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点评:高级法扩围 利好资本节约

类别:行业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林英奇/周基明/许鸿明/张帅帅 日期:2024-11-06

  事件

      金融监管总局11 月1 日发布《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下称“规定”)。

      评论

      什么是资本计量高级法? 2012 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引入了标准方法和高级方法两种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式,标准方法下,银行适用监管部门统一规定的风险权重或风险参数。高级方法下,银行使用内部模型自行估计部分风险参数计量风险加权资产。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较标准方法精细化程度更高,同时对银行的机制体制、计量模型、数据系统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14 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获准实施高级方法,截至目前仅有6家银行实施资本高级法。

      高级法有望扩围。2024 年1 月1 日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下称《资本新规》)正式实施,信用风险的计量逻辑和框架未做重大调整,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变化较大。因此,原资本监管框架下已获准实施高级方法的6 家银行,信用风险可继续适用高级方法,其他风险模块需另行申请和验收;除6 家银行外,近年来一些银行也有申请实施高级方法的诉求,本次《规定》明确了高级方法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持续监管框架,实施银行有望扩围。

      哪些银行符合要求?《资本新规》将银行分为三档,其中,具备条件的第一档银行经监管部门验收通过可实施高级方法。第一档商业银行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业银行: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5000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境外债权债务余额300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占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10%(含)以上。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估计截至2023 年年末,第一档商业银行61 家,其中6 家国有银行,12 家股份制银行,33 家城商行,10 家农商行。除此以外,《规定》也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经营状况、数据治理、信息系统以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要求,只有经营业绩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银行才具备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条件,因此我们预计初步符合条件的主要是部分优质头部银行,包括已经公告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的邮储银行、兴业银行等。

      实施高级法的影响?从行业角度看,考虑到适用银行较少、系统改造和申请周期较长,我们认为短期内对银行业资本水平和资产投放影响较小。对于能够成功实施高级法的银行而言,《规定》有望形成两方面利好:1)有利于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银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2)对资本也有一定节约作用;考虑到72.5%的资本底线要求,以及实际实施情况,我们预计实施高级法理论上对于银行资本的节约比例为10%-20%,相当于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 个百分点,理论上对长期ROE 的提高幅度为1-2 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对ROE 的提高并未一蹴而就,受到银行实际资产投放计划和资本充足率目标的影响。

      风险

      政策落地不确定性风险。