业在近10 年的经营中持续增加的投资尚未向水价端进行传导,盈利持续承压,本次深圳水价调整计划的出台,或为其他地区调整水价树立标杆。
投资分析意见。水价调整持续推进,本次深圳水价调整计划的出台,是继2024 年广州计划调整水价的又一地区实践,预计未来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水价调整步伐有望加速,建议关注广东省内地市级国有企业瀚蓝环境(佛山)、中山公用(中山),粤海投资(深圳、东莞、香港),顺控发展(顺德),以及其他存在水价上调可能的公司武汉控股、兴蓉环境、中国水务、北控水务等。
风险提示。调整方案存在未能通过的风险,其他省市水价调整方案推进可能较慢,政策推进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