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点评:个人养老金制度喜迎六重优化
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满两年,将于12 月15 日步入全面推广期。12 月12 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金管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 年12 月15 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将扩大至全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 年11 月25 日在36 个城市或地区开启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3 月,账户总缴费金额达182 亿元;根据最新可得数据,参与人数已超7000 万人,占2023 年末总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与人数的5.0%/6.6%,较2022 年末水平+3.6pct/+4.7pct。截至12 月12 日,个人养老金基金/理财产品规模分别达73.44/103.12 亿元。
与前期试点相较,个人养老金政策迎来六项重要变化。1)提升账户灵活性:提出“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2)丰富产品矩阵:提出“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自个人养老金试点实施以来,产品类别及数目持续扩容,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12 月12 日,共有857 只产品被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理财类/储蓄类/保险类/基金类产品数目分别为26/466/165/200 只。在养老FoF 产品基础上,12 月12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单新增85 只指数基金产品,产品类别扩容有望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吸引力。3)提升资金运用效率:提出“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截至2023 年3 月,个人养老金账户参与人数达3038 万人,账户总缴费金额182 亿元,购买产品总额达110 多亿元,占账户资金总额比重约 60%,资金运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产品数目、类别的持续扩容,缺乏投资经验的账户持有人可能面临不会选、不会投的问题,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有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运用效率。4)加强渠道基建:
提出“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此前,金管局曾在《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需代理销售不同险种、类型、期限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从角色定位分析来看,银行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的“根系”,兼具账户开立、资金存储、产品设计及销售多重功能,预计将成为居民养老财富管理的核心平台,鼓励银行丰富代销产品矩阵有助于建立健全个人养老金全品类产品平台。5)简化销售流程:《通知》明确参加人在商业银行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取消“录音录像”。6)放宽领取条件:《通知》提出“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战略定位明确,看好长期规模增长趋势。我国养老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预期寿命持续提升的态势下面临多重挑战。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的测算,在企业缴费率为16%的基准情景下,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于2035 年耗尽全部累计结余。同时,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人群较小,预计个人养老金将在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提升替代率等核心指标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通知》有针对性地结合试点工作问题优化制度结构,随着下阶段个人养老金步入全面推广期,建议重点关注宣传力度提升、国债及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矩阵、银行产品代销业务基建持续完善对业务增长的推动作用。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下滑、权益市场大幅波动、政策推广效果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