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调整水价点评:深圳拟调整水价 水务公司有望价值重估

类别:行业 机构: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莫龙庭 日期:2025-03-23

  本期投资提示:

      事件:2025 年4 月11 日,深圳市拟召开自来水价格听证会,自来水综合价格拟由3.45 元/方调整为3.90 元/方(含税),涨幅13.05%,这是自去年5 月9 日广州中心城区水价听证之后的广深地区水价调整的又一主要进展。

      深圳当前执行水价为2017 年发布,此次深圳水价调整有望带动周边水价调整,水务板块公用水业属性增强。深圳当前执行的自来水价政策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该政策于2017 年7 月26 日发布。作为对比,广深周边多个城市水价有待调整,其中佛山市上次自来水价调整追溯至2016 年,中山市则为2012 年。

      居民水价整体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进行核定,准许成本是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价格,应当开展成本监审,并实行成本公开。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定期成本监审核定的定价成本,作为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的基础。供水企业平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其中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21 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明确供水价格每隔3 年可以调价,各地水务公司具备涨价空间。2021 年6 月,国家发改委及住建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自2021 年10 月施行。相较于此前印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 年印发,2004 年修订),本次《办法》在原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定调价程序,并对水价分类、计价方式等进行了调整,政策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 3 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则明确了定价成本构成和核定方法,并对供水企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管网漏损率控制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投资分析意见:鉴于运营深圳水务的公司没有上市,但深圳水价调整仍有望带动3 类公司受益:1)广深周边地区城市水务运营商,建议关注瀚蓝环境、顺控发展、中山公用;2)广东其他地区自来水运营商、深圳及东莞原水供应商,建议关注粤海投资;3)其他地区超跌水务公司,建议关注兴蓉环境。

      风险提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价格,应当开展成本监审,并实行成本公开,因此存在水价上涨进度及幅度低于市场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